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敗家婆娘王XX瞞著我和三亞路益公司的于XX等人“合伙”,遭遇殺豬盤式詐騙損失兩百多萬元。因為于XX阻撓,至今沒法清算。我讓王XX打過一次官司,白花了幾萬元,一分錢都追不回來。
我氣憤不過,辭職專門跟這事情,竟發現王XX轉到路益公司的資金中,有三十多萬元用路益對公銀行卡從柜員機以現金形式取走。這些錢一定是被于XX侵占了,否則現在電子支付這么方便,誰會脫褲子放屁多此一舉取現金出來呢?我讓王XX向公安報警。公安傳于XX隨便詢問后,要王XX自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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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XX不得不庭后承認取現金謊稱用于合伙但沒有任何證據
(2025)瓊0271民初12316號案開庭,于XX不敢出庭,由海口的陳長奮律師、陳瑩全權代理。開庭時于XX不承認取款,陳長奮為了幫于XX賴掉他在2019年初取款,故意撒謊說2018年底于XX已經把路益公司的銀行卡和U盾寄給王XX了。不過,陳大律師以為這樣撒謊可以死無對證,我卻找到于XX在涉案期間持卡到外省取款的流水,證明發生取款時銀行卡在他身上。在質疑之下,于XX不得不在庭后承認取款,謊稱用于合伙,卻拿不出任何證據。不過,這案子判得很魔幻,明明于XX庭后已經承認取款,判決書卻說“于XX不承認取款”,“王XX沒有證據證明于XX取款”,判王XX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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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于XX圓謊的一審判決書
陳大律師撒謊當然不會到此為止,在該案的二審(2025)瓊02民終2463號案中,還是繼續撒謊,而且撒得還要離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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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XX取走現金被陳大律師解釋成“不知道錢到哪里了”
比如在二審中,陳大律師明知道那些“不顯示交易對象”的支出是于XX使用本地銀行卡在本地取款,他還要誤導法官說“不顯示交易對象”就是“不知道錢到哪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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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XX將墊付的資金用于合伙被陳大律師說成侵占合伙資金了
又比如陳大律師說“公戶一共向上訴人的個人私人賬戶轉賬621888.15元給上訴人,這部分款項遠超上訴人主張的38.5萬元”,
可是陳大律師明知道于XX根本沒有出資,這些錢本來就是王XX為合伙墊付的錢,而且她轉到個人賬戶不是想自己拿回去,而是她掌管U盾期間,因為需要支付給有些僅提供微信支付寶,不提供賬戶的收款方,必須先從路益公司對公賬戶轉了六十多萬到個人賬戶,再從微信支付寶轉給收款方,這一節陳大律師就故意不說了,想讓法官誤以為王XX私自拿走了六十多萬合伙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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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XX的路益公司根本沒出資用于合伙被陳大律師說成出了28萬
再如陳大律師明知道所謂的“合伙”,于XX根本上沒有真正投錢,反而從柜員機取走王XX轉到三亞路益公司的近四十萬元。法官問陳大律師,當時路益公司有多少自有資金,陳大律師竟然可以睜眼說瞎話地說有284691元。陳大律師,路益公司對賬單就在這里,請你睜大眼看一下,王XX在2019年1月24日投第一筆合伙投資款10萬元之前,路益賬戶有多少自有資金?區區一萬二千多元而已。而且,這一點自有資金也被于XX把它和王XX轉到路益公司的資金一起取走,根本沒有用于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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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4日王XX轉投資款之前路益賬戶只有一萬多元
陳大律師,如果你為了掙代理費繼續這樣睜眼說瞎話,會遭天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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