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無人機第一股”縱橫股份的一則公告再次將A股“天價離婚”推向風口浪尖。公司實控人任斌與鄺明芳的離婚訴訟終審落槌,鄺明芳獲得的“分手費”較一審判決增值超1億元。
這場耗時近一年半的離婚案,不僅暴露了縱橫股份控制權結構的脆弱性,更折其連續四年虧損、依賴風口卻盈利無力的業績隱憂。
而放眼A股,2025年以來神州數碼、移遠通信等十余家公司的天價離婚案密集爆發,市場質疑“技術性離婚”是否已成規避減持限制、輸送利益的工具?
又一“天價離婚”
7月17日,縱橫股份實控人任斌與鄺明芳的離婚案迎來了終審判決,這場持續17個月的離婚訴訟因涉及5.37億元的“分手費”而備受關注。
2024年2月26日,縱橫股份發布公告稱,收到實際控制人任斌通知,其配偶鄺明芳女士作為原告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離婚并對其家庭財產包括持有的公司股權進行分割,使這場離婚案正式進入公眾視野。
今年1月17日,一審判決結果顯示,準予女方鄺明芳與任斌離婚;任斌持有縱橫股份2050.2萬股股份中的1230.12萬股股份歸鄺明芳所有,任斌持有海南永信大鵬企業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3%的財產份額歸任斌。
以縱橫股份1月16日每股35.2元的收盤價計算,鄺明芳分得4.33億元。
然而,任斌不服判決提起上訴,歷經半年的拉鋸戰,7月17日,法院作出終審判決,任斌持有的2050.2萬股股份中的999.6萬股歸鄺明芳所有,任斌持有海南永信大鵬企業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3%的財產份額歸任斌所有。
雖然終審判決鄺明芳分得的股份數量減少,但因股價上漲,其分得的股份市值反而增長到5.37億元。這期間,縱橫股份股價累計漲幅達52%,從1月16日的35.2元/股一路攀升至7月17日的53.76元/股。
![]()
分割之后,任斌的持股比例從23.41%降至12%,鄺明芳持股比例為11.41%,一躍成為縱橫股份的第三大股東。
為應對離婚可能引發的控制權危機,任斌在2024年2月離婚訴訟啟動后,立即與一致行動人王陳、陳鵬簽署補充協議,將協議有效期中可解除協議的時間延長至公司正式上市后屆滿10年,同時二人承諾不謀求公司的實際控制權或控股股東地位。
本次終審判決完成股份過戶后,任斌合計控制縱橫股份股權比例為44.76%,仍為實際控制人。
不過,這場實控權“保衛戰”暴露出縱橫股份的部分深層問題。一方面,控制權依賴人為協議,而非股權實力。任斌直接持股僅剩12%,控制權高度依賴外部協議,一旦協議破裂或一致行動人變動,可能會引發決策風險。
另一方面,治理結構失衡。鄺明芳作為新晉第三大股東,未簽署任何承諾文件,若未來與任斌等大股東意見相左,可能存在股東內斗風險。
縱橫股份于2021年2月登陸科創板,被譽為“工業無人機第一股”。公司主營業務聚焦工業無人機相關產品的研發、生產、銷售及服務。盡管背靠低空經濟快速發展的行業東風,公司業績卻難言樂觀。
在發布離婚官司公告的同時,縱橫股份發布了2025年半年度業績預告,預計上半年實現營業收入約1.35億元,同比增長61.72%;預計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約為-3468.45萬元,與上年同期相比減少虧損1833.77萬元左右。
表面上看,虧損幅度有所收窄,但自2021年上市以來,縱橫股份即便營收每年都持續增長,但歸母凈利潤卻連續四年虧損。2024年,公司實現營業總收入4.74億元,同比增長57.14%,歸母凈利潤仍虧損3579.17萬元,上年同期虧損6449.99萬元;扣非凈利潤虧損3870.86萬元,上年同期虧損7813.42萬元。
![]()
至于虧損的原因,可能主要有三個:首先,行業內競爭激烈,國際知名企業的技術與市場份額優勢明顯,縱橫股份業務規模較小,在市場拓展中手段單一,難以形成規模效應;其次,公司研發投入雖大,但尚未完全轉化為經濟效益,且應用場景的深度開發仍在持續投入;再者,低空經濟行業雖處于快速增長期,但在拓展市場時仍面臨著較大的成本壓力。
離婚案上訴期間,縱橫股份股價卻逆勢上揚,遠超同期工業無人機指數的漲幅,這一反常態的暴漲也引發了市場的質疑。
2025年初,低空經濟成為資本熱點,縱橫股份借勢宣傳以“無人值守系統+縱橫云+AI”形成的低空數據服務體系,在國內如巴中、紹興、彭州、濱州等多地開展應用示范,實現了低空經濟商業應用的閉環。但實際上項目多屬試點,無規模化收入,而市場跟風炒作低空經濟概念。
此外,任斌在訴訟期間采取了一系列穩定公司控制權的舉措,如簽署一致行動人協議補充協議,將協議有效期延長至公司上市后10年,不斷向市場傳遞公司治理穩定的信號。
然而,這種股價上漲缺乏基本面的有力支撐。縱橫股份的盈利能力未實質改善,營收增長更多依賴行業風口而非自身核心競爭力提升,一旦市場預期發生逆轉,股價可能面臨較大回調風險。
縱橫股份在公告中表示:“本次訴訟不存在變相減持或規避相關減持限制的情形,雙方根據判決進行財產分割后仍需遵守相關減持規則要求。”
不過,公告次日即7月18日,縱橫股份的股價仍下跌4.2%,可能難以打消市場擔憂的“離婚減持”風險。
“技術性離婚”?
