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東昌區人民法院開展了“排難解憂,春雷專項執行行動”,以實際行動踐行初心和使命,為人民群眾排難解憂。
在活動期間,東昌人民法院著力關注涉民生案件的執行,聚焦解決群眾生活中的小事、難事,努力提升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
群眾利益無小事 枝葉總關情
活動開展初始,法院就接到了關于申請執行人趙某(化名)與被執行人通化某醫院的勞務合同糾紛一案,通過法院高效執行,真正實現了為民解憂。
趙某原是通化某醫院的彩超室主任,自2010年工作至今,由于該醫院變更法定代表人,現任法定代表人認可應當給付趙某的工資,但其與原法定代表人之間在經偵處有案件進行處理,沒有完成正常的交接,故一直拖欠部分工資沒有給付趙某。
法院通過調查了解到,趙某在2018年時患有癌癥,由于該醫院一直拖欠其工資,導致其不能及時用藥且每天處在痛苦和煩惱之中。法院執行干警考慮到趙某實際的身體狀況及面臨的生活上的困難,多次與該醫院溝通協商,通過以情說法、換位思考的方式,勸說該醫院應當優先給付這位身患重疾的病人工資。最終,法院執行干警以不懈努力獲得了該醫院的理解,主動履行義務,雙方達成了和解,約定2021年8月底前將錢款全部還清。該案件對法院來說只是執結了一件普通的案子,可在趙某的心里,卻是了卻了心里的一樁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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傾情執行解民憂 司法為民暖人心
申請執行人李某與被執行人通化某酒店之間的勞務合同糾紛,經通化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調解,雙方自愿達成協議。由于該酒店未能按照協議履行全部義務,故李某于1月初向東昌區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由于1月中旬通化市出現疫情,在向被執行人送達完手續后案件被迫擱置。疫情過后,東昌區人民法院執行干警心系執行案件,積極與雙方進行溝通調解,迫于法院的壓力,被執行人將全部案款給付李某,以最高的效率執結了案件,獲得了群眾的認可。
東昌區人民法院會繼續強化責任擔當,堅持司法為民,盡職盡責,努力提升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讓為民司法的理念,在每一個案件中彰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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