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歲的小晴,此刻正在他大哥的安排下對一個陌生男人進行服侍,然而小晴卻是一邊懇求這個男子把手機借給她報警,一邊又不敢停下,生怕遭到毆打,報復。
在小晴的苦苦哀求之下,這個男子最終還是選擇相信了小晴,并把手機拿給了她,而小晴4人也在此次的努力下終于得到解脫。
撥通了110的報警電話,電話一接通,便說道,警察同志,救救我們,我們有6個女孩已經被囚禁在地窖2年的時間,并且淪為性奴,遭受毆打,虐待,還強迫我們接客,為他賺取收益,其中有兩個女生被殺死埋在地窖當中。
可當警方抓捕到嫌疑人后,地窖當中的女子,卻是為他們的主人,他們的大哥說好話,他們的大哥對他們非常好等等。
而這,便是洛陽《洛陽性奴案》,而小晴口中的他,便是——李浩,一個衣冠禽獸,一個披著正經人面具的魔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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兇手李浩
李浩,1977年出生,作案時34歲,曾在洛陽消防隊任職,后調至洛陽技術監督局任職,隨后,李浩便和妻子結婚,并且生了一個孩子。
在旁人的眼中,夫妻恩愛,而妻子并沒有工作,所以家里的經濟壓力都在李浩身上,而李浩也除了自己的本職工作外,也做了好幾份兼職。
2008年,用妻子的名義購買了此地下室,但一直空閑,并沒有做任何的安排。
直到2009年,李浩上網時看見成人表演,而這些表演都是要收費的,1個小時100元,于是他的心里便冒出一個想法,能不能自己組織一波,讓自己也能坐收漁翁之利。
自此之后,便開始規劃這個事情,并且和自己的妻子說,自己的兼職要上夜班,然后夜班的時間便開始自己挖地窖,在誘騙女子過來,并且把這些女子囚禁在地窖當中,讓其成為賺錢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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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第一位失足少女便被誘騙到地窖當中,進行強奸以后,并且將她關在了地窖當中,并且強迫該女子一起進行挖地窖。
而一個弱女子,她沒有任何反抗的權利,打不贏,還跑不掉,還沒有任何的通訊設備,就這樣,這個女子便成了李浩的第一個性奴。
而地窖,也逐漸的完工,隨后,李浩便進出各種娛樂場所,不斷的去尋找自己的目標,將多名少女騙到地窖以后,再用暴力手段馴服。
地窖來了第二個女孩后,兩人便開始尋求機會逃跑,但是這個地窖的地形復雜無比,基本上沒有能逃跑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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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后,兩人商量趁李浩不注意的時候,把李浩打暈,再跑,可惜地窖當中,什么都沒有,第一個女孩便拿著自己的高跟鞋,襲擊李浩的頭,但是不僅沒把李浩打暈,反而徹底激怒李浩,把這女孩打到奄奄一息后,讓第二個進來的女孩掐死,并把尸體埋在地窖的角落中。
自此之后,這個女孩對李浩的恐懼,日益增加,而李浩也在后來的女子當中,不斷去提,讓自己的威望得到提升。
就這樣,后來的女子,便沒有反抗的勇氣,從2009年10月-2011年案發,總的關進了6名女子,李還還貼心的給這些女子準備了生活物品。
挖地窖,囚禁女孩
進出地窖的洞口,大概50cm高,而向下挖的通道有3-4m,下去以后,還有一條4-5M的通道,走完以后,才是女孩們的住所,在這些通道當中,裝了5扇鐵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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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這些女子,幾乎沒有任何能逃出去的希望,地下室的面積大概20平左右,除了生活用品,李浩從外面牽引了兩根讓空氣流通的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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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吃喝拉撒這些問題,都是李浩一個人經手處理,可以說是相當的隱蔽,不僅這樣他還給地窖準備電腦,最初是想讓其進行成人表演,可但嘗試后發現,網絡上對于這種低俗表演的打壓力度很大,平臺經常被封,有時候根本找不到愿意觀看的顧客。
而自此以后,李浩便兩天送一次飯,讓這群女孩始終保持饑餓的狀態,防止逃跑,在長期的囚禁之下,從最初的懼怕,痛恨,變成了屈服,順從,甚至產生了變態的崇拜。
而送飯也沒有再進行,而是準備了做飯的工具,讓他們自己做,而他們對于李浩,猶如自己的再生父母,老公,大哥各種甜言蜜語是層出不窮。
而只要李浩進入地窖,幾名女子更是會爭先恐后的去服侍李浩,而對于李浩偶爾的小恩惠,更是高興的不行。
覺得伺候舒服李浩,是他們最向往,以及最有成就感的事情,而在這樣的環境當中,幾名女子便開始為服侍李浩而爭風吃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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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始吵架,打架,然而李浩卻是始終沒有進行阻攔,直到一次,兩名女子打的非常兇,這個時候李浩站出來,知道是最后進來的女孩挑事后,便把女孩打傷,并且讓其余的女孩毆打至死,隨后將其埋在第一個死亡女子的隔壁,而其余剩下的幾名女子變的更加的服帖。
