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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上最深刻的教訓,就是楊植麟把股份給得太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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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之暗面,這家大模型領域的明星公司,近日遇上了意料之外的風波。
根據多家媒體披露,循環智能的部分投資方在香港提起仲裁程序,矛頭指向月之暗面的兩位創始人——楊植麟與張宇韜,在沒有拿到循環智能所有投資方豁免同意書的情況下,便創立月之暗面并啟動新一輪融資活動。
需要交代的是,循環智能是這兩位創始人此前參與創立的企業。
有消息稱,部分循環智能的投資人作為此次仲裁的主要推動者,所提出的補償要求高達近1億美元。
此消息一出,立即在業界引發了軒然大波。有人感慨,“天才少年難躲資本局”,批評老投資方“獅子大開口”;也有人對月之暗面能否應對這樣的意外事件感到擔心。
針對“仲裁”事件,月之暗面的代理律師也向媒體回應,明確表示所謂仲裁“既無法律依據,又缺乏事實支撐”。
事實上,在風險投資集中度高的地區,如硅谷,此類爭端并不罕見;而在國內,類似案例也時有發生。
通常情況下,這類爭端往往通過水面之下協商解決,因為公開撕破臉對雙方而言都是得不償失。投資方追求的是利益最大化,而創業團隊也希望精心呵護新創立的創業項目。
然而,此次事件竟發展至仲裁階段,甚至被捅到媒體上公開曝光,這無疑透露出雙方之間存在重要分歧。顯然,投資方正在采取“極限施壓”的策略,以期獲取更多利益。
此事件的意義,已經超出當事雙方的利益范疇,對整個創投圈都具有深刻的警醒和啟示作用。接下來,我將從規則、情理以及行業三個維度,進行深入剖析,以便為創業者提供參考價值。
1
從規則層面看,楊植麟給前公司
循環智能股份太早了
我們先從法律和規則的層面來分析這件事。
目前雙方的爭端,主要涉及投資協議、股權分配、利益補償等問題。
一般來說,創始團隊在拿到投資機構的融資時,會簽署一份投資協議,里面會有一些約束性條款,比如創始團隊的成員另起爐灶創業,需要征求投資方的同意,或者對投資方的投資利益作出補償和保障。
這就涉及到了這次新聞中反復提到的“同意豁免書”。
5位老股東提出的理由就是楊植麟一方沒有拿到同意豁免書,就創立了月之暗面。但也有媒體報道,循環智能CEO陳麒聰當時其實已經通知了各位老股東,方案也過了會。
但其實,在我看來,同意豁免書之爭仍是表象,也就是說投資方只是表面上在爭所謂同意權,本質上是投資人在爭利益。
因為,月之暗面實在太成功了,創立不到兩年時間,估值超過30億美元,阿里、騰訊等巨頭蜂擁入局,旗下產品Kimi成為年輕人的心頭好,堪稱這幾年最亮眼的創業項目。
在如此高額的投資回報之下,老股東難免心理失衡,這是所謂“同意豁免書”之爭背后真正的動機和起因。
有媒體的評論一針見血,說這件事的本質,還是“在巨大的利益面前,把人性的貪欲放大了”。
但問題是,楊植麟一方對不起老股東嗎?據圈內人士透露,楊植麟出去創業的時候,直接給了循環智能接近10%的股份,循環智能到現在都是月之暗面的最大股東之一。
而擁有循環智能股份的老股東們,單憑這一項,不算循環智能本身的價值,就已經收益頗豐,算是意外踩中了明星項目。創業融資的窗口期真的很短,給予月之暗面股份,正是因為獲得了所有股東同意,但現在卻成為拿來說理的程序。
楊植麟的做法,不可謂不慷慨,體現了對循環智能老股東的尊重和感激。如果循環智能不賣掉老股,到現在的價值可能比自身的估值還會更高。
但這件事上最深刻的教訓是什么呢?就是楊植麟把股份給的太早了,更安全的一種做法,是把這部分股份暫存到第三方機構,比如律師事務所或信托公司,等待所有老投資方的書面協議簽署完畢,走完所有的流程,再按照約定進行分配。
這樣做的好處,就是避免老股東事后拿所謂同意豁免書,去卡月之暗面,甚至獅子大開口,也避免對月之暗面后續的融資造成不利的影響。
話說回來,如果月之暗面沒有取得這么大的成功,沒有這么高的估值,所謂同意豁免書,多半是不會被拿出來說事的。但現在面對這么大的利益誘惑,“程序問題”就變成了要價的籌碼。
而在回饋股權的問題上,楊植麟一方確實給的太早,或者說太過于善良了,這是一個教訓,而且價值不菲。
2
從情理上看,搞垮月之暗面
將導致多輸的局面
在剖析了規則層面的問題之后,我們再從情理層面,說說背后所蘊含的多維度考量與潛在后果。
參觀過中國古衙門的人,一定見過一個牌匾,上面會寫著“天理、國法、人情”,在中國人的法治意識里,法律不是冰冷的條款,還要考慮人情。
