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跟人打交道,其實都在圖點什么
阿德勒在《理解人性》一書里這樣說:
“人做所有事,其實都是為了滿足自己內心的某種需要,或者補償自己缺的某種東西。”
頭一回看到,覺得這人把人想得太壞了。
可后來自己碰壁多了,才慢慢覺得,他說的是大實話。
說白了,人跟人之間,本質上是價值交換。
你可以不愛聽,但你躲不開。
所有來到你身邊的人,都是沖著你身上有什么他想要的“東西”。
有人想要錢,有人想要你對他好,有人想要你能陪他說說話。
看明白這一點,你在跟人相處時,心里才能更有數,不容易犯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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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個我自己的事。
以前我有個挺鐵的朋友。
啥事都聊,我有點事第一個想告訴的就是他,他有麻煩也立馬找我出主意。
我一直覺得,這就是真朋友。
直到有一陣子,我特別倒霉,工作感情全砸了,整個人很消沉。
我像以前一樣找他訴苦,他隨便應付了兩句,就說自己最近忙,改天再聊。
那個“改天”,再也沒來過。
后來我從別人那兒聽說,他跟別人埋怨我,說我整天哭喪著臉,全是負能量,他受夠了。
說實話,我當時很火:至于嗎?咱倆不是好朋友嗎!
可后來我想通了:人家為啥要一直受著呢?
我眼里的純粹友誼,其實一直在從他那兒“拿”情緒價值。
我需要他聽我發牢騷,需要他安慰我,需要他當我的情緒垃圾桶。
以前他愿意給,是因為我也能給他差不多的東西,我也聽他講,陪著他,給他安慰。
可當我狀態差到只能“拿”、一點也給不出的時候,這關系的天平就歪了。
這不是冷血,這就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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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專家說得更直白:
“人和人之間所有的來往,本質上都是一種交換。”
不只是換錢換東西,還包括換感情、換支持、換認同。
所有看起來沒來由的靠近,背后都有個“為啥”。
有人找你,是因為你能讓他樂。
有人找你,是因為你能幫他忙。
有人找你,是因為他羨慕你的活法。
人和人最底層的道理,就這。
明白這個,不是讓你懷疑所有人,而是讓你清楚一件事:
別指望有啥“完全不圖啥”的關系。
只要有人愿意靠近你,一定是你身上有他看得上的地方。
反過來,你想讓別人對你不錯,你也得有點能拿得出手的東西。
想通這一點,很多事就不擰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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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阿德勒那意思,人做事都為心里那點需求。
人和人之間的“要”,也是這么回事。
我把這種“要”分成三種。
第一種,要錢要好處。
這個最好懂。
上班跟同事處、做生意跟客戶喝大酒,說到底都是在互換資源。
你給我活,我給你錢;你幫我忙,我記你人情。
這種“要”本身沒問題,惡心的是那種“只進不出”的人。
我有個親戚做生意,起步時認識個大哥。
大哥人脈廣,給他拉了幾個大客戶,親戚千恩萬謝。
后來親戚做大了,那大哥生意反倒不行了。
大哥找他幫忙介紹個人,親戚嘴上答應,回頭就忘。
大哥找他疏通關系,親戚找各種借口推三阻四。
再后來,就徹底不聯系了。
親戚跟我提這事時,還挺得意,說:“他都不行了,還來往啥?”
我沒吭聲,但心里清楚,他這生意長不了,因為他只懂拿,不懂給。
他只想著要用別人時往前湊,別人用他時他就躲。這種人,路會越走越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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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種,要情緒。
這種“要”就隱蔽多了,很多時候自己都感覺不到。
想想你身邊有沒有這樣的人?
一見你就開始倒苦水,老板蠢、同事壞、老公懶、孩子熊。
一開始你可能還耐心勸,幫著想辦法。
后來發現,你出的主意他全不聽,下次見面還是那堆破事。
你想過沒,他到底在要什么?
