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訊 2023年7月17日下午,在吉林省撫松縣至長春市的長長高速公路某服務區(qū)內,一輛黑色德系車靜靜的停靠在路邊,一位美女編輯痛苦的躺在座椅上,她雙眼緊閉,臉上一幅痛苦狀......自2023年7月13日以來,吉林長春媒體人李先生不斷接到白山市撫松縣楊仁軍的電話,反映白山人張吉寶詐騙其巨額工程款而公檢法均不按照詐騙辦案的問題,并稱7月17日,撫松縣人民法院將開庭審理此案,約請編輯前來旁聽并幫其維權。7月16日,李先生聯(lián)系了另外一名媒體人,兩人從長春開車前往撫松。然而,經(jīng)過7月17日上午的開庭和調查,媒體人發(fā)現(xiàn),所謂的張吉寶詐騙案并不是楊仁軍所說的那樣,知情人的說法使此案出現(xiàn)驚天逆轉,此案真正的騙子或許另有人在,而億萬身價的楊仁軍卻白嫖了兩位媒體人,其中一人還剛剛做完手術!
找人幫忙,居然連路費都不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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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jù)李先生介紹,出發(fā)前,李先生特意和楊仁軍通了電話,因為是受楊仁軍約請為其維權,雙方敲定了由楊仁軍給付路費,楊則承諾到達撫松后即支付路費1000元,并未要求李先生提供票據(jù),為了以防萬一,李先生還對通話錄了音。兩位媒體人中的女編輯剛剛做完手術,身體極為不適,但為了幫忙,硬撐著開車趕到撫松。他們到達撫松后,楊并未支付路費,卻在多個場合承諾不會差錢。17日上午,媒體人準時進入法庭,由于楊仁軍臨時變更了訴訟請求,張吉寶的律師申請法庭給與答辯期限,法官當庭宣布休庭,媒體人只好驅車返回長春,過路費、加油費近1000元,因為沒有公費報銷,所以要求楊支付其承諾的路費,但是楊仁軍卻拒絕支付此前答應給付的1000元路費。媒體人曾經(jīng)試圖讓對方再出1000元作為勞務費,誰知對方不僅拒絕支付2000元,甚至對方連承諾的1000元路費都拒絕支付,還聲稱需要李先生提供加油和過路費的票據(jù)(有聊天記錄和電話錄音為證)。媒體人不禁心中郁悶,遂對楊的為人產生懷疑,上網(wǎng)查詢了一下楊仁軍這人和他公司的情況。不查不知道,這一查,令他們大吃一驚:諸多法律文書均指向楊仁軍和其公司,而且其均以敗訴和被執(zhí)行告終!
楊仁軍和其公司曾屢次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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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和愛企查顯示:企業(yè)最終受益人楊仁軍,擔任撫松長白山新天地購物中心有限責任公司、撫松縣北崗鴻泰綜合市場有限責任公司、撫松長白山新天地文化有限責任公司等公司法定代表人、股東、高管。有知情人告訴媒體人,楊仁軍身價上億,可以稱得上是億萬富豪、富商。但是,媒體人查詢后卻得知,楊仁軍和其公司涉及的司法案件達12個,關聯(lián)風險215個,歷史風險20個,提示信息69個!其中:
——通化市九龍水泥制品有限公司與撫松楊泰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楊某某、張吉寶及白山市通煤建筑安裝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案件編號:【2015】撫民二初字第587號),法院判決:三、被告撫松楊泰房地產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對上述工程款本、息的給付承擔連帶保證責任,被告撫松楊泰房地產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在承擔保證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張吉寶、趙春海追償。
——撫松松郊鄉(xiāng)盛達膠合板單板廠與張**、撫松楊泰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趙**、白山市啟嘉建筑有限公司、白山市通煤建筑安裝工程有限責任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案號:【2016】吉0621民初434號)判決:二、被告撫松楊泰房地產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對上述貨款在13萬元的范圍內承擔連帶保證責任,撫松楊泰房地產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承擔保證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張**、趙**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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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吉寶訴楊仁軍工程合同糾紛案。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2016)吉民終498號判決:一、撤銷吉林省白山市中級人民法院(2015)白山民二初字第53號民事判決;二、撫松楊泰房地產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立即給付白山市通煤建筑安裝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工程款10585136.98元;三、撫松楊泰房地產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立即賠償白山市通煤建筑安裝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停工損失378997.25元;四、駁回白山市通煤建筑安裝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五、駁回撫松楊泰房地產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的其他上訴請求。一審案件受理費148807元,由白山市通煤建筑安裝工程有限責任公司負擔72799元,由撫松楊泰房地產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負擔76008元,保全費5000元、鑒定費10萬元由撫松楊泰房地產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負擔;二審案件受理121405.06元,由通煤建筑安裝工程有限責任公司負擔34054.74元,由撫松楊泰房地產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負擔87350.32元。
令人感到震驚的是,該判決書還記載了楊泰公司涉嫌偽造證據(jù)問題:“楊泰公司主張給付趙德勝2萬元、陳江明3000元、王偉平1萬元、李全有6.4萬元、馮寶春48695元及替張**支付的2014年冬季施工費7340元、2015年1至6月施工費用76632元,應計入已付工程款。但證明上述款項發(fā)生的證據(jù)中,均無通煤公司或張**的簽字,且楊泰公司不能提供其他有力證據(jù)支持其主張,故一審判決認為上述款項不應計入已付工程款并無不當。”
而此案在法院進入執(zhí)行程序后,楊仁軍和他的公司仍在對抗法院的執(zhí)行,多次提出異議。白山市中級人民法院(2018)吉06執(zhí)異65號執(zhí)行裁定書證明,其屢次提出的異議均被駁回......
