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建筑拆建的流程、方法及律師實務指引
一、違章建筑拆建的法定流程
調查取證與事實確認
由屬地鄉、鎮人民政府組織相關部門進行現場勘驗、調查詢問,形成筆錄、照片、測繪報告等證據,并核查建筑審批材料,確認是否存在違法占地或違規建設行為。此階段需明確建筑的形成時間、結構、用途及是否涉及多部門違法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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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令停止違法行為
經確認違建后,屬地政府將下達《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要求當事人限期自行拆除,并公告處理決定。此程序旨在給予當事人自行糾錯的機會,同時固定法律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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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決定
區級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如規建局)依據《城鄉規劃法》作出處罰:
對可補正的情形(如未取得規劃許可但符合規劃),要求限期改正并處以罰款(工程造價5%-10%);
對無法改正的違建,責令限期拆除或沒收實物及違法收入。
強制執行程序
若當事人未履行處罰決定,行政機關可采取兩種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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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強制執行:申請法院通過民事或行政程序執行拆除;
行政強制拆遷:由人民政府責成相關部門直接組織強制拆除。執行前需完成催告、聽取申辯等程序,確保程序合法。
二、違章建筑處理的核心方法
分類處置與分流機制
時間界限法:結合地方規劃歷史,合理劃定違建時間節點,避免“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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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為性質法:區分單一違法與多重違法(如同時違反土地、環保法規),協調多部門處理。
補正與拆除并行
允許符合條件的當事人補辦規劃許可手續,將違建合法化;對拒不配合者,通過公告催告、行政裁決等程序推動拆除。
補償安置的特殊情形
根據《城鄉規劃法》,違建拆除原則上不予補償,但若涉及歷史遺留問題或部分合法面積,律師可協助當事人通過協商或行政訴訟爭取權益。
三、律師實務操作指引
前期調查與證據審查
合法性核查:審查建設時間、審批檔案,確認行政機關調查程序的合法性(如勘驗筆錄是否完整、證據鏈是否充分);
民事關聯分析:排查建筑是否涉及產權糾紛、租賃合同等民事法律關系,避免強拆引發次生矛盾。
行政處罰階段的代理要點
聽證程序介入:針對《行政處罰決定書》申請聽證,重點質疑違建認定依據、罰款計算標準等;
復議與訴訟:對處罰決定不服的,60日內提起行政復議或6個月內向法院起訴,主張程序瑕疵或事實認定錯誤。
強制執行階段的救濟策略
程序合法性抗辯:核查行政機關是否履行催告義務、強拆決定是否經法院裁定或政府合法授權;
執行異議申請:針對超范圍拆除、財產損毀等行為,提起國家賠償訴訟。
綜合談判與風險防控
補正方案設計:協助當事人補辦用地、規劃手續,將建筑合法化以規避拆除風險;
補償協商:在拆遷項目中,通過行政調解或協議談判,為當事人爭取搬遷補助、臨時安置費等間接補償。
結語
違章建筑處理需嚴格遵循法定程序,律師應通過證據審查、程序抗辯及談判協商,最大限度維護當事人權益。實務中需注意城鄉規劃與土地管理法規的交叉適用,并關注地方性規章的特殊規定,以提供精準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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