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卿和六部是一個很容易搞混的概念。
比如大理寺和刑部,衛尉寺和兵部,太常寺以及鴻臚寺和禮部,司農寺和戶部,這些部門職能相似但又完全不同,經常讓人混淆概念,比如一個高級官員犯罪,他是該有刑部審理還是大理寺審理呢?
大家好,我是老張,咱繼續探討古代官職的變遷,今天的話題就是古代的九卿和六部,都有啥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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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九卿制度確立于秦朝,這個制度按說非常好使,先分權,再集權,最后歸于皇帝統籌。
只是丞相作為百官之長,權力實在太大,而且實在不好控制,于是在這個制度推出八十多年以后,皇帝們就開始對這個制度進行進一步改造了。
后來的故事我們都熟悉,內朝架空了外朝,新三省取代了新三公,六曹變成了六部,并且逐漸取代了九卿的位置。
但是微妙的是,六部,他隸屬于尚書省,本質上它屬于行政系統,用今天的話講,它是一國之政府部門的執行機構,政府首腦和國家首腦還不是一個概念,比如現在的總理是政府首腦,但總統才是國家首腦。
同樣的,在古代封建社會,負責行政的宰相們是政府首腦,而代表整個王朝的皇帝才是這個國家的首腦。
所以,如果整個國家的工作都由行政系統去管理,那肯定是不行的,因為它又回到了相權一家獨大的局面。
不僅如此,在行政系統之外,還有很多工作需要專門部門管理。
于是,出于分權和專職管理的需要,盡管六部已經出現,但九卿還需要進行保留。
為何如此呢,這跟他們的職責以及古代的政治特色有關,尤其是最后一個廷尉制度,事關我們今天的司法制度設計。
第一個,郎中令,它的另一個名字顯然更出名,叫光祿寺。
主要工作,負責皇帝個人起居、日常出行的安保,簡單來說就是皇帝睡覺,你在門口看著,皇帝出行,你負責組建隨同護衛隊。所以在前文提到的皇帝身邊的那些侍從和郎官以及各種大夫們,都歸他管轄。
很多年以后,皇帝的那些侍從機構演變成了負責審核的門下省,成為行政系統的三巨頭,然而光祿寺卻一步步淪為宮廷主管,負責皇宮的膳食和宴會管理。
與郎中令容易混淆的是衛尉,所在單位后來叫衛尉寺。
主要工作,負責皇宮安保以及宮內巡邏,接受兵部政令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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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者的區別在于,前者重點負責皇帝本人相關的工作,而后者重點負責整個皇宮的安保。
比如皇宮城墻上,各個宮門里,夜里流動巡查的,抓賊的,都是這個單位負責。![]()
衛尉在兩宋時期的職能進一步被弱化,在南宋時期被并入工部,負責宮殿以及道路保養工作。
大家可能會問了,光祿寺和衛尉寺都沒了,皇宮的安保誰來負責?
答:兩宋靠各種都指揮使,元朝靠蒙古親兵,明朝靠錦衣衛,清朝靠八旗子弟,總之, 皇宮安保交給兵部是完全不可能的。
宗正,這個官名出現很早,西周時期叫宗伯,秦朝以后叫宗正。
工作內容,西周時期的權力范圍比較大,負責祭祀相關的宗廟禮儀。而西周時期有資格祭祀宗廟主要還是周天子和他的親戚們,所以這份工作包含管理周天子宗族。
秦朝以后這個職能被掰成兩半。負責祭祀禮儀的交給太常寺,負責管理皇親國戚的交給宗正。
它的另一個更加被眾人所熟悉的名字叫宗人府,并因此經常出現在《雍正王朝》中。
跟太常寺容易搞混的是禮部。
太常寺負責宗廟祭祀,以及皇宮禮儀教育等,后者則負責全國的禮儀制度以及科舉考試等教育事業,并且負責外交工作。
前者的工作重心在于皇家,而后者的工作重心則在于全國。
跟禮部這個職權犯沖的是鴻臚寺,鴻臚寺在秦朝時期叫典客,后來改名大鴻臚寺、鴻臚寺。
區別是鴻臚寺是專門負責外交禮儀以及對外交流等工作,而禮部重點是國內典章制度和教育事業。
簡單來說就是鴻臚寺代表國家執行對外交流和接待外國使臣等工作,而禮部則代表政府則行政系統中對全國進行管理。
清末,鴻臚寺并入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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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兩個容易混淆的是治栗內史和少府。
