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6月3日訊:湖南婁底警方通報男子將6歲女童拖入小巷,先拘留15天并繼續追究刑事責任。近日一段“男子將女童拖拽至小巷”的視頻持續引發網友關注,隨著輿論的不斷發酵,婁底市公安局婁星分局通報了案件詳情:5月20日下午,嫌疑人劉某某(男,38歲)酒后行至婁底市婁星區漣濱中街附近,拖拽一女童(6歲)進入居民區巷子,后被居民及時制止并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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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女童母親趙女士爆料事發當天下午其女兒從學校放學后返回家中,隨后在途中被一陌生男子強行拉進小巷,期間趙女士的女兒不斷掙扎、呼救,但是該男子還是堅持將涉事女童拖入小巷,隨后有附近居民出門查看并制止了對方行為。在附近居民報警不久后警方到場將施暴者劉某某控制并帶回派出所處理,在此期間劉某某稱自己喝了酒,但顯然“飲酒”并不能逃脫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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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趙女士從女兒口中得知,對方先是以“同學家長”的名義誘騙女兒跟他走,在被趙女士女兒拒絕后對方才開始實施拖拽行為。另外還有一處細節值得注意,那就是該男子被見義勇為的居民制止后曾掏出煙酒紅包試圖賄賂對方,但最終該男子未能如愿并被附近居民合力控制。為此很多網友紛紛為見義勇為的附近居民點贊,如果不是他們勇敢的站出來,那后果真的不堪設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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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劉某某到案后雖然試圖以“酒后神志不清”作為推脫,但當地警方還是以涉嫌尋釁滋事對劉某某處以拘留15天的處罰。目前很多網友對“拘留15天”的處罰結果存在異議,但是大家不要忽略警方在通報中提到的“將繼續追究劉某某的刑事責任”,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將被處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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