楊仁軍訴張吉寶詐騙案究竟誰在詐騙
兩名媒體人介入到此案是因為楊仁軍。在張吉寶訴楊仁軍工程合同糾紛案中,張吉寶和通煤集團建安公司經(jīng)過四個訴訟程序,每個程序都是勝訴,楊仁軍卻依舊在上訴,最終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都支持了張吉寶一方。雖然每次都是敗訴,但楊仁軍還是不服,聲稱要把每個單項工程拿出來單獨起訴,一共22個官司都需要打,他還稱公檢法枉法辦案,張吉寶并沒有實際施工,卻通過法院索要巨額工程款已經(jīng)構成詐騙了,公檢法就是不按詐騙辦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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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兩位媒體人接觸過很多公檢法枉法辦案的事情,也曾經(jīng)幫助很多當事人成功維權。楊仁軍信誓旦旦的說張吉寶構成詐騙,并稱證據(jù)確鑿,他們怎么也得看看究竟。
7月17日上午9點前,媒體人到達撫松縣人民法院第三審判庭,沒想到律師居然不見了,楊臨時抱佛腳的換上了公司一名姓郭的員工做辯護人,當這名郭姓員工宣讀起訴書時,剛剛讀到開頭一段要追究張吉寶詐騙罪的責任并要求法院移送公安機關時,就被法官制止了,法官質問楊怎么變更了訴訟請求了呢?為什么不事先送達這個新的起訴書?楊則稱早就給法院郵過去了,而法官則稱并沒有收到新的起訴書。張吉寶的辯護律師則要求法庭給與辯護期限,法官隨后宣布休庭。
因為與楊仁軍在路費問題上發(fā)生糾紛,媒體人隨即對楊仁軍這個人產生了懷疑,難道真的是張吉寶騙了楊仁軍嗎?媒體人馬上致電楊仁軍身邊的知情人(有錄音,為了保護證人,本文暫時不能公開其名字)。該知情人十分明確的告訴媒體人:楊仁軍說張吉寶沒有實際施工是不對的,人家張吉寶把樓都蓋到封頂了,楊仁軍把張吉寶給打跑了......我認為張吉寶構不成詐騙。
媒體人費了很多心思又找到張吉寶愛人的手機號,這個女人在電話里說,我家張吉寶可讓楊仁軍給坑苦了,他是抬錢干的,可是干完工程楊仁軍不給錢,我們費了很多年才打贏了官司。楊仁軍這個人很不是個東西,他是什么人,撫松人都知道,口碑很差,他整了一些人把我們的工人給打了,有的還傷的挺重的。她還說,張吉寶因為干工程的事都上火得了癌癥,得知媒體調查此事,他特別高興,特別想見見編輯,把相關證據(jù)提供給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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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媒體人反復研究過楊仁軍提供的材料,證明其確實多次上訪反映他認為的張吉寶詐騙問題,他還曾經(jīng)找人制作了視頻文件,稱所謂的張吉寶詐騙案是中國建筑工程史上的驚天大案,他還曾因為在上訪過程中拉橫幅等行為受到過刑事處罰,被以尋釁滋事罪判半年刑。對楊仁軍狀告張吉寶詐騙一事,撫松縣公安局于2017年11月30日做出不予立案通知書(撫公【經(jīng)】不立字【2017】4號),理由是“我局經(jīng)審查認為人民法院已對同一事實作出裁定、判決。”該局于2018年8月31日再次做出不予立案通知書(撫公【經(jīng)】不立字【2018】15號),稱“我局經(jīng)審查認為沒有犯罪事實”。
對于楊仁軍屢次狀告張吉寶詐騙一事,有律師稱楊已經(jīng)涉嫌誣告罪,如果其組織人將張吉寶打出施工現(xiàn)場證據(jù)確鑿的話,將涉嫌涉黑或尋釁滋事罪。
對于文中各方說法,本文只是如實呈現(xiàn),其觀點并不代表媒體的觀點。媒體在此呼吁,撫松縣、白山市乃至吉林省公安、紀委監(jiān)察等部門能早日介入,認真調查此案,還本案真相,讓真正的犯罪分子受到應有的懲罰。究竟此案還要折騰多久?媒體將密切關注并跟蹤報道。(梁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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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來自知乎:https://zhuanlan.zhihu.com/p/644683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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