其實,他要的就是你的情緒價值。
他不需要辦法,他就要個垃圾桶。
你的傾聽、你的附和、你的安慰,就是他要的。
不是說這樣不對,朋友本來就要互相安慰。
關鍵是,這得是互相的。
如果一個人永遠只把你當垃圾桶,倒個沒完,你有點心事想跟他講,他一點耐心都沒有,那這關系就成他單方面占便宜了。
第三種,要存在感。
這是藏得最深、也最難說清的一種“要”。
爹媽管孩子,有時候是怕自己活得沒價值。
他們希望孩子有出息、孝順、按他們的想法活,這背后,是他們需要靠孩子來證明自己“沒白活”。
老師對學生,領導對下屬,兩口子之間,都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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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這些指望的背后,都藏著一句話:
“我需要你成為某種樣子,我才能覺得得勁。”
我認識一個退休老師,老伴走了,兒子在北京,一年回不來兩趟。
她身體挺好,自己住個大房子,按理說該享福了。
可她三天兩頭給兒子打電話,不是說頭疼就是說心慌,非得讓兒子請假回來。
兒子回來帶她去醫院,查一圈啥事沒有。
可兒子一走,她又“病”了。
后來社區開導她的人說了一句:
“你不是需要藥,你是需要你兒子需要你。”
老太太一聽就哭了。
人家說對了,這老太太真正需要的,是被兒子需要的感覺。
她用“裝病”這法子,從兒子那兒“要”存在感。
只有這樣,她才覺得自己還有用,還被惦記。
這種“要”,你能說它不對嗎?
很難,因為它常常和“愛”攪在一起,分都分不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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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你可能會覺得:
活著沒勁了,啥關系都圖點啥,那還處個啥?
別急,這才是我真正想說的。
看清人都“有所圖”,不是為了不跟人來往,而是為了把關系處得更好。
阿德勒也說了,人除了想自己好,也渴望跟別人有聯系。
真正活明白了的人,是在這兩頭找平衡。
沒錯,我們都是帶著“想要點啥”的心思去接近別人,但人之所以是人,就是我們能讓這種交換,變得有來有往,體體面面,甚至暖烘烘的。
說個真事。
我認識個作家,以前寫專欄,日子過得挺難。
有次參加個活動,碰上個出版社的老前輩。
前輩看了他文章,說:
“寫得還行,但路數不對。想出書,得換種寫法。”
然后前輩花了一個多鐘頭,把他文章掰開揉碎了講,哪兒好哪兒不好,出書該怎么弄。
作家按前輩說的改了,真出了書,路越走越順。
他后來謝前輩:
“您當時為啥對我那么好?咱倆非親非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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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輩說了一句話,他記了一輩子:
“我年輕時候,也有人這樣教過我。我教你,不是因為我人好,是盼著你以后,也能這樣去教別人。”
你看,這就是高級的“有來有往”。
表面看,是前輩在給,他在拿。
但前輩要的東西,藏起來了,他是在通過幫你,把他自己得到的價值傳下去,讓自己的那點本事、那份心,能接著活。
他在你身上看到了希望,通過成全你,來滿足自己心里更高一層的需要。
這種“要”,不僅不討人嫌,反而讓人心里暖,讓人敬重。
所以,人和人的關系,說到根上,就是一場大型的、長期的互相幫忙。
區別就是,有的人是現用現交,用完了就拉倒。
有的人是往長了看,互相搭把手,一起往前走。
你想要哪種關系,你自己說了算。
想要那種能走長路、能互相成全的關系,你得先把自己活成配得上這種關系的人。
你得有點真東西,不光是錢和資源,更重要的是你腦子里的見識,你心里的那股厚道勁兒。
你得學會在讓別人幫你的時候,也能實實在在地幫到別人。
你想別人怎么對你,你就得先怎么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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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開頭那句:
“人做所有事,其實都是為了滿足自己內心的某種需要,或者補償自己缺的某種東西。”
這句話我越想越明白。
恰恰是因為看清了人都“有所圖”,我才更珍惜那些愿意跟我“長期互相幫助、一起變好”的人。
他們對我也有“圖”,圖的不是眼前那點小利,是希望我們倆都能越來越好。
這種關系,比那種嘴上說的“啥也不圖”,更實在,更牢靠,也更暖和。
所以,別怕被人利用,也別怕去用別人。
重要的是,你們互相圖的,是不是彼此都給得起;
你們互相換的,是不是真的能讓兩個人都變得比從前更好。
人就這德行,但怎么選,看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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