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滸傳》故事新編系列,作者洪巧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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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俊義是河北大名府富甲一方的富豪,他武藝高強,棍棒天下無雙,被江湖人稱“河北三絕”,人送綽號“玉麒麟”。
宋江仰慕盧俊義出身富豪,江湖名聲遠揚,又是位好漢,為壯大梁山聲勢,吳用用計把盧俊義賺上了梁山。
這是小說《水滸傳》虛構(gòu)的故事,而真實的故事是吳用這位梁山泊市市長與副市長阮小七商量后,把盧俊義定為黑社會的頭目抓了起來。同時被抓的還有盧俊義的妻子、兒子、姐姐、哥哥、妻弟、兩個侄子等人。
判決書顯示,被告人盧俊義犯組織、領(lǐng)導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罪,判處有徒刑十一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十萬元。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
盧俊義是梁山泊市著名的企業(yè)家,旗下產(chǎn)業(yè)涉及礦山、房地產(chǎn)、酒店等產(chǎn)業(yè)。他曾是上一任梁山泊市市長宋江的座上賓,是連續(xù)多屆的梁山泊人大代表,工商聯(lián)副主席,后宋江到京都任了個閑職,吳用當上了梁山泊市市長。
梁山泊這幾年經(jīng)濟發(fā)展一落千丈,許多企業(yè)遷走的遷走,不遷走的也躺平,他們不再投資,這些不遷走的大多產(chǎn)業(yè)在梁山泊,或者世世代代都在這里,是故土難離。
為此,梁山泊市的財政愈來愈緊張,他們想盡了辦法,比如增加了罰沒,也還是拖欠了半年的工資。原是計劃拖半年,準備發(fā)一個月的工資。
那天財政局長柴進向吳用匯報,上個月的財政收入與上年同期減少了23.7%。如今的錢除了辦公經(jīng)費,工資只能發(fā)一個的月七成左右。
柴進走后,吳用打電話叫阮小七到他辦公室商量發(fā)工資的事。阮小七幾分鐘就來了。吳用把柴進來匯報的事說了,這個坊間稱為“活閻羅”的阮小七說:“如果再不發(fā)工資,兄弟們就揭不開鍋,沒飯吃,他們不僅會消極怠工,而且還可能鬧事。”
吳用說:“當務之急就是要解決這事。”
眾所周知,阮小七以前是靠打漁為生的,窮得叮當響,小的時候是吃了上頓沒下頓,他對富人骨子里有種天然的不滿。后來他兄弟三人與晁蓋、吳用等人七星聚義,靠智取生辰綱發(fā)家,再后來上了梁山,再后來被招安進了體制。
阮小七輕聲地對吳用說:“市長,是不是也來個智取。”
吳用:“過去我們是打土豪,這次我們只能打黑社會組織,梁山泊市的群眾也是會擁護的。”
阮小七:“那就拿梁山泊第一富盧俊義來打。”
吳用:“這是宋大哥扶持起來的企業(yè)家,這樣做是不是不好?”
阮小七:“只有打盧俊義,才能解決燃眉之急。因為其他的老板看到盧俊義都被打掉,他們才懂得怎樣做。”
吳用:“那就干嗎!管不了,穩(wěn)定幾年就算幾年。我也知道這樣做是竭澤而漁,這也是沒辦法的事,再說幾年后你我都退休了。”
于是梁山泊市來了一場聲勢浩大的打黑行動。首當其沖的就是盧俊義,把盧俊義查了個底朝天,案件跨度二十年,查封資產(chǎn)三十多億元。
盧俊義這人善結(jié)朋友,京都一位朋友打抱不平,認為盧俊義這樣一位企業(yè)家被定為黑社會頭目,是荒唐之極,他請了京都十名著名律師一起為盧俊義打這場官司,為盧俊義辯護無罪。
更荒唐的是判決盧俊義兩個侄子有罪,是黑社會組織成員,律師說,一個十幾歲的孩子也能成為黑社會組織的骨干?盧俊義的姐姐八十多歲,一輩子在家務農(nóng),除了干農(nóng)活,很少出門,是怎么涉黑的?
盡管律師拿出種種事實與證據(jù),說明盧俊義無罪,定他們是黑社會組織是荒唐的,但法庭依然判盧俊義有罪,沒罪怎么能沒收他個人的全部財產(chǎn)?
律師對盧俊義說,他們是以法律的名義公開搶劫。
盧俊義欲哭無淚地說,他們當年就是靠這種“智取”起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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