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和第二次,古今差別太大了!
男女性行為,在古代怎么看的?
第一次、第二次,婚前婚后有啥區別?
如果結婚后發現對方不是第一次,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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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古代人其實沒那么“正經”
很多人一提到古代,就覺得男女授受不親。
其實,那是宋朝以后的事。
1. 唐朝以前:開放得讓你意外
孟子直接說:男女性交,是“人之大倫”,天經地義。
到了唐朝,更是開放得離譜。
婚前性行為非常普遍,女孩子可以自己挑老公,離婚再嫁也沒人說閑話。
說白了:唐朝人覺得,婚前睡不睡,是你自己的事。
2. 宋朝以后:畫風突變,貞操成了命。
他們提出一句話,影響中國近千年:
“餓死事小,失節事大。”
什么意思?
對女人來說,餓死不要緊,但沒了貞操,比死還嚴重。
從此以后:
婚前不能有任何性行為
新婚夜必須見紅,否則直接休回娘家,賠彩禮
丈夫死了也不能改嫁,守寡才是好女人
甚至發明了各種“驗處女”的辦法,洞房里鋪白布,看有沒有落紅。
那會兒立了多少貞節牌坊?說白了,就是一座座“活人墓碑”。
古代后期的邏輯很殘忍:一個女人的全部價值,就是那張膜。
二、古代vs現代:第一次和第二次,天差地別
古代:
第一次 = 入場券。不是處女,連婚姻的門都進不去。
第二次 = 如果第一次不是給丈夫,你就是“蕩婦”,全家蒙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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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
第一次 = 感情發展到一定程度的自然結果,不一定非要結婚。
第二次 = 跟誰睡、什么時候睡,是個人選擇,不是道德罪過。
數據不會騙人:
00后里,78.6%的人接受婚前性行為
62%的大學生認為:只要是相愛的人,就可以發生關系
71%的人表示:就算知道對象以前和別人睡過,仍然愿意結婚
看到了嗎?
貞操,在年輕人的擇偶標準里,已經排到最后一位。
人品、性格、收入,哪個都比“是不是第一次”重要。
三、婚后才能有性生活?這個“一定”誰定的?
傳說周公定了規矩:男女想在一起,必須先結婚,洞房之夜才能行夫妻之事。
這叫“周公之禮”。
后來被封建社會死死抓住,變成了鐵律。
但現代社會,邏輯早變了。
婚姻不再是“性生活的許可證”。
有人選擇婚后,因為信仰或傳統;
有人選擇婚前同居,因為想看看兩人到底合不合適。
沒有對錯,只有選擇。
關鍵是:這個“一定”,不是你媽說的,也不是老祖宗說的,而是你自己心里到底怎么想。
四、如果結婚后發現對方不是第一次,怎么辦?
古代:當場休掉,退回彩禮,女方一輩子抬不起頭。
明清時期甚至變態到:丈夫病重要死了,老婆先自殺以示貞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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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呢?
大部分年輕人根本不在乎。
上面說了,71%的人愿意跟非第一次的人結婚。
剩下的29%里,很多也只是“稍微有點介意”,遠不到離婚的程度。
說白了:兩個人過日子,看的是三觀合不合、相處累不累、吵架能不能和好。
那張膜,既不能幫你賺錢,也不能陪你聊天。
當然,也有極少數人特別在意。
但那是個人偏好,不是道德審判。
你可以選擇介意,但沒資格羞辱對方。
五、最后說幾句大實話
古代的邏輯:
婚姻是性的唯一許可證。第一次是女人的全部價值。第二次就是罪過。
現代的現實:
大部分人不把“第一次”當命了。婚前同居、婚前性行為,越來越普遍。
介不介意對方的過去,是個人選擇,但整個社會正在越來越包容。
那到底應該怎么看待性行為?
就一句話:
別跟風,跟心。
你想婚后才有第一次,沒問題。
你覺得婚前同居能試錯,也可以。
你介意對方不是第一次,那是你的自由。
你不介意,也完全正常。
唯一要記住的:
不欺騙,不勉強,有責任感。
對得起自己,也尊重對方。
這就夠了。
你能接受另一半不是第一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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