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不滿兒女春節未探望,老人從10樓拋下5箱紅酒,拋物過程持續10幾分鐘,被判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罰金2000元)
近日,湖北竹溪法院審結一案,住在某小區10樓的徐某因不滿子女未在春節期間探望,為泄憤將子女存在家中的五箱紅酒搬至陽臺逐一拋下。拋物過程持續10余分鐘,樓下超市經營者出門時險些被砸,所幸無人受傷。
徐某供述明知樓下人行道是居民日常通行必經之路,仍因一時氣憤實施拋物。法院審理認為徐某行為構成高空拋物罪,鑒其到案后認罪悔罪,判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罰金2000元。

本文來源:FM93交通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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