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唐納德·特朗普在首個任期內,曾于2019年和2021年兩次遭到眾議院彈劾。近期,隨著一批最新解密備忘錄的公布,哈佛大學法學院名譽教授艾倫·德肖維茨認為,由于涉事官員存在潛在偏見與虛假陳述,特朗普或有充分理由撤銷其2019年的彈劾記錄。
曾在2019年彈劾審判中擔任特朗普辯護律師的德肖維茨向《新聞周刊》表示,鑒于該案核心人物——前美國情報界總監察長邁克爾·阿特金森的新證據浮出水面,特朗普可以據此尋求“撤銷”該彈劾案。
這位法學專家將彈劾定性為一種“準司法程序”。他指出,特朗普或可“重新訴諸國會要求撤銷,或者直接交由法院裁決”。
他曾表示,自己并未調查該舉報人是否與民主黨人存在串通,而是將重點放在了關于特朗普與烏克蘭總統通話的指控上。
2019年,美國眾議院以濫用職權和妨礙國會兩項罪名對特朗普發起彈劾,起因是他與烏克蘭的交涉。民主黨人指控特朗普以扣留軍事援助和取消白宮會晤為要挾,向烏克蘭總統弗拉基米爾·澤連斯基施壓,要求其調查當時的2020年大選競爭對手、前副總統喬·拜登。
2019年9月,在一名舉報人指控特朗普在烏克蘭事務中濫用職權后,時任眾議院議長南希·佩洛西宣布啟動正式彈劾調查,眾議院民主黨人隨后在國會主導了彈劾程序。
當時,阿特金森對舉報信進行了審查,認為其具備可信度且事關重大,隨即將其轉交給了時任代理國家情報總監約瑟夫·馬奎爾,這一舉動直接推動了后續調查的展開。
在隨后的審判中,多名證人宣誓作證。其中,陸軍中校亞歷山大·溫德曼作證稱,特朗普在7月25日的通話是“不當的”。
2020年2月,由共和黨控制的參議院宣判特朗普無罪。特朗普本人也一直否認存在任何不當行為。
無論是美國憲法還是眾議院規則,均未規定撤銷彈劾案的正式程序,國會歷史上也從未有過類似先例。
一些共和黨議員,包括時任眾議員瑪喬麗·泰勒·格林和埃莉斯·斯特凡尼克,曾試圖通過提出眾議院決議來撤銷對特朗普的兩次彈劾。這些共和黨人在2023年提出的措施并未取得實質性進展。
喬治·華盛頓大學教授喬納森·特利常為共和黨人提供法律建議。他當時在接受路透社采訪時指出:“這不像憲法層面的酒駕記錄可以消除。一旦你被彈劾,彈劾就永遠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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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治城大學法學院教授約書亞·查菲茨當時也向《新聞周刊》表示:“彈劾是無法撤銷的,因為它在眾議院之外已經產生了效力——即它促使參議院舉行了審判。”
目前沒有任何既定的法律程序能夠撤銷彈劾案,且在該案的審判過程中,獨立于阿特金森之外的其他證人證言依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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