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信陽市政府原副市長楊淑萍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經中共河南省委批準,河南省紀委監委對信陽市政府原副市長楊淑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楊淑萍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消費卡,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的車輛,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并收受錢款,違反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規定;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侵吞公共財物,數額巨大;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工作調整等方面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財物,數額巨大。
楊淑萍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貪污、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河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河南省委批準,決定給予楊淑萍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