而這一切都是在李浩的算計之中,因為該女子有婦科疾病,另外就是讓這些女子都動手,讓其綁在一條船上,并在女孩當中,去樹立威信。
隨后,女孩自發的制定規則,輪流伺候李浩,但是李浩的最終目的,并不是讓這些女孩只是陪他睡覺就行,而是要他們變成賺錢的工具。
脅迫賣YING 讓女孩成為賺錢工具
最初,李浩的想法是讓這些女孩,進行網上裸聊,但是發現行不通以后,并且覺得這些女孩都已經被他馴服,于是便把女孩帶出接客。
從此,便多次帶女孩外出,但是外出的女孩,雖然有機會逃跑,或者報警,但是他們的心理已經對李浩產生了非常強的依賴,并沒有出賣李浩。
而且在長期的順從下,長期的囚禁,讓其對看待事物的觀念改變,一邊在暴力威脅,一邊用小恩惠讓其逐漸沉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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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因此對李浩產生依賴和信任,并且逐漸產生斯德哥爾摩綜合征。
直到23歲的小晴,被帶出后,在客人的幫助之下,選擇報警,在幾名被解救的女孩當中,他們更是對李浩各種袒護,開拓,而這些都是李浩在長期的洗腦之下,不僅沒辦法逃跑,還逐漸的在毆打和暴力之下,讓幾名女孩順從無比。
警方接到報案后,迅速組織人力,在小晴的帶領下,來到地窖,竟然是在一個破舊的小區當中,從外面看沒有任何的異樣。
然而,地窖的位置卻是在一個地下室當中,剛一進入,就是很刺鼻的霉味,并且一個非常小的洞口出現在了警察的視野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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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通過地窖的通道,并且通過5道鐵門以后,進入到了地窖,打開門后,便聽到一個女生帶著期盼的聲音響起“老公,你回來了,人家進來可真得是想你想的要死”!
而里面的幾名女子,卻是就在身上,隨意的搭了一點不知道是衣服還是什么的東西,大片的雪白出現在空中,就這樣,幾名女子在看到警服以后,沒有任何的動作,幾秒以后,開始大哭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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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個狹小的空間內,除了床,就只有一些生活物品,發現最多的就是,安全套,繳費單據,以及流產申請書。
原來,李浩讓一名女子懷孕以后,并且帶著去醫院墮胎,還看到了一本關于案件的書,看來李浩也是早有設想自己會有這么一天。
很快,警方便在墻角,挖出兩具女尸,而這便是之前被李浩所害的兩名女子,而剩下的幾名女子就這樣和尸體度過了很長的一段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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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后,警方便開始調查,并且鎖定李浩,展開追捕,然而,李浩卻是察覺到事情不妙以后,便向自己的妹妹,借錢逃跑。
19小時以后,逃跑的李浩,被警方逮捕,并且交代了自己作案的全部過程。
最終,經過一年多的調查和審理,2012年11月30日,法院依法對李浩判處了死刑,其中一名女孩因為協助李浩行兇被判處了有期徒刑三年,其他女孩則處罰相對較輕。
2014年1月21日,李浩被執行死刑。
斯德哥爾摩綜合征
對人類表現的恐懼有一個脆弱的底線,當一個人遇到兇猛的兇手時,兇手可以隨時殺死他,受害者會逐漸將生命權托付給這個兇手。
過了很久,當受害者吃一頓飯,喝一口水,甚至呼吸的時候,他會覺得是傷害者的忍耐和同情。
對于綁架自己的暴徒來說,他的恐懼首先會變成對他的感激,然后變成一種崇拜,最后人質下意識地認為兇手的安全就是他自己的安全。
從受害者的角度來看,這是“正常的”。畢竟人性也有脆弱的一面。
因此,情感上依賴他人且容易移動的人,如果遇到類似的情況,就容易患上斯德哥爾摩綜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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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學家認為,與施虐者結盟實際上是受害者為應對虐待和恐嚇而制定的一種生存策略。
尤其是當虐待狂和受虐狂的關系長期存在時,受害者只能(心理上)和施虐者站在一起,否則無法“生存”。
所謂的“斯德哥爾摩綜合癥”不僅發生在極端情況下,事實上,它以各種形式存在于我們的日常生活、家庭關系、愛情關系和人際關系中。
施虐者不僅是個人,有時還以職位、機構和組織的形式存在,如果我們能理解斯德哥爾摩綜合癥的情況本質上是控制和虐待之間的關系,我們就能理解為什么受害者以這種方式為施虐者辯護。
當然,并不是《控制與虐待》中的所有關系都具有“斯德哥爾摩”特征,但一旦有了,就有幾個共同特征:
感激施虐者
控制者被前來救援的人或家人厭煩或憎恨我認為施虐者有困難理由
他們的行為是可以理解的支持施虐者的行為
有時甚至幫助施虐者我感到不能離開
只愿所有讀者都能以此為戒,警鐘長鳴,慎終如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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