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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海風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勞榮枝故意殺人、搶劫、綁架死刑復核一案依法作出裁定,核準了勞榮枝的死刑。
在執行死刑之前,法院安排勞榮枝會見了親屬,交代了遺言。
據了解,勞榮枝在會見親屬時表現出了悔意和淚水,表示自己可能犯了錯誤,但她依舊認為自己罪不至死。她還請求親屬原諒她,并希望法院能夠對她輕判。
然而,法律是公正的,法院的判決是經過嚴格審理和復核的。
雖然勞榮枝的辯護律師遞交了二十萬字的辯護材料,但這并不能改變法院的判決結果。
在復核期間,最高人民法院依法訊問了被告人,并保障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訴訟權利。
辯護律師為勞榮枝辯護,提交了辯護意見,最高人民法院認真聽取并審查了辯護意見。江西省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向勞榮枝送達了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
2023年12月18日上午,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對勞榮枝執行了死刑,南昌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派員臨場監督。
最高人民法院復核確認:
1996年至1999年間,被告人勞榮枝與其情人法子英(已另案核準并執行死刑)共謀搶劫等,由勞榮枝在娛樂場所從事陪侍服務,物色作案對象,與法子英共同實施暴力,劫取他人財物或綁架他人勒索財物。
二人在江西省南昌市、浙江省溫州市、江蘇省常州市、安徽省合肥市共同實施搶劫、故意殺人、綁架4起,共致7人死亡。勞榮枝在南昌將被害人熊某甲誘騙至其租住處,與法子英共同搶劫熊某甲隨身財物,將熊某甲殺死并分尸;勞榮枝用劫得的鑰匙試開熊某甲家門探查情況,與法子英共同到熊某甲家中實施搶劫,為滅口又殺死熊妻張某及2歲幼女熊某乙。勞榮枝在溫州與法子英共同入戶搶劫被害人梁某某財物,逼迫梁某某將被害人劉某某騙至現場實施搶劫,為滅口殺死梁某某、劉某某。
勞榮枝在常州將被害人劉某(甲)誘騙至其租住處實施綁架,捆綁、看管、威脅劉某(甲),與法子英共同逼迫劉某(甲)給其妻劉某(乙)打電話準備贖金,勞榮枝帶劉某(乙)至現場并收取贖金。勞榮枝在合肥將被害人殷某某誘騙至其租住處實施綁架,參與捆綁并看管殷某某,在勒贖字條上添加威脅性字句,購買用于藏放無辜被害人陸某某尸體的冰柜,與法子英共同將殷某某關進鋼筋籠內,殺死陸某某并割下頭顱威脅殷某某,并致殷某某死亡。
最高人民法院認為:
被告人勞榮枝伙同罪犯法子英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勞榮枝伙同法子英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暴力、威脅手段劫取他人財物,其行為又構成搶劫罪;勞榮枝伙同法子英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其行為還構成綁架罪。在共同犯罪中,勞榮枝與法子英精心預謀,周密策劃,分工明確,相互配合。
勞榮枝始終積極主動,起到至為重要的作用,亦系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勞榮枝伙同法子英故意殺死5人;搶劫致1人死亡,入戶搶劫,搶劫財物共計價值3萬余元,數額巨大;綁架并殺害被綁架人1人,勒索財物7萬余元,犯罪情節特別惡劣,手段特別殘忍,主觀惡性極深,人身危險性和社會危害性極大,后果和罪行極其嚴重,應依法懲處。
對勞榮枝所犯數罪應予并罰。第一審判決、第二審裁定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據此,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準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維持第一審對被告人勞榮枝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搶劫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綁架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的刑事裁定。
在2022年11月30日上午,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勞榮枝故意殺人、搶劫、綁架上訴一案進行了二審公開宣判。
二審判決結果竟然維持了死刑原判。
在庭審中,勞榮枝面對法官的宣判,表情凝重。她深深地吸了一口氣,試圖平復內心的激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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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30日上午,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勞榮枝故意殺人、搶劫、綁架上訴一案進行二審公開宣判。圖片來源@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
據澎湃新聞報道,庭審結束后,勞榮枝的二哥勞聲橋參加了旁聽,并表示勞榮枝當庭表示不服判決,決定進行申訴。
這一決定讓在場的所有人都感到驚訝。畢竟,勞榮枝的案件已經經過了長時間的審理和調查,判決結果也是經過慎重考慮的。
勞榮枝的決定也應該被予以理解和支持。畢竟,法律是公正的,任何人在面對不公正的判決時都有權利進行申訴。
在申訴期間,勞榮枝的律師團隊積極收集證據,準備申訴材料。他們認為,判決結果存在許多疑點。他們希望通過申訴程序,為勞榮枝爭取到一個公正的審判。
這一案件也一直備受社會各界廣泛關注,人們紛紛關注著這個案件的后續發展。
@江西省人民高級法院在庭審結束后發文,內容如下:
2022年11月30日上午,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勞榮枝故意殺人、搶劫、綁架上訴一案進行二審公開宣判。
江西省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認定:
1996年至1999年間,被告人勞榮枝與法子英(已執行死刑)共謀,由勞榮枝在娛樂場所從事陪侍服務,物色作案對象,由法子英實施暴力。二人先后在江西省南昌市、浙江省溫州市、江蘇省常州市、安徽省合肥市共同實施搶劫、綁架、故意殺人犯罪4起,共致7名被害人死亡。
