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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無關
2020年,鄭黎向前任男友提出了簽訂婚前協議的想法。她在臨深城市工作,名下已有一套房產,并計劃在婚前購買第二套房,考慮到當時的限購政策,她計劃把第二套房寫在前任名下。
鄭黎希望通過婚前協議,明確第二套婚前房產的實際歸屬問題。同時,她還擔心婚后生育期間無力償還房貸,便與前任協商,在她因生育無法工作的階段,由對方幫忙還貸,并將這一約定寫入婚前協議。前任回應說“這感覺像交易”,兩人因此分手。
今年年初,在廣州生活的李靖瑤,向男友提議簽訂婚前協議前,糾結了好一陣子。她有很多具體的顧慮:怕一開口就傷了感情,怕兩個人之間的信任因此動搖……
李靖瑤的擔憂并非沒有根據。她遇到過一些情侶,在準備財產約定或婚前協議的過程中,因為父母介入過多,或約定內容沒有顧及對方利益和感受,或者雙方觀念不一致,“有些會先入為主地認為,婚前協議就是在防我”,最終導致關系破裂。
今天,婚前協議不再是電視劇里的豪門游戲,它逐漸進入普通人的生活當中。2023年,網易數讀關于婚前協議的一項調查顯示,2396 名未婚狀態的受訪者,50.1% 的人表示“一定會簽”、“很可能會簽”、“打算簽”,其中,學歷、收入越高的人,簽婚前協議的意愿也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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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女律師的婚前協議
李靖瑤是一名律師,供職于廣東天商律師事務所。從業六年來,在她經手的離婚案件里,當事人絕大多數沒有簽署過婚前協議。正因為缺乏事前約定,雙方在財產分割時各執一詞,爭議不斷,“理不清”又滋生出新的怨懟與憤恨,矛盾進一步激化。原本可以體面收場的婚姻關系,最終落得一地雞毛。
考慮到這些問題,李靖瑤最終還是向男友提出了婚前協議的想法,男友爽快地答應了。
按法律規定,婚前財產本來就歸各自所有,李靖瑤真正要理清的,是婚前財產產生的收益歸屬,以及婚后雙方對家庭的付出。
從接觸的離婚案中,李靖瑤發現,很多夫妻婚前財產的劃分通常比較清晰,分割財產時很少成為爭議焦點。但有一個問題容易被忽視,一些婚前購置的財產,婚后取得的收益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比如租金,股票、基金、理財產品的收益,以及股權分紅。很多人對這個概念比較模糊,容易引發爭議。
在與男友協商前,李靖瑤已初步構思好協議的大致內容:婚前財產和未來產生的收益,依然歸各自所有,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婚后兩人開一個共同賬戶,每月雙方各存入一筆錢作為共同生活支出,剩余收入由個人自行支配。
李靖瑤形容她的處理原則為“一刀切”,設立共同賬戶,可以保證兩個人都對家庭有所付出,也為了避免以后因為錢混在一起而互相指責。她見過一些情侶,感情好的時候,男生愿意把工資全交給老婆,可一旦鬧矛盾,男方就可能反過來指責女方,“我錢都給你了“,”你控制欲太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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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李靖瑤的“一刀切”,也是為了避免不必要的查賬。這來自她工作中的觀察,她處理過很多離婚糾紛,當事人對對方有多少銀行賬戶、每個賬戶里多少錢、流水什么樣,往往一概不知。結果走到訴訟這一步時,雙方運用大量手段調查對方的賬戶。這種查賬不僅侵犯隱私,還讓矛盾越鬧越大。“雙方一下子調出對方十個賬戶的流水,不一定能挖不出太多有用信息,卻讓雙方的對立情緒更加嚴重。”
簽訂婚前協議的過程中,男友沒有發表太多意見。李靖瑤覺得,一方面男友確實沒怎么想過這件事,另一方面也是因為她的提議相對公平,兼顧了彼此的利益。“我就一個想法,協議的目的是公平,不是為了贏。我見過有些婚前協議,更像是一個攻守策略,沒有顧及對方的感受和利益。大家坦誠溝通,反而感情會更好。”
為了避免父母介入婚前協議,產生不必要的矛盾,李靖瑤和男友約定,兩人統一口徑后,各自再跟父母溝通,“ 就想讓父母覺得,這是兩個孩子成熟的決定,而不是雙方家庭在提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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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女性更愿意談婚前協議?
