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當朋友以“生意急需周轉”等看似緊迫又合理的理由求助,希望用你的名義去申請貸款,你會怎么做?是礙于情面應允,還是心生警惕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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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上海市松江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松江區人民法院)將庭審現場搬進華東政法大學校園,以巡回審判形式公開開庭審理并當庭宣判了這樣一起特殊的詐騙案件。
鑒于此類貸款詐騙陷阱屢侵校園,為切實提升青年學生防范意識,本次巡回審判采用“沉浸式庭審實況+專家聯動釋法+全媒體直播”三位一體的模式,把法庭“搬”進校園,將真實案件轉化為生動的法治課堂。公安機關、檢察機關、高校師生及媒體代表等100余人現場旁聽。
2023年底,沈某的朋友吳某某頻繁聯系他,訴說自己遇到了“個人銀行賬戶突然限額”“生意資金周轉不開”等困境,言辭懇切且焦急。為取得沈某信任,吳某某還時不時向其發送一些大額資金往來、賬戶余額的截圖,表達自己只是暫時遇到困難。
眼見朋友“有難”,沈某心生同情。于是,吳某某趁熱打鐵表示自己有“特殊渠道”,可以聯系到審核快、放款易的貸款公司,但因其自身征信有瑕疵,希望沈某能以個人名義出面幫忙申請貸款。吳某某還信誓旦旦地承諾,貸款成功后,其將每月按時還款,并會在幾個月后將貸款變更到自己名下,沈某無需承擔任何風險。
在吳某某的層層誘導下,沈某自2023年11月至2024年7月,多次前往其指定的貸款公司辦理貸款手續,并將先后貸得的80余萬元人民幣,全部轉交給了吳某某。2024年5月至6月間,吳某某還以辦理銀行“進件”業務需要手續費等理由,又從沈某處騙得2萬余元。
拿到貸款后,吳某某起初尚能少量還款。但很快,便開始以各種理由拖延、拒絕還款,甚至直接離開了上海。此時,沈某才意識到自己落入了一個精心設計的騙局。
面對高達70余萬元的未還貸款,沈某不得不向家人坦白,其家屬只得掏空家庭積蓄并向親友舉債,才勉強償清了這筆債務。隨后,沈某至派出所報案,吳某某被抓獲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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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吳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式詐騙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構成詐騙罪。
最終,人民法院結合相應量刑情節,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吳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并責令吳某某向沈某退賠違法所得。
■記者 萬濤 文圖
■編輯 萬濤
■欄目責編 詹曉珍 ■欄目主編 顏瑾
上觀號作者:上海松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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