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培育宣傳推廣南寧市文化和旅游品牌,提高廣大市民知曉度和參與度,激發和提振居民消費潛力,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組織開展2021年南寧市“十佳文旅項目(品牌)”評選活動,活動持續至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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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兩年穩定經營、企業及其法人代表均無嚴重違法違規失信行為、企業注冊地和項目經營場所均在南寧市范圍內的企事業單位、工作室可以參評。評選范圍將圍繞“食、住、行、游、購、娛”旅游要素建設,評選出十佳旅游民宿、十佳演藝場所、十佳文旅商業態融合創新景區、十佳文旅IP開發項目、十佳新型文化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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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選項目(品牌)要新穎獨特,突出主題;具有開發導向性、示范性和市場影響力;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產權明確;紀念品符合相關產品的國內外技術質量標準和安全標準,通過標準認定的以證書為準;有深厚的文化底蘊,有民族特色和南寧地域文化特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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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至2022年5月15日為品牌征集階段,參評單位或工作室提交材料;5月16日至5月31日,對參評項目(品牌)報送收集和分類;6月1日至15日為評審階段。評審階段分為綜合專家評分和網絡投票得分,評審專家由組委會邀請文化、旅游、藝術等領域的專家組成,每種類別由5名專家組成。評選為十佳的項目(品牌)每個將獲得獎金5000元,并頒發證書及牌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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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材料包括申報基本情況、佐證圖片、經營或銷售額報表、自評分表等。申報材料內如涉及營業收入等數據的,需如實填寫2021年度經營情況。申報材料以掃描電子版PDF文件形式,以及裝訂好的紙質版材料一式2份,由各縣(市、區)、開發區管委會文旅主管部門統一匯總到市旅游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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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擁有本次“十佳旅游民宿、十佳演藝場所、十佳文旅商業態融合創新景區、十佳文旅IP開發項目、十佳新型文化空間”的宣傳、推介使用權;符合參評資格的企事業單位、工作室應同意其獲獎項目(品牌)參加主辦單位的展示會及相關宣傳推廣活動;評選為十佳的項目(品牌)應積極配合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組織的宣傳推介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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