近年來,A股上市公司實控人或大股東離婚案頻發。Choice數據統計,僅2025年初以來,已有十余家上市公司涉及此類事件,涉及股權分割市值超百億元。其中,麗人麗妝、縱橫股份、珠城科技、金丹科技、鼎信通訊、移遠通信、金圓股份、威士頓等上市公司“分手費”均超過億元,神州數碼可能高達33億元。
雖然,縱橫股份的5.37億元“分手費”并非最高,卻因“股份減少但市值反增”的特殊性,成為市場質疑的典型。
通過分析這些“天價離婚”案,可以發現有不少共性特征。從時間點來看,這些離婚案大多發生在公司股價上漲階段。例如,移遠通信實控人錢鵬鶴在公司股價較去年9月的低點38.05元/股累計上漲137%后宣布離婚,按1月22日的收盤價算,前妻分得市值11.03億元的股份;金圓股份實控人之一趙輝宣布離婚時,公司股價已累計上漲210%,按3月21日收盤價4.96元/股計算,前妻分得4.1億元市值股份。
從分割對象來說,大多數是由實控人(男方)分割股份給配偶(女方),女方多從“隱身”變股東,例如,鄺明芳此前未出現在縱橫股份的股東名單中,離婚后成為直接持股11.41%的重要股東;金圓股份實控人之一趙輝離婚時將所持全部股份轉至前妻潘穎名下,使其成為單一持股8.505%的大股東。
同時,這些離婚案對上市公司的影響也不容忽視。一方面,股價短期內可能會出現較大幅度波動。例如,移遠通信公布實控人離婚后,次日股價大跌7.86%;金丹科技公告后,股價次日大跌7.33%。另一方面,公司治理結構面臨挑戰。例如,縱橫股份實控人任斌、金丹科技實控人張鵬離婚后的持股比例大幅下降,需依賴一致行動協議維持控制權,長期穩定性存疑。
更值得關注的是,市場對A股“天價離婚”現象質疑聲不斷,認為部分離婚案存在“技術性離婚”甚至“假離婚真套現”之嫌。所謂“技術性離婚”,是指上市公司實控人或大股東利用離婚進行股權分割,以規避減持限制或實現變相減持。
此類離婚案往往涉及巨額股權分割,且離婚后前配偶會有減持行為,或有部分前配偶因持股比例較低,從而規避減持信息披露要求。
例如,賽騰股份的實控人孫豐與曾慧因離婚完成股權分割后,雙方均開始了股份減持。其中,7月16日公告顯示,孫豐通過集中競價及大宗交易方式減持了426萬股,持股比例由22.93%降至20%;緊接著7月17日公告稱,曾慧通過大宗交易及集中競價方式累計減持股份約349萬股,持股比例由20%降至18.75%。賽騰股份還表示,公司控制權可能會發生變更,雙方正在進一步協商后續安排。
再回到縱橫股份,盡管任斌通過上訴減少了分割股份數量,但因股價上漲,鄺明芳分得的股份市值反而增加。這種“股份減少但市值反增”的現象,也引發了市場對離婚案背后資本運作的猜測。
面對市場質疑,監管部門近年來不斷升級監管措施。例如,2023年7月,證監會明確表示,不得以離婚、解散清算、分立等任何方式規避減持限制。2024年5月,證監會又發布了《上市公司股東減持股份管理暫行辦法》,明確因離婚、解散、分立等分割股票后各方持續共同遵守減持限制,以防“繞道減持”。今年3月6日,證監會主席吳清表示,嚴懲違規減持,包括“技術性離婚”減持、繞道減持、“閃電套現”等行為。
結語
縱橫股份實控人的離婚案,是A股“天價離婚”浪潮中的又一個典型案例。它不僅是一場情感糾葛,更是一場資本博弈。
當5.37億元的“分手費”依賴股價暴漲支撐,當實控人通過協議牢牢鎖住控制權,當連續四年的虧損被行業風口掩蓋,這場離婚或許是另一場利益博弈的開始?(圖源:縱橫股份官微、東方財富)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