在西方的法律體系里,成文法之上還有自然法,也是要考慮大眾對公平的理解和感受。
首先,我們必須認識到,月之暗面作為一個創新項目,其興衰不僅關乎創始人楊植麟及團隊的夢想與努力,更與眾多投資者的利益緊密相連。
從情理上講,任何一方的刻意破壞,都將導致整個生態鏈的動蕩,形成一種“多輸”的局面。
這不僅違背了商業合作中基本的信任和共贏原則,也違背了合作方之間應有的尊重與理解。
老投資人,作為循環智能的支持者,其初衷無疑是看好項目和創業團隊,期望通過投資獲得回報。
然而,在發展過程中,如果出現分歧,若不通過合乎情理的方式解決,而選擇以“搞垮”對方為手段,無疑是對合作精神的踐踏,也在情感上讓人寒心。
據媒體披露,老投資方里,像真格基金、紅杉中國,都是在最早階段就投了月之暗面,持續地進行了支持。而當初楊植麟出來做月之暗面,老投資方不可能不知道,但并不是每個人都看好新項目,并愿意跟進。
現在伴隨著月子暗面的估值暴漲,老投資人心態失衡,倒也并不為怪,但是有一說一,楊植麟之前給的已經相當不少了。如果不去復盤自己判斷失誤,而是為爭取利益去搞垮月之暗面,甚至給新投資人打電話阻止月之暗面的融資,于情理上,會傷了創業者的心。
一些行為,短期內或許能為一方爭取到些許利益,但長期來看,最終將導致無人敢投、無人敢創的惡性循環,消耗整個行業的信譽與活力。
其實,說到底,這些老投資人投的是循環智能,甚至可以說沒投過月之暗面一分錢,而循環智能至今還在運轉,月之暗面給循環智能的股份也足夠多,比楊植麟占循環智能的股份還要多,甚至單純這部分就比循環智能本身還要更值錢,老投資人們得到的不少了。
在商業世界中,追求利益最大化是本能,但如何在追求利益的同時多方共贏,維護行業的健康生態,則是每個參與者都應深思的問題。
要知道,在商業的戰場上,真正的勝利不是擊敗對手,而是攜手共創更大的價值。只有這樣,才能擁有更多的合作伙伴,為整個創投圈帶來更多的正面影響。
3
從行業看,投資人和創業者也是博弈手
創業者要會保護自己
我們再從整個創業和投資環境的角度來說一說。
楊植麟是技術創業者,月之暗面的創始團隊也都是技術專家,說白了,如果在最開始就有更懂法律和投資的人來幫幫忙,規避一些風險,也不至于現在被老投資方欺負。
這件事如果繼續這么僵持下去,對楊植麟和月之暗面,肯定不是好事。它不僅分散了團隊本應專注于產品迭代和市場拓展的精力,還可能對企業的品牌形象和未來發展造成損害。
但反過來說,難道對5家老投資方就是好事嗎?當然不是。甚囂塵上的拉扯,不僅消耗了雙方的資源和耐心,更可能破壞原本基于信任建立的合作關系,影響未來可能的合作機會。
更重要的是,這一事件也是對創業者的提醒,讓他們看到了歡歡喜喜拿到投資的另一種可能性——投資人的策略、手段以及對利益的極致追求。
對于廣大創業者而言,這無疑是一次深刻的警醒。它提醒著每一位即將踏上融資之路的創業者,必須更加審慎地選擇投資伙伴,不僅要考察其資金實力,更要關注其投資理念、行業聲譽以及對創業者的支持態度。
我認識的一位知名投資人,他曾經連續多年支持一位屢敗屢戰的連續創業者,展現出了風險投資者的溫度和人情味。而那位創業者也沒有辜負他的信任,多年后給了這位投資人妥當的股權安排和極為豐厚的回報,雙方的關系堪稱佳話。
楊植麟此次的遭遇,代價高昂,這可能是一個至少價值1億美金的教訓。
但如果說這件事有什么好處,那就是提醒了創業者,不僅要精通自己的專業領域,更要具備法律知識和股權分配技巧,學會在資本的海洋中游泳而不被淹沒。而且,更顯示出尋找到“志同道合”投資人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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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創業的長跑中,一個能夠理解并支持創業者愿景,愿意與創業者并肩作戰的投資機構,往往比單純的資金注入更為寶貴。
這樣的合作伙伴不僅能夠提供必要的資金支持,還能在戰略規劃、市場拓展、團隊建設等方面給予寶貴的建議和資源,共同推動企業的健康成長。至少,在面臨利益爭端時,會本著合作共贏的初心,不會想著去搞垮你。
創業者與投資者的關系,既是伙伴、搭子,也是博弈手。在這場游戲中,創業者需要不斷提升自我,既要保持對技術的熱愛與執著,也要學會在資本的浪潮中保護自己,尋找那些能夠攜手共進、志同道合的真正伙伴。
只有這樣,才能在創業的路上走得更遠、更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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