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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日本共同社4月9日消息,相關人士9日透露了日本在野的中道改革聯合、立憲民主和公明三黨匯總的關于放寬防衛裝備品出口規則的建議草案內容。其中要求,對于高殺傷能力武器的出口,應通過內閣會議決定,由整個政府承擔責任。對于超過一定金額的項目,應實施嚴格審查,例如規定要事先通知國會等。草案還寫明,將重視《憲法》所規定的和平主義理念。
日本政府計劃廢除僅限非戰斗目的的“5類”裝備品出口的規定,擬于本月內修改“防衛裝備轉移三原則”及運用指針,原則上允許包括具有殺傷能力的武器在內的成品出口。三黨近期將向政府正式提交建議。
建議草案對調整出口規則表示擔憂,指出“倉促的政策轉向可能招致國際信任受損,并對和平外交帶來負面影響”,主張有必要進行嚴格的制度設計。草案還敦促,不應只停留于政府和執政黨的判斷,而應通過在國會展開討論等程序,爭取國民的理解。
在具體制度設計方面,提出進行有限度的調整,例如以防衛海上交通要道為目的,將應對無人機、聯合訓練和防空系統納入“5類”。
草案還要求考慮武器出口對地區軍事平衡的影響,貫徹落實對出口對象國再轉移的限制,并加強監視體制以防被用于既定目的以外的用途。對于“被判斷為作為武裝沖突一部分正在進行戰斗的國家”,草案要求制定相關標準,以確保符合《憲法》的和平主義及國際法上的合法性。
此外,草案還強調,應盡可能使判斷是否允許出口的依據和程序透明化,并倡導建立信息公開機制,以便事后進行驗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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