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完工最長的已經三四年了,短的也有兩年了,住建局一直不組織驗收、不結算付款,我們實在走投無路了。”4月9日,山西運城市多位施工企業負責人向媒體反映,他們承建的稷山縣排水防澇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多個標段均已按設計標準完工并投入使用,但發包方稷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卻長期拖延驗收和結算,導致多家企業被拖欠工程款,資金鏈瀕臨斷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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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至2023年,稷山縣多次組織實施排水防澇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改造工程施工方負責人王輝(化名)介紹,其公司自2020年至2022年間,先后中標稷山縣多個雨污分流改造項目,發包方均為稷山縣住建局。2021年5月至2023年8月,多個改造項目相繼完工并正式投入使用,但從2023年至今,王輝的公司多次提出竣工驗收申請和催款,始終沒有進展,多個項目累計被拖欠工程款上千萬元。“現在我們公司資金鏈已經斷了,員工的社保和工資都已經沒法交了,幾個新項目也無法正常進行。”王輝表示,由于無力支付材料款,他們正面臨合作方的起訴壓力,此前已經向山西省清欠平臺、縣住建局、縣政府多次反映問題,始終沒有推動解決。
公開信息顯示,稷山縣2021年度排水防澇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是當地縣委縣政府確定的重點市政工程,項目總投資6400萬元,縣住建局為牽頭負責單位。參與該項目的施工企業負責人張為民(化名)透露,自己負責的標段早在2023年就投入使用,至今仍未組織驗收,數百萬元工程款也未結清。另一位施工企業負責人張強(化名)則表示,自己參與兩個項目施工,仍有一兩百萬工程款未結清,過年前他曾撥打市長熱線反映問題,當地政府部門回電承諾今年3月解決,可到4月問題仍無進展,三月底再次反映后至今也沒有得到回復。
今年1月27日,稷山縣住建局局長蘭征明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曾表示,自己剛到任不久,對相關情況已有大致了解,會第一時間組織開展驗收付款工作,給施工企業一個明確答復。但王輝告訴記者,春節前稷山縣住建局相關負責人曾表示可以先支付一部分款項,之后又突然通知無法付款,春節過后王輝再聯系該負責人,對方便不再接聽電話。
根據我國相關法規,工程完工后發包方應在規定期限內組織驗收,逾期不驗收可視為驗收合格;《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也明確規定,機關、事業單位從中小企業采購貨物、工程、服務,應當自貨物、工程、服務交付之日起30日內支付款項,合同另有約定的,付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0日。目前涉事項目最短完工已經超過兩年,遠超法規規定的付款期限。
4月9日,記者就“工程多年未驗收、未結款”一事聯系稷山縣住建局雨污分流辦公室,負責人劉先生回應稱“不是你說的那個情況,最近一直在推進”。截至發稿,相關款項支付和驗收工作仍未有明確進展。
來源:海報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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