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世麗
春回大地,草木萌發。春暖花開季,正值林木生長的關鍵期,也是生態修復的黃金期,卻有人鋌而走險,把護綠“黃金期”當作牟利“空窗期”,把黑手伸向“生態綠”。殊不知,貪利一時爽,最終落法網!
【案例一】2023年3月至4月,韋某在未辦理林木采伐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使用油鋸將自家位于冊亨縣巧馬鎮納賢村下納桑組小地名“哄莊內”處的林木進行采伐。經冊亨縣林業調查規劃設計隊鑒定,韋某無證采伐林木面積6.5畝,土地管理類型為林地,森林類別為商品林,樹種為硬闊和軟闊,起源為天然林,采伐林木株數為334株,采伐林木立木蓄積60.3478立方米。最終,韋某犯濫伐林木罪,被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并處罰金二千元。
【案例二】2024年1月至2月,吳某在未辦理林木采伐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使用油鋸將冊亨縣百口鄉各江村弄望組小地名“冗桑地”處的天然林木砍伐。經冊亨縣林業調查規劃設計隊鑒定:吳某采伐林木面積共計33.1畝,土地地類為林地,森林類別為一般商品林地,樹種起源為天然林,林木樹種為硬軟闊類,采伐林木總株數1354株,采伐林木總蓄積量為245.6395立方米。最終,吳某因犯濫伐林木罪,被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四千元。
法條鏈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條
【盜伐林木罪】盜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量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量特別巨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濫伐林木罪】違反森林法的規定,濫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量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非法收購、運輸盜伐、濫伐的林木罪】非法收購、運輸明知是盜伐、濫伐的林木,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檢察官提醒:
1.僥幸心理不可有:切勿存在“自家山林可隨意砍伐”“少量砍伐不違法”的認知盲區;
2.采伐林木必辦證:任何單位和個人采伐林木,必須依法申請林木采伐許可證,并嚴格按照許可范圍、數量、方式采伐;
3.違法犯罪必追責:無證采伐、超量采伐、非法收購運輸盜伐濫伐林木,均屬違法犯罪行為,必將受到法律嚴懲。
4.生態屏障共守護:森林資源是生態安全屏障,毀林易、復綠難,切勿因一時私利破壞綠水青山。
如發現采伐、毀壞林木、侵占林地等違法行為線索,請及時勸阻或及時通過12309檢察服務熱線或“益心為公”平臺舉報,讓我們同心護綠,共守金山銀山、筑牢生態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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