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空經濟是依托低空航空活動帶動相關產業創新和場景應用形成的綜合性經濟形態。當前,我國低空經濟發展勢頭良好,政策體系加快完善,場景應用持續拓展,對國民經濟帶動作用日益增強。低空經濟連續三年被寫入《政府工作報告》,從“新增長引擎”到“新興產業”再到“新興支柱產業”,其戰略地位進一步明確。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提出,打造集成電路、航空航天、生物醫藥、低空經濟等新興支柱產業。與傳統支柱產業相比,新興支柱產業技術密集度高、成長性強、帶動效益顯著,有望在未來產業體系中發揮基礎支撐作用。低空經濟具備高技術密集度和強產業帶動力,產業屬性和發展邏輯高度契合新興支柱產業的內涵,這也折射出其從“新賽道”向“主賽道”邁進的深刻轉變。
先看技術密集特征。低空經濟的技術體系橫跨高端材料科學、自動控制、精準通信導航等多個前沿學科領域,聚集了動力系統、飛行控制與智能感知、通信導航、復合材料、空域管理及安全監管等一系列關鍵核心技術,行業整體技術壁壘較高,企業研發投入強度大,技術迭代速度快,核心競爭力高度依賴技術創新和突破。更重要的是,低空經濟的技術路徑既不是單一技術突破,也并非新興技術的機械疊加,而是圍繞低空飛行高頻次、多樣化、智能化的應用需求,開展的技術體系全鏈條重構和優化。這種創新更多體現為跨領域技術的集成創新和跨越式創新,是一種全新的技術突破模式。
再看產業帶動能力。低空經濟科技含量高、創新要素集中、產業鏈條長、應用場景復雜,具有顯著的產業乘數效應。比如,低空航空器的研發制造需要依托航空制造、電子信息、新材料等多個技術領域,其發展可帶動先進制造業技術進步和產業升級;低空飛行技術的場景化落地和規模化應用,則推動城市物流、應急救援、低空文旅等業態提質創新。低空經濟的規模化發展還將同步拉動低空起降基礎設施建設、專業技術人才培養、航空保險等生產性服務業的協同發展,形成“一業帶百業”的產業乘數效應。
習近平總書記在參加十四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江蘇代表團審議時強調,在加強原始創新和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搶占科技制高點上實現新突破,在促進創新鏈產業鏈資金鏈人才鏈深度融合、推動科技成果高效轉化應用上探索新途徑,在優化提升傳統產業、培育壯大新興產業、超前布局未來產業上開創新局面,在進一步深化改革、破除制約新質生產力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上取得新成果。這四個“新”闡明了發展新質生產力的實踐路徑。低空經濟具有明顯的新質生產力特征,其發展過程本質上是新質生產力加快形成并持續演進的過程,四個“新”為低空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了方向和指引。
實現“新突破”,即要在關鍵核心技術領域實現實質性進展,把科技發展主動權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低空經濟發展高度依賴動力系統、通信導航、復合材料等關鍵技術,這些技術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產業邊界和應用深度。我國低空經濟雖在無人機應用等領域已具備一定優勢,但在高端飛控、核心傳感器以及關鍵材料等環節仍存在短板,部分關鍵技術對外依賴程度較高,制約了產業發展的自主性和安全性。因此,應以原始創新為導向,強化基礎研究與關鍵技術攻關,在電動垂直起降飛行器、高端無人機及核心零部件等重點領域實現突破,夯實低空經濟發展的技術基礎。值得注意的是,低空經濟發展的技術瓶頸并不完全在于單一技術的缺失,更在于航空器與通信、導航、空域管理等系統之間的協同不足。有必要堅持系統觀念,推動航空器制造、遠程通信與控制、感知與導航體系的統籌布局。在此基礎上,依托北斗系統和新一代信息技術,加快低空領域的數字化和智能化改造,為規模化運行提供安全和效率支撐,推動發展重心由單點技術突破轉向系統能力提升。
探索“新途徑”,即要聚焦創新鏈、產業鏈、資金鏈、人才鏈的深度融合,推動要素資源高效流動、精準匹配和相互促進。相較于傳統經濟形態,低空經濟呈現出更為明顯的跨區域、跨行業特征,其運行依賴多主體協同與多要素聯動。當前,我國低空經濟發展面臨要素割裂的瓶頸,成果轉化鏈條不暢,技術多停留在試驗示范階段;既懂航空又具備數字技術能力的復合型人才供給不足,人才流動配置機制仍有待完善。在此背景下,打通創新鏈、產業鏈、資金鏈、人才鏈之間的關鍵環節,加快科技成果由研發端向應用端轉化,是低空經濟實現高質量發展的關鍵路徑。
開創“新局面”,即要堅持智能化、綠色化、融合化方向,構建產業智慧高效、場景豐富多元、業態廣泛融合、監管安全規范的低空經濟發展新局面。在農業植保、電力巡檢、地理測繪等傳統領域,我國已摸索出相對成熟的應用模式,但需進一步提升作業效率和精準度,優化產業運行方式,提高資源配置水平。在低空物流、城市空中交通、低空文旅等新興業態領域,仍以點狀試點為主,尚未形成商業化運營,需推動低空技術由單點應用向多場景聯動轉變,拓展應用邊界,培育新的產業形態和增長空間。圍繞空天地一體化通信等未來產業方向,前瞻布局關鍵技術研發和產業化路徑,同步推進低空交通網絡、空域數字化管理等基礎設施建設,為未來產業發展提供基礎條件。
取得“新成果”,即要堅持深化改革、完善制度體系,為新質生產力發展提供堅實的體制機制保障。當前,低空經濟正從試點探索向規模化發展階段邁進,迫切需要完善的法治體系加以規范和保障。但相關法律法規仍相對滯后于產業實踐,飛行計劃申報流程較為復雜,空域資源配置效率有待提升;適航審定標準體系尚不完善,對新業態的適配性不足;監管規則更新相對滯后,難以匹配技術與產業快速發展的需求。這些制度性約束影響了產業發展預期。如何保障低空經濟“飛”得安全,為其高質量、可持續發展提供法治支撐,成為亟待深入研究的重要課題。因此,有必要通過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在實踐中不斷形成新成果,逐步破除制度性障礙,構建與低空經濟規模化發展相適應的法治體系和治理機制,奠定產業發展的堅實制度基礎。
(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倪紅福 作者系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應用經濟學院執行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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