“家屬經商,我沒參與,跟我沒關系。” “身邊人收禮,我不知道!” 昔日一些干部將用以上理由當貪腐的“擋箭牌”。
但是紀檢監察機構可不會放過這些變相的貪腐,2025年反腐新規落地,紀檢監察機關連續出拳,全國已先后通報家族腐敗案件超200例,明確釋放“一腐俱腐、一損俱損”的強烈信號。
全家上陣、利益捆綁、權力變現,正迎來制度的全面清算。
一、什么是“家族式腐敗”?
家族式腐敗,是指領導干部以血緣、親緣為紐帶結成利益團伙。成員之間通謀協作、隱匿證據、包庇違規,將人民賦予的權力異化為家族牟利的私器。
通俗來說,就是“一人掌權,全家撈錢;一人被查,全家被端”。家族式腐敗的本質是領導干部權力觀和親情觀的雙重扭曲,把職務當作家庭牟利的工具。
家族式腐敗兼具貪婪性和隱蔽性:
· 貪婪無度:如廣東鄭小燕案,一家十年違規獲利超4400萬元,區域重要工程幾乎盡入囊中;
· 手段隱蔽:贓款轉移海外,借親屬“下海”之名行斂財之實;
![]()
· 明碼標價:按血緣親疏收受“感謝費”,比例從四成到七成五不等。
正如蘇榮在懺悔中所說:“我家就是權錢交易所,我就是所長。”而今,這類以家為幕的腐敗交易所,正在一個個被嚴查清算!
二、六大行為面臨“連坐”問責
中紀委反腐利劍再度升級,責任追究不再限于干部本人。即便領導干部未直接伸手,出現以下六類情形,照樣嚴肅追責:
1. 親屬設立“影子公司”幕后操縱 明退實控,假借代持、匿名入股等方式規避監督,新規明令嚴禁此類行為。紀檢監察機關借助大數據和穿透式審查,讓隱藏的利益鏈無所遁形,一旦查實一律嚴懲。
2. 認“干親”結利益同盟 以“干親”名義構建利益集團,本質卻是白手套和權力掮客,不論關系如何包裝,凡有利益輸送必加追責。
3. 司機秘書成“腐敗經紀人” 默許身邊人牽線搭橋、代收錢物。雖然領導可能沒有直接參與,但領導干部對秘書、司機等身邊人員失管失察,即構成問責事由。
4. 親屬經商搞“定向合作” 紀律明確規定:配偶、子女在其管轄區域或業務范圍內經商屬嚴重違規,領導干部須承擔主體責任。常見的兩類情形:精準業務對接——親屬專接該領導管轄領域項目;虛假退出經營——名義脫實,幕后仍控。
5.縱容親屬扮演“權力中介” 放任親屬充當“權力二傳手”,打招呼、遞條子、攬項目,將公權資源家族化、私有化!此類行為已成查處重點,對“一把手”此類情況更是一嚴到底。
6.對下屬腐敗“寬松軟” 對下屬受賄知情不報、對苗頭問題不管不顧,甚至默許形成腐敗“小圈子”,領導必被問責!責任鏈條清晰向下延伸——下屬出問題,領導逃不掉。
三、家族腐敗如何根治?
多措并舉,從以下幾個方面加強紀律監管,筑牢反腐防控體系。
· 數據穿透核查:打通工商、稅務、銀行數據,實時監測親屬突然辦企、財產異常變動;
· 家風建設前移:組織干部家屬參加廉政教育、觀看警示片,筑牢家庭防火墻;
· 從業限制預警:落實中央紀委四次全會精神,嚴格規范領導干部親屬經商辦企行為。
只有將權力鎖進“家風+制度”的雙重保險箱,才能徹底杜絕“一人得道,雞犬升天”的腐敗鏈條。
權力來自人民,絕非家族私產;職務是為公服務,不是利益交換。否則,結局只能是:政治上一敗涂地、經濟上人財兩空、家庭支離破碎!
權力姓公不姓私。2025反腐新規鐵律已定:管不住身邊人,就是嚴重失職!從今起,不僅要自身廉潔,還必須管好家人、看好家門——清白做人是一人之責,全家平安才是真正幸福!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