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推進網絡餐飲食品安全問題治理,有效規范網絡餐飲經營行為,長寧區市場監管局持續加大網絡餐飲食品安全監管執法力度,現公布第二批3個典型案例。
案例一
某無堂食外賣聚集區
23家入網餐飲經營企業食品安全違法系列案
案情介紹:
2026年3月15日,區市場監管局根據輿情線索,對轄區某無堂食外賣聚集區開展集中治理。該聚集區場地由管理方(某企業)承租,并以分公司的形式設立檔口,提供入網餐飲服務。檢查發現,該聚集區內23家入網餐飲商戶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食品安全違法行為,主要表現為:使用過期食品原料加工食品、廚房環境臟亂、清洗消毒設施不規范、食品存儲條件不達標,以及未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記錄制度。
上述行為分別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十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三項、《上海市食品安全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第十一條第一款。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上述23家企業立案調查,責令其立即整改,并分別作出警告、沒收違法所得、罰款的行政處罰。
案件評析:
無堂食外賣聚集區經營商戶眾多、出餐量大、消費群體廣,是外賣食品安全監管的重點和難點。本系列案中,部分商戶存在原料混放、地面積污、私人物品隨意放置等現場衛生問題,且未建立“日周月”記錄制度,暴露出日常管理混亂、從業人員食品安全意識淡薄,使用過期食品原料更是觸碰了食品安全底線,存在較高風險。區市場監管局通過系列案件查處,以點帶面推動整個聚集區同步整改提升,引導其從粗放管理向規范化餐飲服務轉變。
案例二
某入網餐飲經營企業
涉嫌未按要求進行外賣平臺信息公示案
案情介紹:
2026年3月,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對某入網餐飲經營企業開展非現場檢查時發現,該企業在某外賣平臺上銷售的套餐未按規定公示菜品主要原料。上述行為涉嫌違反《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該企業立案調查,目前該案件正在辦理中。
案件評析:
網絡餐飲并非法外之地。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完整真實地公示菜品名稱及主要原料等信息。這既是法律法規劃定的責任紅線,也是筑牢網絡食品安全防線,保障消費者放心消費的關鍵支撐。所有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都應切實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規范網絡餐飲經營行為,確保網絡餐飲“食”在安全。
案例三
某入網餐飲經營戶
線上線下證照不一致案
案情介紹:
2026年4月,區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線索對轄區某入網餐飲經營戶現場檢查,發現其線下線上公示的證照信息不一致。上述行為違反了《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九條的規定。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該企業立案調查,依據《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責令其立即整改并對其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案件評析:
區市場監管局基層執法機構聚焦網絡餐飲主體線上線下證照一致性的監管,快速查處了轄區首例公示證照不一致的外賣商戶。同時,在執法過程中堅持處罰與教育、監管與服務相統一,同步開展精準合規指導,幫助商戶完成不合規資質替換、線上資質重新上傳等整改工作。整改完成后第一時間進行復核檢查,確認線上線下資質完全一致、經營行為合規達標后,準予其恢復線上營業,形成了“查處—整改—復核—營業”的閉環處置流程。該做法既守住了監管底線,又最大限度降低了對商戶正常經營的影響,實現了從嚴執法與柔性指導相結合,監管震懾與助企紓困雙向發力,取得了良好治理成效。
本次案例公布旨在以案示警,以案促改,引導經營者守法經營,提升公眾食品安全意識。下一步,區市場監管局將持續加大網絡餐飲食品安全整治力度,對各類違法違規行為“零容忍”,也歡迎社會各界廣泛監督。如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請及時撥打12315或12345熱線投訴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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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毛奕云、史煥煥
責編:高 琴
*轉載請注明來源于“上海長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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