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樹根被刨空裸露、地表坑洼遍地……近日,多位廣州市民在社交平臺痛心發聲,“暹崗大山都被毀成這樣了”。導致這一局面的是此前在社交平臺上意外走紅的一股“淘晶熱”。更有人嗅到商機,將挖水晶包裝成親子研學、成年人徒步尋寶的項目,揮舞鐵鎬鐵鏟組團上山開挖。
現下天氣不冷不熱,自然適合人們戶外旅游爬山。如果是極少數野外爬山者的撿拾奇石、野果、水晶等行為,倒也無可厚非,不必大加苛責和制止。
然而,如果是大規模,成群結隊的“濫挖水晶”,則很大程度上會對自然資源、野樹古木造成破壞,所謂的“研學”也就變異變味了,最終落得一片狼藉,一地雞毛。根據網友發出的現場圖片看,已經出現了挖空樹根、改變地形地貌的破壞性挖掘。這類無序的表層開挖會直接破壞樹木根系,有可能導致樹木被毀壞甚至枯死。
同時,植物根系對固定水土至關重要,一旦遭到破壞,山體土壤便會松動,直接威脅山體穩定性。尤其在多雨季節,山體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風險將增加。
此外,水晶石、方解石均屬于礦產資源。根據礦產資源法,礦產資源屬于國家所有,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壞礦產資源。且擅自開挖水晶、破壞植被及地形地貌的行為,已對森林資源和生態環境造成損害,也屬違法行為。需要說明的是,如果行為人情節嚴重,可能面臨行政處罰的責任,要是情節特別嚴重,更有可能構成非法采礦罪。
當然,現實中,若是所挖水晶的數量較少,基本上不會涉嫌犯罪。但有可能構成普通的行政違法,或者治安違法。如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三千元以下罰款。私挖水晶,以及采挖過程中破壞樹木根系的行為,自然可以認定為故意損毀公私財物。
家長帶領小孩到野外游玩本身并無過錯,但隨著自媒體博主的號召與網絡平臺的推薦引流,以及商家“研學”的推波助瀾,大量人員成群結隊地私挖水晶,必然會對自然環境帶來破壞。
對此,廣州開發區、黃埔區林業和園林局已聯合發布告知書勸阻相關行為,同時亦應拿出更實際的行動,及時出面制止這種已經對自然資源、生態環境帶來不利影響的私挖水晶行為。家長也應保持理智判斷,不盲目跟風,誤導孩子價值觀。尤其是,自媒體博主更該盡到社會責任,不煽動炒作所謂的“研學淘晶”。只有多方合力,方可有效澆滅看似“研學”“尋寶”實則破壞環境資源的“淘晶熱”。
文|史洪舉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