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個人眼中有一千個哈姆雷特。
同樣一個私搭浮橋案,每個人的解讀也各不相同。
私搭浮橋的黃某未必是大善人,他可能也有自己的小算盤,想通過浮橋謀點私利。
但總的來看,黃某至少做的是一件善事,讓附近的村民免受奔波之苦。
而不斷向黃某身上潑污水的人,有些倒真是居心不良。
有人說,黃某是村霸。
如果黃某真是惡霸,壞事估計沒少干,民憤肯定極大。按照前幾年掃黑除惡的態勢,大概率要從重處理,不太可能判緩刑。
還有人說,黃某就是因為勢力大才疏通司法,最終輕判緩刑。
按照這個邏輯,黃某應該感恩戴德,哪敢再跳出來喊冤?而且他還把主審法官冒名頂替高考的事也給舉報了,這不是前后矛盾嗎?
也有人說,黃某表面上搞浮橋,背地里盯上的是河沙這塊大蛋糕。
這簡直與黃某說的截然相反。
黃某說,他就是因為搞浮橋,影響了某些想在附近搞河沙人的利益,導致被報復。
還有那個跳出來的舉報者,他說,不管村民怎么過洮兒河都與黃某沒關系。現在老百姓都有車,路也很好,繞一圈80公里無所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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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說的簡直就不是人話。
首先,村民真的富到家家戶戶都有車?
其次,即便有車,明明近在咫尺,村民偏喜歡繞行80公里?費時費錢(80公里油錢遠超過橋費),難道是腦子進了水?
本來,喜歡繞路80公里的村民選擇接著繞路,愿意掏錢走近道的村民就交過路費,大家各取所需,黃某無非是給大家提供多一種選擇。
說來說去,舉報者不爽的是,黃某搭的浮橋居然收費!
如果黃某真是做善事,他就不能收費!
道德綁架何其厲害!
要求做善事的人都變成圣人,自己卻只會說風涼話。這才是人性中不易覺察的“惡”。
好在這個世界總還是有明白事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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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法律人羅翔的文章中提到,在法院認定的總計52950元過橋費中,被收費最多的是村民李某,共2萬元。
這筆錢經法院退返李某后,又被李某還給了黃某。李某認為,“黃某搭這個橋,確實給咱帶來了方便。”
而多位村民在接受采訪時也表示,浮橋建成后給大家帶去了便利,人家既然出資了,收費也在情理之中。
我是徐叫獸,有趣的靈魂在這里相遇,感謝您的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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