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漢建武三年候粟君所責寇恩事冊,出土于居延漢代甲渠候官遺址編號第二十二號房屋內,共三十六枚。該簡冊全文1526字,是一份完整的司法文書,內容涉及軍事、民政、法律、經濟等各方面內容,是研究東漢初年河西居延邊塞的重要文獻。這些簡冊反映了東漢初年河西走廊人們關于生產生活的哪些有趣信息?甘肅省作家協會會員,酒泉日報社編輯部主任楊蘊偉老師接受“道中華”專訪,就此進行了解讀。
“建武三年候粟君所責寇恩事”簡冊,是一套關于東漢建武初年甲渠候官粟君和客民寇恩之間發生的一宗經濟糾紛的案卷材料。仔細解讀這份文書,會發現很多和東漢初年河西走廊人們生產生活有關的有趣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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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武三年候粟君所責寇恩事”簡冊(圖片來源:甘肅省文物局)
簡冊中的甲渠候官,在今內蒙古自治區額濟納旗達來呼布鎮南二十四公里處;觻得,在今張掖城區西“黑水國”遺址;建武是漢光武帝劉秀的年號,建武三年,即公元27年。
一天工錢的購買力
文書里說到寇恩的兒子曾為粟君捕魚一百天,“時,市庸平賈大男日二斗”,當時一名成年男子做工,每日工價是二斗糧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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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邊采集的漢代陶片。陶片上的穿孔,據分析相當于后來的鋦釘孔,不過漢代穿過這些孔的是細麻繩
文書里詳細說到了當時的物價比較:一石糧食價值三千錢,可買十斤肉。換算下來,一個成年男子一天的工價可以換六百錢,購買兩斤肉。
漢代的一斤約相當于現在的二百五十克,所以,寇恩兒子一天的工資可買現在的一斤肉——主要指大肉。2022年7月,酒泉市場上一斤豬后腿肉零售價十九元。漢代一石米約等于三十千克,寇恩兒子日工資二斗,大概是今天的十二斤糧食。
大額錢幣
文書里數額最大的經濟賬是賣魚的預算收入:粟君委托寇恩運五千頭魚到觻得出售,計劃收入四十萬錢。
漢代通行的貨幣是“五銖”錢。一枚“五銖”錢以五克計,四十萬枚“五銖”重兩千公斤。這么多的錢就算是用牛車拉也很成問題。
▲王莽貨幣“六泉十布”(圖片來源:藝文通)
“建武”是東漢的第一個年號。在此之前,是新莽時期,通行貨幣是“六泉十布”,其中使用較多的“大泉五十”一枚相當于五十枚“五銖”錢。官制“大泉五十”重約十二克,四十萬錢就是八千枚“大泉五十”,總重九十六公斤,這樣一來,收貯運輸就方便多了。如果用更大面值的“大布黃千”,一枚不過八到十二克,卻相當于一千枚“五銖”錢,重量就可以進一步壓縮到三到五公斤。
王莽時期,對使用或收藏“五銖”錢的人處刑極重,“五銖”錢制遭到毀滅性打擊。建武十六年,劉秀才重新推行因王莽改制中斷的“五銖”錢制。從目前王莽時期錢幣留存數量看,“大布黃千”較少,“大泉五十”較多,文書中這趟買賣所用的貨幣,應該主要是“大泉五十”。
王莽錢幣里還有面值更高的“國寶金匱直萬”,現在很少見,當時應該也不多見。四十萬錢要換成這種錢,只有四十枚。
糧食即錢
文書中多次說到各種生產生活資料的價值,而且往往以相當于多少谷子來說明:
兩頭五至八歲的公牛,都是“平賈直六十石”,意思是市面均價六十石。
雇用人工的工價,也以糧食計算。寇恩本人為粟君運輸和銷售魚,他的工價是牛一頭,谷二十七石。寇恩的兒子為粟君捕魚,“市庸平賈大男日二斗”——成年男子平均每日工價二斗糧食。
▲肅州區博物館展示的漢魏晉時期的陶倉,代表糧食豐足
寇恩在市場上買肉十斤,“直谷一石”——價值谷子一石。
