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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日,盈科上海股權高級合伙人李慧律師及團隊成員羅晴律師受行動教育上海校友會邀請,為校友會的企業家們開展《新〈公司法〉的主要變化及對企業家的重要影響》為主題的新公司法解讀。本次行動教育上海校友會私房課,參加培訓的企業家有10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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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新公司法的解讀,李慧律師主要從新公司法下股東出資的責任變化、股東轉讓股權的核心要點、公司機構“三會一經理”的合理配置、小股東的權益保護四個對企業家權益有重大影響的主題,通過新舊法條對比、典型案例分析、辦理案件經驗分享等方式為企業家們進行詳細解讀。同時,團隊羅晴律師以板書形式對講解內容做匯總,便于企業家們更好地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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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對于“新公司法下股東出資的責任變化”方面,李慧律師重點解讀了新、老公司股東認繳出資期限、董事對股東出資的催繳義務與責任、股東除名失權、出資加速到期等內容,幫助企業家們明確及強化股東出資責任。另外,通過“1%小股東將99%大股東除名”案例,讓企業家們更直觀地了解抽逃出資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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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對于“股東轉讓股權的核心要點”方面,主要圍繞優先購買權和股權變動模式展開。新公司法下股東轉讓股權,無需再征得內部股東過半數同意,僅需通知股東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即可。內部股東不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轉讓給外部人員后,公司有變更股東名冊及辦理變更登記的義務。對于外部人員何時獲得股東身份問題,李慧律師和現場的企業家們進行互動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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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對于“公司機構“三會一經理”的合理配置”方面,李慧律師主要就監督機制的變化向企業家們做了具體闡述,對于公司監督機關的設立明確了四種模式,企業家們可根據公司的具體情況選其一:設置監事會、董事會下設立審計委員會、一名監事、不設。
最后,對于“小股東的權益保護”方面,小股東在公司經營過程中,有可能被大股東欺負,如何更好地保障其自身權益,是小股東們一直不斷探求的。那么新公司法下,小股東可以通過提起股東會決議瑕疵之訴、知情權之訴、異議股東請求回購之訴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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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中場休息時,企業家們向李律師請教其公司遇到的問題,李律師一一向大家做出解答,受到大家的一致好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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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結束后,企業家們表示通過此次解讀對新《公司法》有了更加全面和深入地了解,新法的變化對公司、股東甚至是董監高的影響也有了更清晰的認識。同時,企業家們稱,李慧律師此次對新公司法的解讀內容豐富、深入淺出、重點清晰,邏輯性強。既有理論的高度,又有實踐的深度,高度貼合公司治理的實際。
作者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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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慧
股權高級合伙人
北京盈科(上海)律師事務所
盈科管理委員會 委員
盈科業務指導委員會副主任
上市公司商學院《法律風險》主講導師
工信部中小企業志愿服務專家律師
上海律協海事海商專業委員會 委員
中級并購交易師、碳排放交易師、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資格、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資格
業務領域:公司設立與投資、公司合規體系建設、股權激勵、股權架構設計、并購與重組、破產清算、商事訴訟等法律事務。
李慧律師,專注于企業法律顧問服務,長期致力于公司法與合規研究,熟悉公司治理結構、內部運營和HR管理事務。
擔任多家教育培訓業、口腔醫療業、物流業、制造業、傳媒業、租賃服務業、住宿餐飲業、軟件與信息技術業、珠寶首飾業……等行業企業常年法律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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