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31是我國沈飛公司自主研發的一款技術驗證機,也被外界認為是我國第二款隱形戰斗機。只是現階段,殲20隱形戰斗機大規模裝備空軍部隊之后,FC-31技術驗證機也很難再獲得空軍的青睞和后續采購,因此最好的方式還是出口或者作為海軍艦載戰斗機。只是在多次國外的航展和中,FC-31技術驗證機也改名為殲31,試圖與美國F-35A和俄羅斯蘇57隱形戰斗機一同爭奪國際五代機市場,但是效果并不好,不少國外買家非常關注這款中型隱形戰斗機,但是卻并沒有正式下單購買,所以殲31戰斗機最好的出路還是成為海軍艦載戰斗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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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也只有這樣,殲31戰斗機才可以真正意義上向美國F35C戰機發起挑戰,那么殲31距離F35C還有多遠呢?從2012年10月31日首飛以來,殲31戰斗機就一直處于試飛和改進階段,截至到目前已經出現了3個不同型號,在不斷改進完善的情況下殲31戰斗機也基本上快要定型量產,只是在國外軍事專家看來,我國殲31戰斗機依然存在兩個致命的缺陷,想要成為有一款具備世界一流水平的先進戰斗機仍然還需要進行大幅度的改進和升級。下面也將會從兩個部分對殲31戰斗機的改進計劃進行說明和講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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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殲31戰斗機應該對機體設計進行調整。這里所說的機體設計調整并非是對整體的氣動布局進行大幅度的改造,而是適當加大翼展提升機翼面積,這樣才能方便在航母甲板上部署和使用。以美國F35C戰機為例,其長度15.5米,翼展長度13.1米,翼面積62.1平米,相對于常規起降型F-35A和短距/垂直起降型F-35B來說,海軍艦載型的F-35C整體體積都放大了不少。而這樣做的原因就是為確保低速時的安全性,在主翼及垂直尾翼的面積加大約4成的情況下,F-35C艦載戰斗機的最低起降速度達到一個最佳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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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目前,殲31戰斗機除了機體長度超過F-35C艦載機以外,無論是翼展還是翼面積都要小于后者,這對于下一階段的上艦部署測試非常不利。而且到目前為止,也沒有看到殲31戰斗機進行了兩側機翼的折疊試驗,如果兩翼可折疊收納,那么裝載的數量也將會得到一個明顯的提升。最后就是用于在傳統起降型航空母艦起降的尾鉤,以及起落架和機身給強化了。而在國外專家看來,也只有完成上述幾處機體結構設計的改進,殲31戰斗機才會部署上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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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殲31戰斗機還需要對動力系統進行更換和升級。現階段,殲31戰機在試飛過程中安裝的是兩臺國產WS-13發動機,這是一款以俄羅斯RD-93發動機為基礎研制而來的小涵道比中推渦扇發動機,最大加力推力為89KN,推重比為8。即使是采用2臺WS-13發動機,總推力也勉強只達到了178KN,完成殲31戰斗機的日常飛行和常規起降來說是夠用了,但是在與F-35C艦載機進行空戰的時候卻相形見絀了。要知道F35C艦載機安裝了一臺F-135-PW-400大推力渦扇發動機,最大加力推力達到了195KN。即使是殲31戰斗機的最大飛行速度超過了F-35C艦載機,但是整體的機動性能、航程和載彈量落后卻是一個不爭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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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為了實現1.6馬赫的速度進行超音速巡航以及超強的機動性能,除了使用新型復合材料降低機體重量以外,換裝新型中推渦扇發動機顯然不容遲緩了,既要保證最大加力推力達到預期設計標準,同時也要讓推重比達到一個新的高度,這樣才可以讓殲31戰斗機發揮出應有的作戰性能。而現在,適合殲31戰斗機最適合的發動機顯然還是WS-13的后續型號——WS-19發動機,其推力不僅達到了120KN,并且推重比也首次超過了10,完全可以滿足殲31戰斗對于動力系統的戰術要求。在通過對氣動布局的調整和發動機的更換,殲31戰斗機不說可以超過F35C艦載機,但是想必也能達到相媲美的狀態,為我國航母的遠洋行動提供堅實的空中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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