治栗內史是秦朝的叫法,兩漢改為大司農,后來單位改名司農寺。前期的工作跟后來的戶部基本沒有差別,但咱不是說了戶部是從尚書臺延伸出來的嘛,在長期的對接工作中,司農寺的財政稅收等經濟工作剝離給了戶部,自己只負責全國的倉庫管理。
在北宋王安石變法中,絕大部分的關于經濟方面的變法都是由司農寺(司農卿)負責的,元朝時期則改為負責農田水利等,到明清時期被撤銷。
由于司農寺和戶部的工作實在太相似,所以明清的戶部尚書經常被雅稱為大司農。![]()
而少府,則主要負責皇宮內的經濟管理,它也收稅,但不同于司農寺的農業稅,而是皇家持有的各類土地以及山川湖澤以及工、商、算賦等稅收。
當然,收來的錢財也主要用于皇宮的開支和賞賜。
少府由于其和皇家的密切相關性,因此素來都是由宦官擔任。
最有意思的是,后來的三省制度中的尚書臺和中書臺,最早都是隸屬于少府管轄,這里就能看出來皇帝對尚書臺的控制遠遠高于外朝的丞相們,因為尚書臺的設計的初衷,其實就是皇帝的私人附屬,連管轄機構都是皇帝的家臣。
對了,這個機構在明朝被劃入工部,然而有些工作還是要單獨進行管理的,畢竟事關皇家隱私,于是后來又獨立出來,它在清朝同樣有一個響亮的名字——內務府。
然后是太仆寺。
這個不怎么起眼的部門其實很有來頭。
主要工作掌管全國的養馬,并且為皇家出行以及軍隊出行提供馬匹,并且由此衍生出的一系列工作也是有它負責。
比如車馬軍械制造,各類雜工的管理,都歸他管理,有點類似于后來的總后勤部,所以明朝時期它就被劃入兵部管理。
雖然不怎么起眼,但太仆寺的長官卻經常隨同皇帝出行,甚至有機會親自為皇帝駕馬,因此是一個和皇帝關系非常親密的崗位,漢高祖時期的夏侯嬰就是這么一個角色,所以他也是漢初第一位太仆寺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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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個值得大書特書的是廷尉。
封建王朝時代,廷尉在一開始就扮演充當皇帝的酷吏的角色,替皇帝處理各種違背他本人規則的人物,這個部門主要負責審查、訣獄等司法部門的工作。
由于經常出現在文獻以及歷史古裝劇中,以至于盡管它改了名字大家依然非常熟悉,沒錯,這就是后來的大理寺。
早期的大理寺和刑部的工作基本沒有區別,但是在三省六部制形成以后,大理寺和刑部必須要在工作范圍上作進一步的分工,于是在唐朝時期,就形成了大理寺負責審理案件,刑部負責復核的慣例。
讓人難以置信的是,在唐朝時期,我們古代的刑法審理制度就已經非常完善。
比如大理寺下屬的各大理寺丞在審理全國案件的時候,必須會同其他五位寺丞一同署名才有效,如果哪一位司丞有不同意見,也可以通過署名來將其拖入二審流程。
同樣的,遇到重大的案件,必須由大理寺以及刑部以及御史中丞一同會審。
這就是最早的三法司會審制度。在君主專制時代,能夠出現這種嚴謹的刑法制度,在今天看來是很難得的。
到明朝時期,御史中丞變成了都察院(專門負責管轄御史),重大案件由刑部、大理寺以及都察院聯合審理,這就是在《大明王朝1566》中頻繁出現的三法司會審制度。
在刑部和大理寺并存的年代里,兩者一直保持著獨立的運作機制,以盡量避免草菅人命事件的出現。
明清時期,大理寺和刑部關系和隋唐時期顛倒過來,變成了刑部負責審理,大理寺負責審核,如果大理寺復核下來有不同意見, 可以直接否決并上報皇帝。![]()
這個制度一直沿用到清光緒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刑部更名為法部,專職全國的司法管理,而大理寺則更名為大理院,全權負責案件的審判權力。
到此,我國結束了幾千年的司法和行政不分家的局面。經過民國和新中國的繼續改革,刑部最終變成了司法部,主要負責行政,而大理寺則變成了最高法,成為獨立的審判機構。
鑒于大理寺的關鍵地位,明清時期素有六部九卿之說。這里的六部九卿就是六部的尚書加上大理寺卿以及左都御史(掌都察院)和通政使(掌通政使司)。此九卿地位相當,是分管帝國各項事業的最高長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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