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陽,患癌老人去銀行取錢治病,發現卡內有一筆1015700元的巨額支出,他懷疑卡被人盜刷,要求銀行提供自己辦理該筆業務的影像資料,但被銀行拒絕。老人不服,將銀行告上法庭,說取錢時間自己人在北京,錢卻在鞍山市被轉走!法院:銀行不用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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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肖大爺說交易時間自己在北京,但卻只能提供一張超市的小票,可是小票是不記名的,又不一定是肖大爺本人消費的。而且小票大家都會扔掉,但肖大爺卻留了那天的交易小票,似乎就是為了制造自己在北京的證明!
3、肖大爺不能提供其它的照片或者監控資料來證明他人在北京,包括銀行卡在他身邊也都是他的一面之詞。
綜上,法院認為肖大爺主張自己銀行卡被盜刷的證據不足。因為根據現有證據,法院無法確認是不是肖大爺自己跑到鞍山市給轉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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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一審結果,肖大爺不服氣,他提起上訴。但二審法院依然維持原判。
對于這個,是不是法院欺負肖大爺呢?其實也不是,因為這是民事官司,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需要肖大爺進行舉證。
那么,如果真的是被盜刷,該如何證明自己的卡被盜刷呢?
根據有關規定,如果你主張自己的卡被盜刷,可以提供銀行卡交易時真卡所在地、報案記錄、掛失記錄、賬戶交易明細、交易通知等證據材料進行證明。
雖然肖大爺可能真的沒有關注到銀行余額變動的提醒,但他就吃虧在沒有及時發現被盜刷,然后及時報案。哪怕真的是被盜刷,現在的證據也不能證明是被盜刷!
這個事情提醒大家,如果發現自己的卡被盜刷,一定要馬上報案或者去銀行掛失!只有這樣,才能證明自己的卡被盜刷,才有可能把錢拿回來!
不過,有一點令人無法接受,銀行為什么拒絕提供影像資料呢?如果當時在馬鞍山轉賬的人是肖大爺,銀行肯定會提供給肖大爺看,而銀行拒絕提供,是不是也意味著不是肖大爺本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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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錢存在銀行,需要我們自己證明不是被盜刷,這樣能給人安 全感嗎?所有的證據都在銀行里,卻要儲戶舉證,這樣真的合理嗎?
那么,你覺得肖大爺的錢是不是被盜刷的呢?說說你的看法吧?
肖大爺在2019年的時候被查出有癌癥,當時他心灰意冷,但好在他手上有積蓄,通過化療等手段,他的病情等到了穩定。可是一年之后,病情卻再度復發,于是他去銀行取錢看病,但發現自己卡內的余額少了100多萬,頓時大驚!
肖大爺趕緊找到工作人員,把自己的交易流水打出來。經過一番篩查,肖大爺終于找到錢款的去處!他的卡居然有一筆莫名其妙的支出,而且高達1015700元!肖大爺看了看收款方,是鞍山市鐵東區某家具廣場,頓時一頭霧水,自己根本沒有消費過這筆錢啊?
更讓肖大爺疑惑不解的是,如果說是通過網銀轉賬,但自己又沒有開通電子支付的功能,所以只能是去鞍山市交易的!
可這個轉賬的時間自己人都在北京,怎么可能飛到鞍山市進行交易呢?而且,銀行卡也一直都在自己身上,更沒有向任何人透露過自己銀行卡的密碼,那這筆錢到底是怎么轉出去的呢?
肖大爺百思不得其解,要求銀行提供這筆業務的影像資料,想看看到底是誰把錢給轉走的,但卻遭到銀行的拒絕!
這筆錢可是自己的救命錢,沒有錢自己可咋看病呢?肖大爺沒有辦法,只能把銀行給告了,說自己的卡是被盜刷的,要求銀行賠償1015700元存款及相應的利息!
為了證明卡是盜刷,肖大爺找到一張超市的小票,用來證明交易時間,自己人在北京。
同時,肖大爺也找到法律依據,發生偽卡盜刷交易時,如果持卡人能證明卡在自己身邊,可請求發卡行支付被盜刷存款本息并賠償損失的,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但法院也對這件事情進行了調查了解,發現了疑點和證據不足的地方:
1、在這筆1015700元的交易前后,肖大爺的卡存在多筆交易,銀行都有給肖大爺發送余額變動提醒的消息,但肖大爺卻沒有及時報案或者去銀行掛失,這有違常理。因為不可能這么久都沒發現余額變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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