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巴以沖突爆發以來,中文網絡上對此的爭議很大,其中之一便是哈馬斯究竟是不是恐怖組織。
知名大V某某南在他的微博上“科普”說:
“哈馬斯并不是以美國為首的英、法、德、日等7個國家所說的恐怖組織,聯合國、中郭、俄羅斯等絕大部分國家只承認哈馬斯是一個抵抗組織。”
![]()
某某南科普“恐怖組織”丨圖片源自微博
他所“科普”的內容是很多人認定哈馬斯不是恐怖組織的依據,互聯網上流傳的也差不多是這一套說法。
從人們以往對恐怖組織的認知來看,聯合國的決議顯然是一個十分重要的判斷標準,因為這代表著大多數國家所達成的共識,比如蓋達組織、塔利班、伊斯蘭國等。
但不知是某某南對聯合國的這次決議不了解還是有意含糊其辭,總之他的話半真半假,并未表達清楚。
將哈馬斯列入恐怖組織的提案是美國在2018年向聯合國提出的,準確的說應該是《譴責哈馬斯決議草案》。
美國主張以簡單多數票形式進行投票,但大會最后通過投票,決定采用科威特提出的需要獲得三分之二多數票才能通過的動議。導致美國的提案并未通過。
這一點恰如某某南所說,在聯合國的層面上,哈馬斯確實沒有被認定為恐怖組織(至于聯合國承認哈馬斯是抵抗組織的說法沒有可靠來源)。
但需要注意的是,此次投票結果是:87國贊成、57國反對,33國棄權,換言之,大多數國家都是認可將哈馬斯列入恐怖組織的。
![]()
![]()
投票情況丨圖片源自聯合國官網
另外,所謂的只有7個國家將哈馬斯認定為恐怖組織的說法也不準確。
首先,截至目前,哈馬斯已被以色列、美國、加拿大、歐盟、英國、澳大利亞、新西蘭和日本定為了恐怖組織,加上歐盟的27個成員國,總共是34個國家。
其次,絕大部分國家并沒有設立恐怖組織名單,所以目前的數據無法說明其他國家對哈馬斯的真實態度。
實際上,由于政治、意識形態、種族、宗教等因素上的分歧,國際社會對于恐怖組織一直沒有一個精確的定義。
1970至1980年代,聯合國曾經試圖對此作出定義,但因為成員國對民族解放和民族自決所引起的暴力沖突存在分歧,最終不了了之。
這也導致了不同國家對于恐怖組織的認知有著天然的差異,比如被公認為恐怖組織的伊斯蘭國,在哈薩克與突尼斯卻沒有得到正式認定。
再比如基地組織,哪怕進入了聯合國的恐怖組織大名單,卻依然被不少國家排除在外,比如埃及、菲律賓、沙特、突尼斯、土耳其等國。
![]()
基地組織丨圖片源自媒體
不過即便如此,在對恐怖組織的定義上還是能找到共同之處的,就像聯合國自1994年起再三在大會上譴責恐怖活動所說的話一樣:
“企圖引起公眾恐慌的犯罪行動,不管是個人還是團體為追求政治目的而從事這些行為都是不可接受的,不管其背后的性質是政治、意識形態、哲學、種族、宗教等都不能使之合法化。”
很顯然,政治或宗教等目的是恐怖組織的意識特征,傷害公眾、撒播恐怖是恐怖組織的行為特征,而以非國家組織為主的組織形式則是恐怖組織的結構特征。
哈馬斯完全符合這三個特征,作為2006年被加沙人民選上臺的一個宗教、政治、軍事混合組織,為了達到自己的政治和宗教目的,自1993年《奧斯陸協定》之后,他們便開始實施一系列的恐怖襲擊,包括用火箭炮襲擊以色列平民聚集區、自殺式炸彈襲擊等。
前不久更是在襲擊以色列的過程中無差別屠殺包括老幼婦孺在內的平民并將相關視頻上傳到互聯網上用以散播恐怖。
可以說,哪怕聯合國并未認定哈馬斯為恐怖組織,但他們的行為卻與以往的恐怖組織并無二致,即便再同情巴勒斯坦人,這些殘暴的惡行也不應該被合理化。
更何況那還是五年前的決議,如果現在再進行一次聯合國投票,哈馬斯毫無疑問會被列入恐怖組織的大名單。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