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所謂職業打假人一年之內舉報1200多家飯店的拍黃瓜有問題,引發社會熱議。如此匪夷所思的“維權”行為,折射出當前部分職業打假人已然偏離正軌:他們以消費維權為幌子,行牟利斂財之實,甚至衍生出培訓教學、批量索賠的灰色產業鏈。
當打假從守護公平異化為牟利工具,消費者權益還能得到真正守護嗎?客觀來看,合法合規的職業打假,具有積極社會價值。打假人憑借專業知識與市場敏感度,敢于揭露隱蔽的制假售假問題,有效彌補了監管盲區;也能倒逼商家規范經營、嚴守誠信底線,在一定程度上喚醒公眾維權意識,對凈化市場環境起到正向作用。
但不容忽視的是,近年來部分職業打假行為開始偏離初衷,異化為惡意索賠、敲詐勒索。一些人緊盯商品標簽、資質手續等細微瑕疵,甚至采取栽贓、捏造事實等手段,反復糾纏、漫天要價,直接干擾正常經營秩序;更有甚者將打假套路化、產業化,公開售賣培訓課程、傳授索賠話術,讓維權徹底變味。此類行為不僅大量擠占公共監管資源,也讓真正需要維權的普通消費者維權更難,損害了市場誠信生態。治理這一亂象,亟須正本清源、立規明矩,引導打假回歸正軌。
4月15日起施行的《市場監督管理投訴舉報處理辦法》,明確提出同一投訴人對同一經營者、同一類商品或者服務、同一類問題短期內大量投訴,或者不同投訴人惡意串通等行為,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可綜合考慮判斷;發現投訴舉報人涉嫌通過夾帶、掉包、造假、篡改商品信息、捏造事實等方式騙取經營者的賠償或者對經營者進行敲詐勒索的,移送公安機關等部門處理,這就明確了法律保護的是誠信維權,而非惡意索賠,對以牟利為目的、濫用訴權的行為依法予以規制。
讓制度落地見效,還需行政監管精準發力。市場監管部門可建立異常投訴監測機制,對高頻惡意索賠人員重點關注、從嚴核查,堅決杜絕“花錢了事”的灰色空間。同時優化投訴處理流程,把有限的行政資源投向食品安全、產品質量等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重點領域,讓監管更有針對性、更具實效性。
網絡平臺也應履行主體責任,對宣揚“職業打假培訓”“索賠話術技巧”等不良內容及時清理下架,斬斷灰色產業鏈傳播渠道,防止更多人誤入歧途、擾亂市場秩序。
打假,不該是一門生意,而應是一份守護公平的責任。唯有以法規劃定邊界、以監管糾偏亂象、以平臺強化自律,讓職業打假回歸維權本位,才能真正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營造誠信有序、公平清朗的市場環境,讓經營者安心經營、消費者放心消費。(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馬維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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