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某一天起,農村的青年開始在城市置業、安家落戶、謀生打拼,這成為了一種涵養面子的舉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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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在孩子的教育、掙錢、創業等方面,城市相對具備更好的條件,整個家庭也是非常支持的。
青年人進城后,生兒育女,生活壓力也隨之增加。
作為父母,即便能幫上一丁點兒事情,選擇前往城市照顧孩子,也就成了順理成章的決定。
然而,老一輩的父母是否曾考慮過,當孩子長大到十幾歲,不再需要照顧了,他們又該何去何從呢?那個時候,年邁的父母更顯得無助,加之生活基礎不牢,可能比之前更加困難。
"未雨綢繆,方能免于近憂",建議老一輩們,在前往城市照顧孩子時,不要做出輕率的抉擇,務必留一線后路。
01
莫要舍棄農村的一切,仍需留有返回故鄉的余地。
從交通、醫療、學校、菜市場等方面來看,農村確實相對不適合養老。尤其對于患病的老人來說,遇到緊急情況,勢必令人焦慮。
懷著在城市度過余生的愿景,老人們帶著快樂之情前往照顧孫輩。
但有沒有留意,一旦需要回到老家,日子該如何度過?也許離開老家幾年,房屋漏雨,門前野草叢生,后院已變荒地。農具腐朽,田園也荒蕪。
四處呈現頹敗景象,家不復往日模樣,那最后的歲月該何去何從?若需重新裝修,成本頗高,對于農村老人而言,也未必能負擔得起。
有遠見的老人,會在離開農村時,保留一切。
即便后續或許用不上,但至為重要。
在城市時,將田地讓給鄰里或親朋耕種。無需收租,只為不使土地荒廢。回鄉時,無需重新開墾土地,基本生活問題也能妥善解決。
定期回鄉檢修老宅,清掃房屋,清理門前荒草。如時間緊迫,撒些除草劑亦可。
每逢佳節,門前張貼“福”字、對聯。此舉可使外人知曉此房有主有人照看,從而不至遭到任意破壞。
更需明白,遇到社會動蕩之際,老家亦是“避風港”,可安頓全家。這一點,老人需自悟,同時也需告知子女。
02
不要揮霍寥寥存款,應提防子女不孝。
我大姑父、大姑母,二十年前前來城市幫助表姐照顧孩子。
大姑母擔任照管工作,大姑父則在小區充當保安。
每月,大姑父領取工資,用于家用開支。
當表姐的孩子上高中后,大姑父和大姑母被送回老家,同時失去了保安工作。
可惜,大姑父家的積蓄已蕩然無存,余生只能依靠務農謀生,困難重重。如今他們也已六十多歲。
無奈之下,大姑父只得向子女索取贍養費。兒子說:“當初你幫女兒照顧孩子時,自行選擇,如今向我要贍養費,不妥吧。”
女兒說:“父母啊,你們幫忙帶孩子,卻未減少生活負擔。我也是已婚之女,家產無分,養老問題實在難以承擔。”
“一文錢難倒英雄漢”,大姑父懊悔不該將保安薪酬用于補貼女兒家用。
每一筆花費,乃至購物開支,都應當記賬清楚,定期告知女兒,確保自身不吃虧。
從經濟角度看,農村老人多無暇退休,自留地和耕種維系余生。實際上,老人的積蓄都是辛辛苦苦攢下的,堪稱不易。
若積蓄耗盡,再向子女要贍養費,不論子女情愿與否,都需他們臉色見。正如作家三毛所言:“世間喜劇無須錢財加持,大多悲劇與金錢息息相關。”
是的,在照顧孩子時,或為子女家庭買單,但未必能感受到多少感激。然而,一旦老人身無分文,也不再承擔照顧孩子責任,子女的怨恨之情卻可見一斑。
保守財務,是老人理智之舉。尤其是在幫助子女購房、繳納孩子學費等方面,應該更加節制。
03
不宜盲從子女意愿,照顧孩子前應確立規則。
照顧孩子固然帶來跨越幾代同堂的樂趣,卻也常令老人身不由己、收入減少。應全面評估,權衡利弊。
眾多子女在請父母前來照顧孩子時,言談皆和氣、籠統表態。
然而,當子女不再需要父母照看孩子時,言行或有差異。
面面俱到、言而有信,在關鍵問題上尤為重要。
在照顧孩子之前,應明確四項規則,使余生之路清晰可循。
首先,召集所有子女開會商議,明確在照顧孩子期間,誰將負責養老任務,以及當不再照看孩子時,如何互相贍養。
其次,確立財務約定,老人的花費應當大方要求子女承擔,避免倒貼。假若子女家境寬裕,給付一定的家政費用也理所應當。
再者,明確照顧孩子僅涉及生活照料,不包含教育責任,并明確規定需要照顧多少年。
最后,家庭若遭遇矛盾,應聽從老人的建議,尊重老幼關系。
只有沒有后顧之憂,照顧孩子才能順利進行,長大后也不會被遺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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