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漢末年,軍閥混戰(zhàn),民不聊生,但卻涌現(xiàn)了比其他時期都多的名將,正所謂一將功成萬骨枯,連“屠城魔頭”曹操都在《蒿里行》中感嘆:“鎧甲生蟣虱,萬姓以死亡。白骨露于野,千里無雞鳴。”
曹操在寫這首詩的時候,還是討董聯(lián)軍中的“行奮武將軍”,還有一腔興復漢室的熱血,等他成了稱霸一方的軍閥,情況就完全變了——他也成了“白骨制造者”,《三國志》和《后漢書》明確記載了曹操才是三國第一屠夫:“初平四年,曹操擊謙,拔取慮、雎陵、夏丘,皆屠之。凡殺男女數(shù)十萬人,雞犬無余,泗水為之不流。”
曹操的屠城記錄不僅限于初平四年東征陶謙時屠彭城、傅陽、取慮、睢陵、夏丘,他還于興平年間破張邈屠雍城;建安三年征呂布再屠彭城;建安九年擊敗袁尚后屠雍城;建安十二年北征屠柳城;建安十九年令夏侯淵屠興國、枹罕;建安二十年西征時屠河池,建安二十四年令曹仁屠宛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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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操忙著屠城、拜相(曹操是建安十三年才當?shù)呢┫啵@一點《三國志·武帝紀》中有明確記載:“十三年春正月,公還鄴,作玄武池以肄舟師。漢罷三公官,置丞相、御史大夫。夏六月,以公為丞相。”)、稱王,當然也需要手下給他遞刀子或直接成為他的一把刀,參與爭霸的諸侯也需要更新裝備,于是漢末亂世就出現(xiàn)了很多“武器發(fā)明家”,很多大規(guī)模殺傷性武器,也是從漢末三國時期開始制造和使用。
要提起三國武器發(fā)明家,當然不能不提諸葛亮,他和郝昭的陳倉攻防戰(zhàn),就至少使用了三種新式武器,《資治通鑒》對那一戰(zhàn)有明確而詳細的記載:“亮自以有眾數(shù)萬,而昭兵才千余人,乃進兵攻昭,起云梯沖車以臨城。昭于是以火箭逆射其梯,梯然(燃),梯上人皆燒死;昭又以繩連石磨壓其沖車,沖車折。亮乃更為井闌百尺以射城中,以土丸填塹,欲直攀城,昭又于內筑重墻。亮又為地突,欲踴出于城里,昭又于城內穿地橫截之。”
諸葛亮用的云梯、沖車,顧名思義,大家都知道那是什么東西,井闌就是箭樓,漢朝一尺大約二十三厘米,百尺就是二十三米,跟咱們常見的六層居民樓差不多高,而古代多為夯土城墻,也不可能太高,而且什么級別的城池可以修多長多高的城墻,也是有嚴格規(guī)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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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葛亮用了云梯、沖車、井闌,郝昭可能是史料記載的第一位火箭使用者——火箭未必是郝昭發(fā)明,也未必是由他率先使用,但正史記載中,郝昭之前并沒有哪位名將用過火箭。
郝昭用火箭燒毀諸葛亮的云梯,用磨盤打碎諸葛亮的沖車,他們可能都借鑒了陳誠袁紹官渡之戰(zhàn)的成功經(jīng)驗:“紹為高櫓,起土山,射營中,營中皆蒙楯,眾大懼。太祖乃為發(fā)石車,擊紹樓,皆破,紹眾號曰霹靂車。紹為地道,欲襲太祖營。太祖輒于內為長塹以拒之。”
高大的樓櫓肯定不是袁紹發(fā)明的,因為漢武帝防御匈奴的時候,就已經(jīng)使用了這種裝備,而曹操的霹靂車,應該就是拋石機——古代拋石機或發(fā)石車也叫砲,宋朝兵書《武經(jīng)總要·前集卷十二·守城》中記載很多類似拋石機的守城器械:單梢砲,四十人拽,放五十步外,石重二斤; 雙梢砲,百人拽,放八十步外,石重二十五斤;五梢砲,百五十七人拽,放五十步外,石重七八十斤;七梢砲,二百五十人拽,二人定放,放五十步外,石重九十、一百斤。