文書中標明物品價值時,有用谷物標明的,也有用錢標明的。谷物和錢都可交換商品、購買服務。
張掖一帶冬天吃居延來的魚
文書中粟君雇寇恩的兒子捕魚是農歷十二月廿日起,經正月、閏月、二月,共一百天。寇恩去張掖賣魚是在農歷十二月中。捕魚賣魚都在冬天和初春。可以判斷他們運到觻得的魚是凍魚。
▲黑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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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掖黑河濕地公園。甲渠候官在黑河下游
雖然不能因此排除在其他季節捕魚賣魚,但是從理論上看,可能性較小。當時甲渠候官是邊境,駐軍之外,居民不多,大量的魚不能外運的話,難以就地消化,所以主要靠外銷。從發現文書的甲渠候官到運達的觻得,直線距離超過三百公里,如果路線是沿注入居延海的黑河走,距離超過四百公里。文書中說到寇恩從觻得返回居延(甲渠候官),“行道廿余日”,走了二十幾天。這么長時間,氣溫高了魚無法保鮮。
粟君派人到觻得賣魚,從他雇人捕魚的時間看,每年應不止一趟,寇恩這次只是其中一趟。捕魚賣魚,是居延一帶重要的經濟活動。
居延一帶,是今黑河的下游。黑河里出產的祁連裸鯉體長可達四十厘米,較大的個體超過五百克。另外還生長鯉魚和草魚、鯽魚。鯽魚通常體型較小,商業價值低,而且也不好以“頭”為單位計數。據此判斷,這批魚的品種主要是裸鯉、鯉魚、草魚。
可以想象,一進入冬天,張掖,應該也包括附近的酒泉等周邊城鎮,市場上會涌入大量凍魚。凍魚的價格遠比大肉低廉,運去五千頭魚,要求收回四十萬錢,每條魚應該賣八十個錢,而肉價錢是一斤三百個錢。事實上,這五千頭魚沒有賣到四十萬錢。寇恩把魚賣完,又用賣牛的收入,另外通過物品抵頂、扣除兒子應得工資等湊足了四十萬。據此,一頭魚可能還賣不到預計的一半價錢。
▲河西漢魏晉墓葬里出土的陶牛車
▲河西漢魏晉墓彩繪磚上的牛車(曹莉 臨摹)
從文書內容看,寇恩似乎是在居延和觻得一帶專業搞運輸的,對當地市場行情應該比較熟悉,否則他一個江湖都走老了的六十六歲老師傅,不會貿然和粟君簽下根本完成不了的合同。所以,這次買賣除了勞資糾紛外,在成本和收入預算方面也出了問題。具體是什么問題,文書里沒有涉及。
候官狠似周扒皮
這次糾紛的緣起,文書寫明,本來應該是甲渠令史華商、尉史周育為甲渠候官粟君運魚到觻得出售——文書里稱這兩人“當為候粟君載魚之觻得賣”,至于為什么“當”,沒有說。這兩人因故去不了,于是拿出了兩頭牛和五十五石谷,作為應出的費用交給粟君。粟君轉身找到寇恩,讓他辦運輸銷售事宜,談好的費用是牛一頭(折合六十石谷子)、谷子二十七石。一進一出,生意還沒有開始做,粟君手里已經落下了一頭牛、二十八石谷。
在寇恩這邊,魚賣了以后為了填上虧空,把說好作為勞務費的牛賣了,又加上其他物資,再計入兒子應得的勞務費填窟窿,補齊填平之后,還余六石一斗五升谷子。
合計下來,這趟運輸加上兒子的勞務費,牛賠進去不說,物資和兒子的工錢也賠了進去,另外寇恩為粟君老婆趕車回居延,路途二十余日,都沒有另外算錢。
這趟運銷活動,最成功的是粟君,不僅先期已經賺到了一頭牛和二十八石谷,預計的賣魚收入四十萬也一分不少收回,另外還明顯要賴掉寇恩兒子的勞務費。不僅如此,他還給地方政府說寇恩應還他借給寇恩的一頭牛。
好在當時審理案件的官吏腦子清醒,文書最后寫明“須以政不直者法”,確認了粟君的敗訴。
(除署名外本文圖片均由楊蘊偉攝影。)
作者簡介:
楊蘊偉,甘肅省作家協會會員,新聞記者。1987年至今在全國各地報刊發表文學作品700余篇,有多件作品獲各級征文獎,出版有散文集《磚上人間》《簡單讀書》。
來源丨道中華(文/楊蘊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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