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
食品安全是底線,更是紅線!
近日,新豐法院審理了
一起售賣病豬案件,
四人明知豬苗帶病仍違規倒賣,
最終全部獲刑!
基本案情
2025年5月,某養殖場飼養的1200余只豬苗陸續出現腹瀉、不吃食等癥狀,經內部檢測,發現很多豬苗存在流行性腹瀉陽性。為挽回損失,劉某、袁某在明知豬苗患流行性腹瀉病的情況下,未經檢疫檢驗,將該批次共計1220條病豬苗交由龍某進行販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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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圖
龍某通過中間人聯系上王某,以遠低于市場價的價格,把970頭病豬苗賣給王某。王某明知豬苗帶病,過不了檢疫,又轉手賣給朱某,結果豬苗買回來就出現大面積死亡。同時,龍某還把另外250頭病豬苗賣給吳某,豬苗同樣出現大面積死亡。新豐縣農業農村局在行政執法中發現該批病豬,將相關線索移送公安機關。
法院審理
新豐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劉某、袁某、龍某、王某明知生豬患有疾病,在未經檢測檢疫情況下,以次充好,將患病生豬出售,其行為已構成銷售偽劣產品罪,根據量刑情節,依法以銷售偽劣產品罪分別判處劉某、袁某、龍某、王某有期徒刑七個月至六個月,緩刑一年一個月至一年不等,并處罰金30000元至15000元不等。
法官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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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是生產者、經營者的道德底線,更是一條不可逾越的法律紅線。案涉多名被告人心存僥幸,為追逐利益而漠視國家法律法規,致使患病生豬流向市場,直接威脅到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安全。法官在此提醒,食品生產經營者必須依法依規誠信經營,堅決杜絕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流向市場。任何心存僥幸、以身試法的行為,都將難逃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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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鄧洋
編輯:封俊
審核:陳東陽 劉誠
責編:羅清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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