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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一個政策文件,可能大家都沒有特別注意到。
這個政策文件于8月25日國常會審議通過,并由國務院于9月1日正式印發。
這個政策文件就是《關于規劃建設保障性住房的指導意見》(國發【2023】14號文)。
有人就會問了,不就是一個建設保障性住房的指導意見嗎?有什么大驚小怪的?
然而,在筆者的眼里,它卻是一個可能影響房地產調控基本思路的政策文件!
為什么這么說呢?因為在這個政策文件中,第一次提出了“讓商品住房回歸商品屬性”的思想。在這么一個高級別的會議上,審議通過的政策文件,它的任何新思想、新觀點、新思路,都可能意味著政策方向的轉變。
“讓商品住房回歸商品屬性”,是否意味著會影響房地產調控的基本思路呢?筆者個人認為這種可能性非常大。
為什么這么說呢?
因為任何思路的轉變,都會首先反映在市場上。
在疫情前,在房地產行業,大家印象最深的就是各種限制,包括限價、限售和限購。這個“三限”政策,在很多城市都出現過。
有些地方甚至還出現“五限”,房地產調控政策之嚴厲程度無以復加。
在疫情前,“讓商品住房回歸居住屬性”可以說占據了主導思想地位。嚴厲打擊投機炒房成為一件政治正確的事情。在那個時候,住房被視為了一個公共產品或半公共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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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2年4月24日,筆者在一篇長文《在房地產行業,我們需要理想主義,但更為重要的是看清現實》中,針對房地產的現狀,主張在房地產行業,政策上可能需要做一些調整:
首先,需要更加重視租售并舉;
其次,我們不必太過關注高房價;
最后,真正認識到房產稅才是調控房價的有效手段。
在該文中,筆者還提出了一個疑問:如果一個人家里有很多錢,他想購買很多套房子,為什么不讓他多購買呢?
隨著時間來到疫情后時代,房地產市場的現狀,可能說來了一個180°的大轉彎,由極熱轉變為極寒。
這一點房地產行業的從業者可能感觸最為深刻!
因此,各種房地產調控政策的松綁便紛紛出臺。
比如四個一線城市最先出臺的“認房不認貸”。
又比如杭州,10月16日出臺的“杭六條”樓市新政,直接取消了除拱墅區、西湖區、上城區和濱江區外其他區縣的限購!
也就是說,在房地產市場上,正在慢慢地放開了房地產監管地保姆之手,讓房地產行業慢慢地回歸市場!
“讓商品住房回歸居住屬性”和“讓商品住房回歸商品屬性”,雖然只有兩字之差,但是對未來房地產市場監管地影響可能千差萬別!
筆者個人認為,在“讓商品住房回歸商品屬性”地影響下,未來房地產行業可能會出現以下幾大變化:
首先,行政監管可能會逐步退出房地產市場,而更多傾向于金融金融機構的監管,和住建、房管、物價等行政部門的監管;
其次,市場在房地產行業將會發揮更大地資源配置作用;
再次,誠信機制將在房地產行業發揮更大的監管作用,喪失信用的房地產市場主體,可能會被徹底淘汰出局;
最后,房地產稅遲早,而且是一定會出臺。
你對此怎么看呢?歡迎在評論區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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