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孩騎行遭碾壓事件后續來了。
司機姜某某因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被逮捕。
![]()
但面對這個罪名控訴,司機家屬卻不認可。
他們認為這明明是交通意外。
為什么最后卻變成了刑事逮捕呢?
![]()
我們先來簡單回溯一下事發經過。
8月11日,河北保定一名父親帶兒子參加騎行團,騎行的過程中,孩子突然摔倒,并遭對向行駛汽車碾壓,最終不幸身亡。
事發后,同行的騎友抓著司機,讓他給孩子跪地道歉的視頻也傳到了網上。
而大眾在痛心惋惜一條生命離去的同時,更多的是感到憤怒。
因為這場悲劇其實是可以避免的。
要知道,遇難的小男孩只有11歲。
而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12周歲以下的未成年兒童不得駕駛自行車和三輪車。
也就是說,他根本就不應該出現在這個騎行團里。
![]()
更何況,事發當時騎行團騎行的道路還是雙向行駛的機動車道呢?
但事實卻是,孩子已經不是第一次騎行,且在之前就有網友提醒過孩子的父親存在危險。
只不過種種提醒都被其忽視了。
![]()
而根據騎行團之前的視頻,出事當時騎行團的速度更是達到了37km/小時。
但孩子明顯跟不上大部隊的節奏,在父親身后喊了好幾次“慢一點”。
機動車道,不符規定的騎行年齡,超出范圍的速度,家長的麻痹大意...
這一切的一切,仿佛早已為這個悲劇埋下了注腳。
如果孩子父親把那句“慢一點”聽進去,是不是一切就不會發生了呢?
只可惜,沒有如果。
一個孩子為此喪命,司機師傅也被逮了進去。
而如今,這名司機妻子的自白更是告訴我們,悲劇可能并沒有結束。
![]()
這位妻子說自己是一名白血病病人。
除了她,家里有兩個未成年孩子,一對七十多的老人,所以生活的重擔就落在司機一個人身上。
而為了給她治病,司機不抽煙不喝酒,拼命加班工作,全家人省吃儉用。
但這場車禍卻成了他們全家人的噩夢。
向來小心駕駛,基本沒有扣過分的司機,因為那一瞬間沒辦法閃避的意外而被刑拘。
整個家的頂梁柱塌了。
麻繩專挑細處斷,厄運專找苦命人!
可就像家屬質疑的,為什么這起交通意外司機卻被刑事逮捕呢?
根據相關報道,提到了“事發路段還沒有正式通車,歸刑警”的細節。
![]()
而值得一提的是,事發后當地相關部門確實曾出面調解過,且司機家庭在不富裕的情況下,表示拿出20萬元給死者家屬賠償。
![]()
![]()
但卻被對方退回了。
于是才有了司機被批捕家屬網上求助的一幕。
而現在,不僅家屬不能接受,公眾更是為司機感到冤屈。
![]()
![]()
![]()
![]()
我們拋開司機的家庭遭遇來看這個事件,確實還有幾點存在疑問。
首先,這起事件對司機提起的罪名是“過失致人死亡”。
而過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為人因疏忽大意沒有預見到或者已經預見到而輕信能夠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剝奪他人生命權的行為。
也就是說,判定“過失”很關鍵的一點是“有沒有預見”。
可事發當時司機車上的記錄儀顯示的車速是52公里左右,且司機沒有越線正常行駛的。
那孩子摔到他前面來不及躲避,到底算預見還是沒預見呢?
既然提到“過失”,判定司機責任的那條未開通的道路并未見到攔阻設施,且事發時有多車輛行駛。
那道路的管理方是不是也同樣存在“過失”呢?
再者,孩子的父親作為監護人將孩子帶到未開通的道路騎行,是不是也存在“過失”呢?
還有最最關鍵的,引發孩子摔倒的那位騎行者、騎行組織者,是不是也存在“過失”呢?
![]()
可這件事從發生到現在,我們看到的是司機下跪、司機挨打、司機被逮捕。
其他的疑似“過失”方呢?
這個事件中有“過失”的有很多,但恐怕司機是“過失”最小的那個。
法律不是誰弱誰有理,更不是死傷誰有理。
這讓我想起了前段時間,馬來西亞女車主正常行駛撞死8個逆行飆車少年的案件。
![]()
一開始這名車主被法院判了6年。
但因為后來因為150萬的民眾站出來為司機喊冤,最終在案件重審后這名車主被判決無罪釋放。
當時的法官說了一句話讓人印象深刻。
“這就是法律,不能僅因有人在事故中死亡,就要司機承擔所有責任。”
雖然國別不同,但人們追求正義的目標是一致的。
在越來越多充滿爭議的熱點事件中,我們見證了人情法理交織下,一個個個體的苦難和抗爭,也看到了社會對于正義的渴望與追求。
而每一次深入的調查和公正的判決,才是對社會正義的堅守和維護。
希望這次也是。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