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強化食品安全監管,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今年以來,濰坊市市場監管局會同相關部門開展了食品安全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聚焦肉及肉制品、網絡餐飲和保健類食品領域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制定專項方案、集中開展整治,依法查辦了一批典型案例,現予以曝光,督促廣大食品生產經營者引以為戒、嚴守底線,切實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案例一:未經許可從事食品經營活動
高密市市場監管局接到投訴舉報,稱某鄉鎮村民陳某某在家煮牛肉且衛生差。執法人員迅速趕赴現場核查,發現經營場所有相關設備、原料,當事人正在進行肉類蒸煮加工,卻無法提供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等證明材料。當事人的行為違反《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規定。高密市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相關條款,對其作出罰款100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案例二:生產經營標簽不合規食品
諸城市市場監管局收到線索,對某食品生產企業進行檢查,經查該企業生產標簽不符合規定的食品“松松雞塊”,該款產品中所使用的輔料面包糠中含有檸檬黃,未在配料表中標識。該公司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諸城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其立案處罰。
案例三:許可項目發生變化未及時變更
安丘市市場監管局根據群眾舉報,檢查發現某餐飲店食品經營許可經營范圍為“熱食類食品制售”,而在網上售賣豬肉凍(涼菜),當事人食品經營許可證載明的主體業態、經營項目許可事項發生變化,食品經營者未按照規定申請變更,違反了《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安丘市市場監管局予以立案。
案例四:使用虛假食品經營許可材料
昌邑市市場監管局檢查發現某餐飲店在平臺上公示的食品經營許可證上載明的經營主體與實際經營主體不一致,經核實該店鋪上傳的食品經營許可為虛假材料,已移送公安機關立案查處。
案例五:無證生產保健食品
青州市市場監管局在對某公司的現場檢查中發現,該公司擺放有已貼好標簽但未裝箱的產品、未貼標簽的產品,以及產品包裝紙箱、標簽、吸管等包裝材料,現場還發現自動貼標機。上述產品屬于保健食品,當事人為該產品貼標簽并裝箱的行為屬于食品生產行為,但當事人現場不能提供食品生產許可證。以上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青州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其立案查處。
案例六:對食品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
諸城市市場監管局在現場檢查時發現某超市內存有“大蒜油、山藥牛髓粉”等產品。經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在會員微信群內發布食用上述產品可以治療疾病等的文字內容和視頻。以上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相關規定,對食品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依法對其進行立案處罰。
來源:濰坊市場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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