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了十五年灶臺活兒,麻山那種鐵鍋燉肉的法子,見過不少版本。今天拆解個實在的,你照著做,鍋里出來的味兒差不了。
肉,得是帶皮五花,肥瘦相間那種最好。別切太小氣,麻將塊大小,燉完縮水才正好。冷水下鍋焯,看見浮沫起來沒?那是血水臟東西,得撇干凈,肉撈出來別拿涼水沖,一激肉就柴了,放笊籬里瀝著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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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鍋燒熱,倒點大豆油,別省。油溫起來手掌放上方能感到熱氣兒就成,扔蔥段、姜片、蒜瓣進去,“滋啦”一聲響,香味竄出來才對路。焯好的肉塊控干水,倒鍋里煸,鏟子別停,四面都得煎到焦黃色。那層美拉德反應的金殼,是風味的關鍵,少了這步,味兒薄一半。
這時候沿著鍋邊烹料酒,嘩一下酒氣蒸騰,去腥增香。加熱水,記住了必須是熱水,涼水下去肉立馬收緊。水量沒過肉塊兩指,扔兩三顆八角,喜歡醬香就加勺黃豆醬。大火燒開轉最小火,蓋蓋子燜著。燉肉這事兒急不得,至少得四十分鐘,肉皮能用筷子輕松戳透才算數。
土豆挑黃心的,切滾刀塊,別早放。燉了半小時后掀蓋,土豆塊鋪肉上,泡軟的寬粉條也碼進去。粉條吸水厲害,要是湯見少就添點熱水。繼續小火咕嘟著,鹽這時候下,醬油調色看個人,覺得淡了補點,咸了可沒法救。
最后十分鐘開蓋收汁,湯汁變稠掛勺才行。撒點白胡椒粉,翻兩下就關火。別馬上盛,燜五分鐘讓味兒吃透。
鐵鍋的優勢在這兒顯出來了,受熱均勻蓄熱好,肉酥爛不散形,土豆吸飽肉汁粉糯糯的,粉條晶瑩剔透帶韌勁。趁熱裝碗,湯汁得寬點,拌飯絕配。
幾個容易翻車的點:焯水后沖涼水肯定柴;煸肉火候不夠就沒焦香;中途加冷水肉質變硬;土豆下太早燉成糊。十五年前頭回做也翻過車,肉硬得硌牙,現在閉著眼都能摸準火候。廚房里的事兒,多試兩回就摸出門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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