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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逝世后,很多記者大約為了博人眼球,帶著一種探秘心理,爭相報道他的遺孀。當時的《世界日報》刊登了題為《周夫人敘悲懷》的文章,《北平晨報》刊登了題為《中國名作家魯迅夫人訪問記》等,把一直寂寞的生活在西三條的朱安推到了大眾目光下。
可以說,魯迅沒有給她的,世人給了她。
她有舊式婦女的一切美德:安靜、柔順、體貼、不嫉妒、不茍取
1878年,朱安出生在紹興山陰縣一戶商人家中。
雖然是商人家庭,但培養女兒還是按照舊式女子的那一套,裹小腳、學烹飪、做女紅等等。
魯迅19歲,朱安21歲的時候,由兩家長輩出面定了婚。因為周家已敗落,作為家中長子,魯迅要擔起生活重擔,所以他外出求學以求得謀生本領,后又留學日本,一去就是7年。
魯迅對舊式婚姻非常抵觸,但紹興舊俗,退婚對雙方家族來說都是很沒面子的事,對女子更是滅頂之災。
魯迅退而求其次,寫信要求朱安:一放腳;二進學堂讀書。但朱家卻表示,腳已經定型了,放不了;女人進學堂,那是不符合規矩的事兒,不能去。
朱安的性子就是這么柔順,父母的教導比天大。她想不起要跟上新潮丈夫的腳步,繽紛的世界對她也構不成沖擊和誘惑。
1906年夏,魯迅被母親騙回國,和朱安結婚了。婚禮上,魯迅像個提線木偶任人擺布,可拉著朱安的手入了洞房之后,從此再也沒有碰過她。
盡管如此,朱安還是抱著希望,她曾說,“我好比是一只蝸牛,從墻底一點一點往上爬,爬得雖慢,總有一天會爬到墻頂的”。
她細心地照料著她的大先生,魯迅的換洗衣服都經由她手洗凈、熨平,因為魯迅不和她說話,擅長烹飪的她,只能從他吃剩的飯菜中判斷愛吃的東西。
魯迅犯肺病時,胃口很不好,朱安便托娘家小弟為魯迅買來鹽煮筍和茴香豆,聽稍有恢復的魯迅突發奇想,想吃“稻香村”的糕點,朱安就立即邁著小腳,走了很多路才找到那家鋪子。
住磚塔胡同期間,魯迅每次在家寫文章的時候,她就去攔鄰居小孩。她的理由是,先生需要安靜,聲音太吵會影響他。
1927年,魯迅搬到了上海,和許廣平開始了他的新生活。初聞這個消息,朱安很失落,但后來聽說許廣平懷孕了,她又開心起來,說,“我有兒子了,以后不用當孤魂野鬼了”。
1936年魯迅逝世,作為魯迅的妻子,朱安有權利要求分割魯迅的遺產,但是她沒有,也沒有慫恿周老太太一起做這件事。
在她貧困得過不下去時,她曾想賣掉魯迅在北平的藏書,但這完全是在不得已的情況下。許廣平答應寄生活費后,她取消了這個計劃。
有人想以魯迅名義接濟艱難度日的她,她便寫信給許廣平,表示,“寧自苦,不愿茍取”。
“周先生對我并不算壞,彼此間并沒有爭吵,各有各的人生,我應該原諒他。”這是朱安去世前的一天,對前來探望的記者說的話。臨終前,她還托人寫了兩份衣物清單,一份交給許廣平,一份交給她身邊人,包括周作人一家、隔壁傅太太一家、長年照料她的老媽子等。
雖然東西不是多珍貴,但能感覺到她痛苦的心里保留著的一份感激和暖意。
她也有舊式女子的不足:刻板、固執、愚鈍、甘愿做男人的物件
女作家俞芳曾說,朱安身材瘦小,臉形狹長,臉色微微發黃,前額、顴骨有點突出,看上去帶著幾分病容。眼睛大小適中,但不大有神,還有些下陷。總之,不是漂亮的女子。
不漂亮沒關系,但可以把自己打扮得時尚些,這是愛自己的表現。據說,魯迅的母親,朱安的婆婆就很時尚,穿洋裝,打陽傘,出門還帶上藍色墨鏡。
婆婆也曾勸朱安剪掉發髻,燙個頭發,換身雅致的衣服,可朱安堅決不肯。
魯迅曾多次表示要給她自由,但她都放棄了。舉家搬往北京之時,魯迅曾問她愿不愿回娘家,她表示要跟著魯迅去北京。魯迅搬離八道灣的時候,再次詢問她,是愿意待在八道灣還是回紹興?
