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3日,馬英九基金會召開第三屆第四次臨時董事會,聚焦前執行長蕭旭岑、王光慈涉嫌“違反財政紀律”一案的調查進展。因出席董事未達法定人數,會議未能正式成會,但仍進行多項報告與說明。基金會會后發布聲明稱,律師報告指出“相關財政事項存在明確待理清事證”,會計師調查發現“部分臺商捐款流向待核實”,引發外界關注。
基金會聲明指出,此次會議因三人調查小組成員薛香川、尹啟銘、李德維可全員出席,故安排進度說明。原定議程包括基金會負責人報告、代理執行長戴遐齡報告、律師調查結果說明等,并未列入“戴遐齡真除執行長”案,以澄清外界相關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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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中,馬英九提案增聘廖繼斌、戴遐齡、賴幸媛、邱淑媞為新任董事。其中,廖繼斌與戴遐齡為創會董事,賴幸媛曾任臺灣方面陸委會負責人,邱淑媞為前臺灣健康事務主管部門負責人,均為臺灣地區行政管理機構前負責人。相關方面表示,四人“公共事務經驗豐富”,希望借重其多元聲音與行政經驗,強化基金會治理。
因出席董事未達法定人數,增聘案未能成案。基金會強調,此舉僅為程序性障礙,不影響調查工作持續推進。
針對外界質疑“違反財政紀律”僅為瑣事,基金會特別澄清,瀛睿律師事務所黃翊華律師于會中報告指出,相關重大事證“明確待厘清”,并非媒體所稱“瑣碎小事”。律師強調,調查過程秉持客觀公正原則,已掌握具體人證與事證。
會計師周志誠等人提出賬目調查報告,指出基金會內部調查中發現一筆“臺商捐款流向待核實”,經清查賬目“相關入賬記錄待確認”。基金會聲明強調,若確有收受捐款未依規入賬,即構成“違反財政紀律的相關事證”。
基金會同時駁斥“未提供事證給董事”的說法,指出代理執行長戴遐齡已于3月27日董事會中詳細報告初步調查的人證與事證,會議紀錄完整,會后亦傳送給所有董事,作為三人調查小組查證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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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于會中發表談話,說明召開臨時董事會兩大目的:一是推動新董事聘任,二是要求調查小組“依進度說明、讓證據說話”。他強調,基金會為公益設立,非個人私產,將依規處理相關事項。
馬英九表示,2026年1月發現基金會運作出現財政紀律相關問題,高度重視并與相關人士商議解決之道,最終于2月25日會議要求蕭旭岑、王光慈辭職。他重申,規范運作是重要原則,相關事務均依規處理。
馬英九特別指示,由金溥聰必要時代表對外說明,以澄清外界誤解。
盡管會議未達法定人數,基金會強調調查工作將持續推進。三人調查小組預計近期完成報告,提交董事會討論后續處理。若事證確鑿,將依規處理;若無違規,將還當事人清白。
此案已引發藍營內部不同意見討論。因蕭旭岑目前身份特殊,其被調查不免引外界遐想。而戴遐齡推動增聘董事、試圖掌握主導權的動作,被解讀為藍營內部不同力量的博弈。
如果真如律師所說,涉及到臺商捐款問題,那事情可能正中綠營下懷,兩岸交流剛有起色,綠營正愁無處從中作梗,這個事情一旦坐實,那未來前景恐堪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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