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訪網數據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披露了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管理制度。核心修訂內容包括:明確薪酬構成由基本薪酬、績效薪酬和中長期激勵收入組成,其中績效薪酬占比原則上不低于總額的50%,強調薪酬與公司經營業績、個人績效的匹配。制度建立了薪酬止付與追索機制,規定若公司因財務造假等原因對財報進行追溯重述,需重新考核并追回相關人員的超額績效薪酬;若董事、高管因違法違規行為給公司造成損失,公司有權減少、停付乃至追回已發放的績效薪酬及中長期激勵。同時,考慮到公司作為研發型企業的特點,制度允許在實現盈利前或針對“高精尖缺”人才,實行特殊的、不與當期經營業績強制掛鉤的薪酬決定機制。該制度的制定與修訂由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負責,董事薪酬方案需經股東大會審議,高級管理人員薪酬方案由董事會批準。此舉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建立激勵與約束并重的薪酬體系,以促進公司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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