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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第43期】
近日,湖南省汝城縣人民法院依法審結一起跨越二十余年的股東資格確認糾紛案,為160名職工確認股東資格、解除股權代持關系,妥善化解歷史遺留產權糾紛。職工代表專程送來錦旗,上書 “依法縷清歷史賬,職工股份終確權”,以質樸話語點贊法院司法為民、公正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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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原郴州某電廠為推進水電項目建設,號召職工參股投資。160名職工踴躍出資,因受當時《公司法》股東人數限制,股權統一登記在單位名下,形成事實代持關系。二十余年來,公司持續為職工發放股權證、直接支付分紅,職工實際享有股東權益。2023年,國家開展 “假國企” 掛靠經營清理整治,代持單位對30.8% 爭議股權歸屬提出異議,職工遂訴至法院。
汝城法院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圍繞股東資格、股權歸屬、代持關系三大焦點,全面核查繳款憑證、股權證、分紅記錄、單位函件等證據,形成完整證據鏈。不機械拘泥于工商登記外觀形式,堅守尊重歷史、尊重事實、維護實質正義的裁判理念,依法確認職工股東資格,判令解除事實代持關系,切實維護職工合法財產權益。
此案處理過程中,恰逢“企業服務年”行動深入推進。個案公正彰顯司法溫度,制度供給夯實營商根基,汝城法院緊扣服務保障民營經濟發展核心任務,精準對接縣域發展大局,出臺《關于為民營經濟提供優質司法服務、保障產業發展提級的實施意見》,從四個方面推出十六條務實舉措:開通涉企案件“綠色通道”,實行優先立案、優先調解、優先審理、優先執行;推行涉企案件經濟影響評估,審慎采取保全、執行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司法活動對企業正常經營的影響;建立“法官聯企”常態化機制,主動問需、精準普法;深化涉企糾紛多元化解,聯動商會、行業協會協同解紛;發布典型案例,以司法裁判引導企業規范治理、合規經營等。
一面錦旗映初心,十六條《意見》促發展。汝城法院以個案公正與制度保障同向發力,生動踐行“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
「供 稿」何波綱、胡敏剛
「編 輯」譚 娟
「一 審」唐盼霞
「二 審」胡敏剛
「三 審」張 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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