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適當”原則是指把合適的產品或服務通過合適的渠道提供給合適的消費者,確保產品或服務與消費者的風險承受能力相匹配,引導消費者合理、理性消費。
一、案例簡介
李先生近期獲得一筆5萬元的項目獎金,便想在某保險公司購買一份保險產品。后續銷售人員通過交談了解到,李先生承擔高風險的能力較弱,且李先生是因突然拿到高額獎金才會有購買保險的想法,當前所選的產品保費過高可能會影響以后生活。于是銷售人員便給李先生詳細介紹了家庭資產配置的合理比例,綜合考慮后,李先生最終購買了一份適合自己的年金保險及重疾險。
二、案例分析
在此案例中,保險公司銷售人員堅持“了解產品”和“了解客戶”,為客戶推薦真正適合其需求的保險產品,切實踐行了保險“三適當”原則,是踐行社會責任與合規經營的重要體現。
三、風險提示
保險銷售人員在銷售保險產品時,應當遵循誠實守信、客觀公正的原則,不得夸大保險產品的保障功能,不得隱瞞保險合同的重要條款,不得誘導消費者購買不必要的保險產品。保險銷售人員應當根據消費者的實際情況,為其提供合適的保險建議。
在購買保險產品時,消費者應根據自身保障需求、結合繳費能力,認真閱讀保險合同,了解權利義務,慎重對待合同簽署、風險評估等重要環節,謹慎做出投保決策。有效理性投保,才能夠真正保護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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