宋朝還有五十人拽,石重三斤半的旋風砲和七十人拽,石重十二斤的虎蹲砲,其實都是投石機,后來石字旁變成了火字旁,也許是因為的投石機除了石頭,還能投放火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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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梯、沖車、井闌、投石車,這四種工程器械在漢末三國之前可能已經(jīng)出現(xiàn),但能被正史詳細記載大規(guī)模使用的,似乎還是三國時期——在相當長一段時間里,古代戰(zhàn)爭都是野戰(zhàn)為主,有時候還約定好時間地點和參戰(zhàn)人數(shù)才開打,而且基本是兵對兵將對將,“不重傷(不補刀)不擒二毛(不抓年老的俘虜)”,敵人逃跑五十步就不可以再追,所以才有“五十步笑百步之說”:跑到五十步就安全了,你偏要跑一百步,不但膽小,而且白費力氣。
三國征戰(zhàn)注重的是權謀,當然為了打勝仗,先進的武器裝備也是必不可少的,陳壽雖然跟諸葛亮有些過節(jié),但也承認諸葛亮是武器專家:“亮性長于巧思,損益連弩,木牛流馬,皆出其意;推演兵法,作八陣圖,咸得其要云。”
木牛流馬什么樣,現(xiàn)在的仿制品大多只得其形未得其神,而諸葛連弩卻往往被認為是諸葛亮發(fā)明:“以鐵為矢,矢長八寸,一弩十矢俱發(f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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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弩”一詞在《三國志》和相關史料中多次出現(xiàn),但“用弩箭連續(xù)射擊”可以稱連弩,能像自動步槍一樣連續(xù)射擊的也叫連弩,后者才是名詞,諸葛亮的連弩是一次性發(fā)射十支弩箭不需要中途裝填,跟單發(fā)弩箭射擊十次是兩個概念。
如果我們再看《三國演義》,就會發(fā)現(xiàn)連弩之法絕非諸葛亮發(fā)明,南中部族早就會:“朵思大王守把三江城,魏延、趙云同領一軍,于旱路打城。軍到城下時,城上弓弩齊發(fā):原來洞中之人,多習弓弩,一弩齊發(fā)十矢,箭頭上皆用毒藥,但有中箭者,皮肉皆爛,見五臟而死。”
小說當然不能當作史料依據(jù),所以說“諸葛亮從朵思大王那里學會連弩制作方法”是很荒謬的,但《史記》秦始皇本紀和蘇秦列傳中提到的連弩,我們卻不能不承認:“始皇夢與海神戰(zhàn),如人狀……乃令入海者赍捕巨魚具,而自以連弩候大魚出射之。”
“以連弩射”,不是“以弩連射”,這說明“連弩”在秦始皇時期是一種武器而非射擊方式。蘇秦游說韓宣王的時候說韓國士兵“超足而射,百發(fā)不暇止”,有人解釋那就是腳踏連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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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劇中姜維用的好像是一下子就射出十支箭,這倒跟《三國志》等史料的記載比較吻合,現(xiàn)在仿制的諸葛連弩,似乎每次搬動操縱桿只能射出一支箭,與“十矢俱發(fā)”還有一定差距。
沖車、井闌、霹靂車、火箭、連弩,都是史料有記載的“三國大規(guī)模殺傷性武器”,至于這五種武器是不是曹操、諸葛亮、郝昭等人發(fā)明,熟讀古代典籍的讀者諸君自有公論,筆者讀書不精,只在《三國志》中找到這五種很厲害的武器,卻不知道發(fā)明權應該屬于誰,那么在您看來,三國時期還有哪些武器能造成大規(guī)模殺傷,它們的發(fā)明人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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