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據(jù)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3月8日,新疆一名11歲男孩趁家長不備偷偷拿走汽車鑰匙,在13歲姐姐陪同下來到樓下進入車內(nèi),隨即啟動車輛。但孩子無駕駛經(jīng)驗也無任何安全意識,車子在出車位時便因操控不當直接撞上一輛停放的電動自行車。
兩個孩子意識到闖了禍,趕緊跑回家告訴家長,家長主動聯(lián)系受損車主并報警配合處置。最終,民警認定男孩無證駕駛機動車造成事故,由家長賠償全部損失,并責令家長切實履行監(jiān)護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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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提醒:未成年人好奇心重、喜歡模仿,家長日常用車,切勿為了好玩讓孩子模仿開車甚至教孩子動手開車;平時要妥善保管好車輛鑰匙,不要讓未成年人接觸。日常還要注意對孩子的監(jiān)護教育,從小培養(yǎng)孩子的安全意識和守法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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