案發后,勞榮枝使用“雪莉”等化名長期潛逃,于2019年11月28日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被告人勞榮枝犯故意殺人罪、搶劫罪、綁架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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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判之后,勞榮枝不甘心,提出了上訴。
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于2022年8月18日至20日,對此案進行了公開開庭審理。經過二審審理,認定的事實與一審一致。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在故意殺人、搶劫、綁架的共同犯罪中,勞榮枝積極物色、誘騙、捆綁、看管、威脅被害人,踩點、取款、購買作案工具等行為,與法子英分工明確,相互配合,構成共犯。她在共同犯罪中表現出較強的獨立性和作用明顯。在長達四年的時間內,她和法子英輾轉多地實施多起犯罪,沒有證據證明她受到法子英的精神控制和脅迫。因此,勞榮枝在共同犯罪中起到了主要作用,應依法認定為主犯。
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
上訴人勞榮枝伙同法子英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構成故意殺人罪;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暴力、威脅手段劫取他人財物,構成搶劫罪;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構成綁架罪。對勞榮枝所犯數罪,應依法并罰。勞榮枝伙同法子英故意殺死五人;搶劫致一人死亡且系入戶搶劫、搶劫數額巨大;綁架致一人死亡,犯罪情節特別惡劣,手段特別殘忍,后果和罪行極其嚴重,且主觀惡性深,社會危害性大,應依法從嚴懲處。
勞榮枝及其辯護律師所提勞榮枝不構成故意殺人罪,系從犯、脅從犯等上訴理由和辯護意見,與二審查明的事實不符,于法無據,依法不予采納。第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對勞榮枝的死刑裁定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在二審審理過程中,法庭嚴格遵循法律規定,充分保障了上訴人勞榮枝及其辯護律師的各項訴訟權利。辯護律師得以到庭參加宣判,充分展現了法律的公正與公平。宣判當天,勞榮枝的部分親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記者及各界群眾共計60余人通過線上或線下的方式參與旁聽,共同見證了這一公正的時刻。
勞榮枝1974年12月14日出生于江西九江,籍貫湖北黃梅,原九江石油分公司子弟學校小學教師。
1996年,勞榮枝和其男友法子英在南昌殺害一家三口,之后又在溫州殺死兩人。加上在合肥犯案,一共殺害了7人。
2019年11月28日,身負7條人命、潛逃20年的女逃犯勞榮枝在廈門一商場內落網。
20多年前,勞榮枝與男友法子英在南昌、廣州、溫州、南寧、合肥等地流竄,多次以色誘、綁架勒索、殺人的方式作案。
后法子英被捕,于1999年12月28日被槍決,勞榮枝則潛逃了20余年。
2019年12月5日,廈門市公安局向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移交逃犯勞榮枝,江西警方將勞榮枝押解回南昌;12月17日勞榮枝向公安機關提出拒絕親屬與南昌警方接觸,拒絕家人為其聘請律師并申請法律援助;12月22日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勞榮枝批準逮捕。
2021年9月9日,勞榮枝案一審宣判,以故意殺人、搶劫、綁架三罪并罰判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勞榮枝不服判決,當庭提出上訴。
勞榮枝明知道自己罪孽深重,其實歸案后各種狡辯,推卸、逃避責任,玩弄法律,把自己的罪責全部推給“死無對證”的男友法子英身上。
勞榮枝還狡辯說“我沒有殺過一只雞一只鴨”,我只有感人,是一個善良的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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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殺過雞,也沒有殺過鴨,勞榮枝可能說的是實話。
但她和男友法子英合謀共犯,殺害了7條鮮活的生命,手段殘忍,完全突破了人性的底線,
盡管她沒有直接捅刀子,也是一個遞刀子的人,她簡直是個慘絕人寰的惡魔。
9月23日,勞榮枝上訴案正式立案。
2022年11月30日上午,江西高院對勞榮枝涉嫌犯故意殺人罪、搶劫罪、綁架罪上訴一案作出二審宣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對勞榮枝的死刑裁定已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勞榮枝案被害人之一“小木匠”的兒子說,能等到今天這個結果,實在是不容易。
1999年,“小木匠”被勞榮枝的男友法子英以有木工活為由,騙至租住處后遭殺害分尸。
為什么必須判勞榮枝死刑?
這是一個備受關注的問題,也是許多人所關心的話題。對于這個問題的答案,可以從多個角度進行探討。
從法律角度來看,勞榮枝的行為已經構成了極其嚴重的犯罪。她不僅參與了搶劫、綁架、殺人等一系列罪行,而且手段極其殘忍,情節極其惡劣。根據中國的刑法規定,對于這種極其嚴重的犯罪行為,必須給予最嚴厲的懲罰,即死刑。
從社會角度來看,勞榮枝的行為已經對社會造成了極大的危害。她的犯罪行為不僅給受害者及其家人帶來了無法彌補的痛苦和損失,而且也對社會的安全和穩定造成了極大的威脅。因此,對于這種對社會造成極大危害的犯罪行為,必須給予嚴厲的懲罰,以維護社會的安全和穩定。
再者,從道德角度來看,勞榮枝的行為已經違背了人類的道德底線。她的犯罪行為不僅違反了社會的道德規范,而且也違反了人類的良知和道德底線。因此,對于這種違背道德底線的犯罪行為,必須給予嚴厲的懲罰,以維護社會的道德底線和人類的良知。
不管勞榮枝在參與第一起殺人案中受到了多少脅迫,或者是否受到脅迫,從后來的證據來看,她最終選擇了和魔鬼通信,她需要以死告慰那些冤死的靈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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