李靖瑤平時跟閨蜜聊天,也會聊到婚前協議。她發現,身邊的女生普遍傾向于婚前簽協議,“以前覺得談錢傷感情,現在大家會更主動地詢問財產應該怎么隔離,自我保護意識明顯增強了。” 網易數讀的調查也印證了她的印象——在對婚前協議的接受度上,女性群體中意愿較強的占4成以上,男性群體中意愿較強的占比不到三成。
身邊的男生,基本上沒有人跟李靖瑤聊過這個話題。在她看來,女性在婚姻中的沉沒成本更高,這是女生更關注婚前協議的主要原因。在大多數婚姻關系中,女性承擔了更多的家庭事務,生育和育兒對職業的影響遠大于男性,社會也期待女性以家庭為主。甚至離婚以后,女性的經濟恢復能力也比男性更弱。
相比之下,婚姻對男性的影響更低,無論是職業上升空間還是其他沉沒成本。男性缺乏那種危機感,也就沒有主動考慮婚前協議的動力。
在李靖瑤接觸的離婚糾紛中,一對即將分開的夫妻,在財產分割上的分歧,大都集中在婚內財產上。最關鍵的問題,是雙方對家庭付出程度的認識不一樣,有些男性覺得自己對家庭的經濟貢獻更大,女方則會指出自己在家庭事務上付出更多,比如育兒和家務。現實中比較常見的情況是,男方是家庭的主要經濟來源,女方承擔了絕大部分家庭事務。
李靖瑤觀察,在離婚訴訟中,家務補償被提出來的頻率不算太高,男性主動主張的情況更少。一個現實原因是:主張家務補償需要證明自己承擔了較多家庭義務,而日常的家務付出很難留下系統性的證據。相比之下,經濟支出因為有轉賬記錄、收據等憑證,舉證要直接得多。這是不同貢獻形式在證據留存上的天然差異。
也有些人希望把家庭分工、養育分工寫進婚前協議,李靖瑤說,這類約定受法律保護,不過法院通常難以直接強制執行具體的行為,比如“一方必須每天做飯”。但是,這些約定可以作為離婚時主張家務勞動補償的重要依據。另外,在家庭事務中付出較多的一方,也可以在平時多留存記錄。
“婚前協議,是用來保護自己不被這段婚姻消耗,而不是為了防對方,這是很多女生的真實想法。” 李靖瑤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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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交平臺上,“一方出軌就凈身出戶”這類忠誠協議條款也被廣為討論。2023年“網易數讀”關于婚前協議的調查中顯示,55.9%的人相當在意忠誠協議條款。
李靖瑤提醒,忠誠協議在法律上更多被視為道德層面的約束,其中“凈身出戶”的約定,往往因限制離婚自由或顯失公平,在實踐中較難獲得支持。李靖瑤建議,可以考慮采取比例式的財產分割約定,比如約定過錯方在共同財產分割中只分得30%。這種方式既保留一定的懲戒性,在法律上也更具確定性,同時兼顧了公平。
不過,李靖瑤也注意到,年輕一代對婚姻的態度更務實了,出軌給受害方,尤其是女性帶來的傷害程度也在削弱。這背后,或許正是女性主體意識在慢慢覺醒。
“很多女性傾向于婚后一定要工作,離婚時也表現得更干脆”。在工作中,李靖瑤還觀察到,90后、00后對出軌等“忠誠過錯”的反應更理性冷靜,“以前很多人非常在意出軌問題,一旦對方出軌,當事人會提出凈身出戶”,而最近這幾年,更年輕的群體來咨詢時,更關心的是如何分割財產、孩子能不能跟自己, 大家更務實了,不會再說“我就是要他凈身出戶,就是要他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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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債務、現金流
平時,李靖瑤接到的婚前協議咨詢中,房產問題最受關注。比如長輩婚前付了首付,婚后夫妻共同還貸,那這個房子的產權歸屬和比例,是否需要專門簽一份協議來明確。
在社交平臺上,關于婚前房產產權公證的討論也很普遍。不過,這其中一部分公證,與普遍理解的婚前財產協議不同,更接近于愛或誠意的保證。在深圳生活的賀藝,2022年結婚前,就和另一半做了房產產權公證。起因是她發現男方存在原則性的欺騙問題,雙方因此產生了信任危機。男方為了彌補并給她安全感,主動提出將自己婚前的房產份額贈與賀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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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李靖瑤的印象中,來找她做婚前財產咨詢的人,大多會忽視債務隔離這個問題。
“一些婚姻關系破裂的伴侶,有負債的一方會在法庭上提出,希望把自己的網貸也算作夫妻共同債務,讓另一方一起還。”李靖瑤表示,司法實踐中,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有一定門檻。如果借條上有夫妻雙方共同簽字,大概率認定為共同債務,但如果只有一方簽字,另一方說“我完全不知情”,除非你能證明借出來的錢確實用在了家庭共同生活上,否則難以被直接認定為共同債務。
債務隔離上,想做到“未雨綢繆”并不容易。婚后有些人做生意,難免會涉及各種貸款、借款,作為另一半不一定能了解得那么清楚。這種情況下,“一刀切”是一種選擇,“你自己去借的錢、你自己簽名的貸款,那就由你自己來負擔,跟另一方無關”。
在李靖瑤接觸的案例中,一部分父母也會在子女結婚前做到“未雨綢繆”,通過公證、保險或信托的方式,保護婚前財產,尤其是現金流部分的婚后收益歸屬。
最近李靖瑤處理的一個離婚案,女方父母用自己的資金,為她購買了多份保險。由于投保人是父母,這些保單的現金價值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另外,這名女性已多年未工作,保險收益也能為她離婚后的生活提供保障。
(備注:文中人物鄭黎、賀藝為化名)
文丨黃小邪
本文由深圳微時光原創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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