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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面新聞記者 | 翟瑞民 界面新聞編輯 | 王強
南京市六合區法院近期判處的一起涉毒案件引發廣泛關注。派出所副所長馬某為完成查處吸毒人員任務,竟然通過他人誘使6名未成年人吸食含有依托咪酯的電子煙,隨后再赴現場查獲。事情敗露后,這名副所長已經被認定犯欺騙他人吸毒罪,一審被判刑五年。
刑法規定,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引誘、教唆、欺騙或者強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從重處罰。本案中,馬某作為禁毒執法人員知法犯法,竟然做套設局引誘6名未成年人吸食含有毒品的電子煙,造成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嚴重后果,顯然已經達到從重處罰的標準,坐牢5年并不足以抵消其犯下的罪行,實屬喪盡天良、罪不可恕。
值得注意的是,判決書也披露,馬某之所以安排社會人員引誘未成年人吸毒,根本是為完成查處吸毒人員的任務。此類做法并非是單個案例,查詢公開資料可以發現,近年來很多地方會根據當地毒情,明確制定查處吸毒人員或強制隔離戒毒人員的目標任務,有的地方還會給基層單位下達數量指標,并進行排名和考核,類似做法已經形成了一套固定的工作機制。
公安機關在執行禁毒職務時,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依法對涉嫌吸毒的人員進行調查和處理,包括但不限于施以抓捕、拘留、強制戒毒等措施。但是,治安管理處罰法和禁毒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處罰和管理措施中,并未設定具體的抓捕任務數量。而在現實操作中,單憑查處吸毒人員數量進行績效考核和獎懲評價的管理方式,往往容易陷入形式主義的窠臼,生搬硬套導致教條主義泛濫,不但不能從根本上減少吸毒人員數量,不能幫助吸毒者遠離毒品,反而有可能物極必反,逼迫基層執法人員投機取巧,為考核而查毒,甚至鋌而走險進行“釣魚式執法”,衍生出犯罪行為。
我國是世界上對毒品管控最嚴格的國家之一,深挖細查吸毒人員的目的是為有效震懾涉毒違法犯罪活動,全力鏟除涉毒違法犯罪滋生土壤,減少社會面不穩定因素,營造風清氣正的治安環境。但是,查毒不能簡化為定量工作任務,抓捕也不能單純統計人數多少。禁毒工作關系重大,此次案例具有警示作用,應引起有關方面重視,審慎決策。各地需要科學指導基層單位確立吸毒人員查處工作目標,要充分調動和發揮基層查處吸毒人員的主動性、積極性,避免執法走偏損害政府公信力與社會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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