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利福尼亞州橙縣一名母親近日遭到逮捕。此前,她14歲的兒子在騎行電動摩托車時,涉嫌撞傷一名81歲的退伍老兵。目前,這名母親被指控犯有危害兒童罪及事后從犯等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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橙縣地方檢察官辦公室在周三發布的新聞稿中,詳細披露了針對湯米·喬·梅杰的指控。警方表示,此前已就其子騎行電動摩托車的危險性向她發出過多次警告。
根據這份新聞稿,2026年4月16日,當地治安官接到報警稱,有行人在街頭被電動摩托車撞倒。“受害者隨后被證實是一名81歲的代課教師,他曾是美國海軍陸戰隊上尉,并在越南戰爭中執行過戰斗飛行任務。事發時,一名十幾歲的男孩正在路中間騎著電動摩托車表演單輪行駛特技,將這名老人撞至重傷。”新聞稿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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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檢方透露,肇事的電動摩托車騎手在事發后逃離了現場。在警方對這起撞車事故展開調查時,梅杰聲稱她和兒子都沒有、也無法接觸到涉事的虬龍牌電動摩托車。
新聞稿指出,由于涉案人員未成年,地方檢察官無法公布其姓名,也不能討論涉及該未成年人的調查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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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檢察官表示,警方隨后與梅杰進行了近30分鐘的交談。在交談中,梅杰承認自己給兒子買了一輛虬龍電動摩托車,并且知道他經常在路上危險駕駛。
根據警方執法記錄儀拍下的對話內容,警方當時已明確警告梅杰,如果她繼續允許兒子騎行這輛他無法合法駕駛的電動摩托車,她可能面臨刑事指控。
本周二,梅杰被正式逮捕,并被指控犯有危害兒童罪和事后從犯罪兩項重罪,同時還面臨導致未成年人違法、將機動車借給無證駕駛者以及向執法人員提供虛假信息等多項輕罪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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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指出:“如果所有指控成立,她最高將在州監獄服刑6年零8個月。”
檢方在聲明中明確,駕駛第三類電動摩托車必須年滿16歲并持有摩托車駕駛證。此次事故中使用的虬龍車型不僅需要駕照,還要求在車輛管理局進行登記注冊。
據地方檢察官辦公室介紹,這款被標榜為越野電動摩托車的涉事車輛,最高時速可達58英里,其動力是法定電動自行車上限的16倍。
檢方還特別區分了分為三個級別的電動自行車與電動摩托車,指出兩者的根本區別在于電機功率和最高時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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橙縣地方檢察官托德·斯皮策在新聞稿中措辭嚴厲:“如果父母給孩子購買電動摩托車并允許他們非法騎行,或者幫助改裝電動自行車使其變成電動摩托車,這無異于把一把上了膛的武器交到孩子手里——這些父母必將面臨法律的嚴懲。”
他進一步表示,這位81歲的老人曾在越南戰場上執行飛行任務,幸存下來,如今卻因為一個母親拒絕履行管教責任,在街頭被一輛本不該上路的車輛撞倒,生命垂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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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皮策補充道,一個沒有駕照、未經培訓、對交通規則毫無概念的孩子,騎著一輛時速將近60英里的摩托車在公共街道上與汽車并排行駛,還指望能奇跡般地平安無事,這簡直荒謬至極。
目前尚不清楚梅杰是否已聘請辯護律師。
媒體已聯系虬龍公司請求置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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