但朱安堅決要跟著魯迅一起離開,她說,“八道灣我不能住,因為你搬出去,娘娘遲早也要跟你去,我獨自一個人跟著叔嬸侄子過,算什么呢?紹興娘家我也不想去,你搬磚塔胡同,橫豎總要人替你燒飯、縫補的,這些事我都可以做,我想和你一起搬過去”。
魯迅母親六十大壽之時,家里來了許多客人,朱安穿戴整齊地從房間走出來,跪在地上說:“我來周家已經這么多年了,但是大先生一直都不理我,但我不會離開周家的,生是周家的人,死是周家的鬼,后半生我就侍奉我的婆婆。”說完就走了。
這番話,讓大家都覺得朱夫人非常賢惠,魯迅應該好好善待才是。
對朱安此次行為,魯迅評說:“中國的婦女就是厲害,在客人面前說這一番話,大家的同情都被她爭取了,往后一有什么不妥,都會批評我不好。”
你看,這么做能挽回什么?只能讓魯迅更反感。
據孫伏園說,朱安也有爆發的時候,有一次魯迅回鄉探親,朱安當著親友的面指責魯迅的種種不是,魯迅聽之任之,一言不發。
事后,他對孫伏園說,“她是有意挑釁,我若答辯,就會中了她計而鬧得一塌糊涂,置之不理,她就無計可施了”。
朱安小事上也不夠機靈。有一次,魯迅招待客人,當時天氣很熱,朱安竟端來兩杯熱茶,后又捧出兩晚熱藕粉來,客人很尷尬,魯迅說,吃吧,反正就是再熱出一身汗罷了。
魯迅曾對孫伏園談到朱安,說,“這是母親送我的禮物,我只能好好地供養她,愛情是我所不知道的”。
對于朱安來說,她只知道我是朱家的女兒,不能不聽父母的話;我嫁到了周家,便生是周家的人,死是周家的鬼。
我要維持我的名節,即使跌落低谷,但我堅持的精神、忠貞的精神,旁人和后人一定會看到眼里。
她固守著名節,忍耐著孤苦,我們覺得不可思議,但她自有一套生活邏輯。在魯迅和許廣平度過十年幸福的婚姻之后,她的名義上的丈夫在這期間只和她見過兩面的情況下,魯迅逝世后,她不是以朱安示人,而是以周朱氏示人。
許廣平被抓,她無人供養了,在別人的慫恿下,她想賣掉魯迅的藏書,有人勸阻時,她激動地說,“你們總說魯迅遺物,要保存,要保存!我也是魯迅遺物,你們也得保存保存我呀”。以遺“物”自居,她并不覺得這有什么不妥。
結語
很多人拿她和張幼儀比,覺得張幼儀很勇敢,離婚后活出了自己的風采。
但是,他們沒有看到張幼儀小時候裹腳的時候,她的二哥站出來說,不要讓妹妹裹腳,如果妹妹嫁不出去,我養她一輩子;看不到懷孕的張幼儀在巴黎被拋棄后,還是這位二哥說,如果他不養,我來養;事實上,張幼儀后來出任女子銀行經理,據說也是董事會看上她哥哥是財政官員的原因。
如果張幼儀沒有如此雄厚的家族背景,那么張幼儀是不會活得這么精彩的。
也有人拿她和胡適的太太江冬秀比,一樣是小腳太太,一樣是名人丈夫,
但是他們卻看不到胡適和魯迅的區別:胡適是個能從各樣女子里找到優點的人,他享受這些女子的付出,同時也給予他們感情;但魯迅不,他是個一旦感覺這個人、這個環境不適合我,馬上就會離開,并且很決絕的離開的那種人,對于魯迅來說,伴侶不可將就,沒有任何妥協條件可以講。
所以,不要拿她和任何人比,對她來說,和誰比都是種殘忍。
朱安就是一個普通女子,受舊式思想影響很深,一生未走出舊式思想賦予她的陰影,她不太機靈,也不太討人喜。
別說我們這個時代的人不解她的不進取,為什么甘心做男人的物件,就是同時代的人對她也很同情,很年輕就留學國外的楊絳曾說,“朱安那最后一聲凄慘呼號,實在動人憐憫,‘一雙小腳三升淚’,她卻為此成了一件無人珍惜的‘棄物’”。
但,她不懂這些,也不想要這些。
她這一輩子最想求的就是“大先生”能和她好好過日子,生兒育女,幸幸福福一家人。可是這樣一個訴求始終沒有實現,她求而不得,這是她最深的苦。
可也正因為受舊式思想約束,她才不矛盾、沒瘋掉,沒有歇斯底里,不像《雷雨》中的繁漪那樣心理扭曲,她只是靜靜地守候,靜靜地熬著,在最漫長的時光里展現她最持久的忍耐力。
或者可以這樣說,舊思想束縛了她,但也保護了她,使她成為現在世人看到的朱安模樣。
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她確實是一個庇身在舊思想里看世界的女子,也稱得上是“中國婦女史上的活標本”。
作者:樵髯:喜歡紅樓及一切有趣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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