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民航局發布通知,自6月28日起,禁止旅客攜帶沒有3C標識、3C標識不清晰、被召回型號或批次的充電寶乘坐境內航班。(注意 | 起火冒煙事件多發!民航局緊急通知!)
記者了解到,天津機場也將于6月28號開始執行這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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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濱海機場安檢站綜合辦公室業務助理 朱明介紹:
根據民航局的最新規定:充電寶在攜帶乘機的要求以及額定容量規定上與之前相同,不同點是自6月28日起禁止旅客攜帶沒有3C標識、3C標識不清以及涉及被召回型號或批次的充電寶乘坐境內航班。
舉例說,如果充電寶的定額容量符合乘機要求,但無3C標識的話,也是不能夠攜帶的。目前可以攜帶乘機的充電寶一方面要保證額定容量符合標準,另一方面要需要充電寶上明確有3C標識。
特別需要提示的是:
被召回的型號和批次也不可以攜帶,在我們在航站樓各出入口已張貼攜帶充電寶乘機的有關規定要求,在安檢通道前端大屏上投放民航局有關攜帶充電寶乘機的緊急通知,并在安檢通道內張貼告知信息,安排專人做好旅客解釋工作。在張貼的相關通知中有兩個二維碼,旅客可以通過掃描二維碼來了解自己攜帶的充電寶是否符合3C認證或是否屬于被召回的型號或批次。如若是禁止帶上飛機的充電寶,旅客需自行處理。
來自訂閱號@津韻河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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