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期已滿、房屋完好,正常退租后,一筆僅605元的租房押金,卻被中介拖欠兩個多月。近日,市民溫先生撥打重慶晚報新聞熱線63900090求助,稱其在上大學的兒子通過中介公司租房3個月,期滿正常退租后,多次討要押金無果,即便經社區調解,對方仍拒絕一次性退還。這讓溫先生十分無奈:“就只是605元押金,為何就這么難退?”
![]()
溫先生展示租房合同
消費者無語
退租兩個多月,押金就是不退
4月22日上午,重慶晚報記者在兩江新區新溉大道某寫字樓下見到了今年51歲的溫先生。他告訴記者,兒子小溫是一名大二學生,2025年11月通過小區張貼的租房廣告聯系,與重慶卓馳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簽訂租房合同,租下兩江新區建峰小區內一間單間。
雙方約定,租期3個月(2025年11月14日至2026年2月14日),月租金605元,押金605元。
今年2月13日,在約定租期到期的前一天,小溫便按要求辦理了退租,房屋無損壞、無拖欠任何費用。搬完個人物品后,小溫還錄制了視頻向房管進行交接,處理完后,對方也同意退押金。可從退房至今兩個多月過去,605元押金始終沒有退還。
“我們通過微信、電話反復聯系公司,對方都沒有說不退,但就是一直找理由拖延,從這人推到那人,從‘這周’拖到‘下周’,始終不兌現。”溫先生說,無奈之下,他和妻子只好撥打12345政務服務熱線求助,被接入轄區社區居委會進行調解,可中介給出的結果卻是“只同意分期退還押金,拒絕一次性付清。”
中介公司回應
先退200元,最晚10月15日退完
隨后,重慶晚報記者陪同溫先生和家人前往重慶卓馳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一名自稱負責押金退款的張先生出面回應。
張先生承認,小溫的押金確實未退還,但給出的方案依舊是分期退:先退200元,剩余部分后續再退,最晚10月15日全部退完。
張先生解釋,公司近期面臨資金壓力,需要按期向房東支付租金,加之當前處于租房市場淡季,資金回籠較慢。每月退房、退押金人也較多,若全部一次性退還押金,公司資金難以承受。
“我們不是不退押金,是經過公司研究,只能采取分批退還的方式。”張先生表示,如果溫先生接受分期,可先辦理200元退款。
“一共才605元,先退200元,剩下405元還要反復催要,實在耗不起。”溫先生明確表示,合同中并未說明押金得分期退,自己堅決不接受分期退方案,將通過法律渠道維權。
律師說法
消費者可以直接
向法院申請支付令
重慶公孝律師事務所徐斌律師表示,中介公司以資金回籠慢為由拖延退還租客押金的行為不合法,已構成違約。原則上,押金的退還應以合同約定或雙方口頭約定為準,無相關約定的,應在辦理完退租手續后一次性、及時退還。“及時”的標準應綜合考慮交易習慣、市場行情、雙方接受程度來確定,不能以資金回籠慢為由無故拖延。
消費者不接受分期方案的,可給予中介方合理的寬限期(如3-7天),寬限期屆滿或其明確拒絕寬限方案的,消費者有權要求中介方立即全額退還。
中介方始終拒絕一次性退還押金怎么辦?首先,消費者要固定相關證據,妥善保存租賃合同、押金支付記錄、退租交接單、對方要求分期履行的語音、文字記錄等證據。
其次,要敢于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在協商未果的情況下,消費者既可以向有關部門投訴,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維權。
因案件標的額較小,且法律關系明確,消費者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請支付令,維權效率更高且成本較低(僅收取三分之一的案件受理費)。即便進入訴訟程序,也會依法適用小額訴訟程序,一審終審,維權周期短。司法實踐中,已經普遍采用線上立案的方式,還可以申請線上開庭,操作流程簡便,難度不大。
最后,建議消費者增強法律意識,在簽訂類似合同時,仔細閱讀合同條款,及時將有關條款寫進合同,避免分歧。
重慶晚報-廂遇記者 張春蓮實習生 蓬雨桐 王一鈞 攝影報道
編輯:蔣麗霞
校審:張亞
總值班:周圓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